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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2010年治爆缉枪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转转jor1bobm3r 2022-06-02 发布于黑龙江

第一篇:治安大队2010年治爆缉枪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永康市治安大队2010年治爆缉枪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严打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开展,实现了“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防范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确保了全市三年来无重大涉枪涉爆事(案)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永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08年业绩

(一)、广泛宣传发动,创造全社会参与的有力氛围

永康市公安局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始终,制定具体宣传工作方案,成立宣传发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宣传发动,使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首先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近来,局领导做客永康新闻网,就永康市治安工作回答广大群众的提问;发布《XX的通告》5000份,发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共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6次,校园宣传活动4次;其次,在学校、社区、街道悬挂横幅30条,标语15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坚持做到对涉爆、涉枪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宣传率达到100%,对涉爆涉枪重点人员的宣传率达到100%,对重点地区的入户宣传率达到100%。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三年来收缴情况:2008年

2009年

2010年全局共上缴猎枪6支,气枪4支,钢珠枪1支,仿真枪17支,军用子弹153发,猎枪弹药底火3.75公斤,气枪铅弹325.75公斤,弩2把,雷管100枚,非法矿点21处, 炸药52公斤。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四级”包干制

为确保爆炸物品管理不失控、不漏管,我局将全市分成11个“战区”,每个“战区”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所队长、民警层层签定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危爆物品管理“四级”包干责任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供应审批关;严把“从业人员”审批关;严把“从业人员”培训关;严把爆炸物品运输关、严把爆炸物品购买审批关。严格危爆物品贮存库房建设,在库房建设上做到“四个”统一(即库房贮量统一;库房警示标识统一;库房防范措施统一;库房管理措施统一);严格危爆物品从业单位检查。对辖区内发生涉枪涉爆等可防性案件,根据“四级”包干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民警工作责任,通过包干责任制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民警工作积极性和管控意识,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涉枪、涉爆和涉危案件和事故,未发生民警由于危爆物品管理被追究责任事件,我市的危爆物品管理已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拉网式清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我市公安局实行危爆物品管理“四级”包干责任制后,每个“战区”分管局长带队,局长亲自带领政工监察部门督察,多次组织民警对涉爆单位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严格落实“六严”的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宣传攻势;严查涉爆非法矿点;严控涉爆重点人员;严管涉爆从业单位;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和严打涉爆违法犯罪,对所有涉爆从业单位,逐一查清其治安保卫力量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购销手续是否齐全、进出物品账目是否清楚、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做到不漏一个隐患、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重点人员。并在世博会前夕,落实涉爆企业领导24小时代班制度,增加涉爆企业保管员,由原来的两名增加至四名,增加爆炸物品安监员,监督整个爆破过程,严防爆炸物品流失,每个企业必须保证有一部报警电话。在排查整治中,对手续不齐全的立即停止供应爆炸物品,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区民警同矿主、涉爆人员逐个见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X份与涉爆人员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具结保证书X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提出整改意见27条,并明确要求整改期限和整改后的效果,整改期间一律停止爆破生产作业,在复检中达到整改要求的方准予恢复爆破作业。

(四)、精心组织,交叉互检,大力整治

治安大队组织各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参加,对全市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使用、保管单位以及刀具销售摊点进行了跨辖区检查整治,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反复进行了清查整治,通过交叉互检,各派出所之间不但能够互相学习危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经验,而且能够真正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检查工作的全方位覆盖,通过交叉互检,发现隐患X处,当场整改X次,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提出整改意见X条,改造小型储存库室X处,增加技防设施X处,消除安全隐患X起,对在限期内不能落实整改的企业,一律停止供应爆炸物品,并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通过互检,2010年查破涉危涉爆案件8起涉案人员8人(其中行政拘留6名,行政拘留3名);

( 五 )、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服务企业发展

治安大队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加强同企业间的沟通,主动为企业理顺协调关系,把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上,及时制订了“营造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一系列工作措施,将民警的电话予以公示,落实民警节假日延时、预约服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对投资者真正实行保护,不让企业受到外部侵害。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09年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打击和防范涉爆涉枪涉毒涉刀(简称涉危)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治安隐患,我局还制定了下一年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方案。

三、09年亮点:严厉打击惩处

1.加强侦查破案。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以及倒卖、转借、利用他人名义进行申领购买爆炸物品的,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查处X银行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我局决不掉以轻心。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第二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平兰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平兰镇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平兰的总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四)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1月30日-2月10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2月11日-3月10日)。在前期排

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阶段(3月11日-12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检查摸排

1.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08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以及涉爆从业人员,涉爆涉枪销售使用单位购销管理人员,非法采矿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涉嫌私炒炸药的人员,曾因涉爆涉枪违法

2.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密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要与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

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内部配枪单位主要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

1.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2.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位于出租房屋和废弃的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社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

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土管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强化整治重点,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派出所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要完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平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21日

第三篇:缉枪治爆简报

为全面清查收缴蚌峨乡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彻底消除非法枪爆物品治安隐患,根据砚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有关文件工作要求,蚌峨乡人民政府精心组织,主动出击,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专项行动。

期间,蚌峨乡人民政府以“缴、控、打”为主题,紧紧结合我乡社会治安实际,深入村寨进行逐村逐户走访摸排和法制宣传,全力开展非法枪爆物清查收缴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打击整治、分析研判、宣传发动和排查等工作。乡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从讲政治、顺民意、提升执政能力的高度,有效提升工作方法,精心组织推进专项工作,坚决遏制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为蚌峨乡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系列清查收缴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了非法枪爆物品严打、严治、严防、严管的工作力度,有限遏制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乡社会治安稳定。

第四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元谋县江边小学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元谋县江边小学2015年4月28日

元谋县江边小学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缉枪治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楚雄州教育系统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以宣传进行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为保障机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努力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4月26日—5月1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5月7日—11月30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采取严查、严控、严管、严堵、严打等各种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全面提高对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控制、发现和打击能力,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查验阶段(12月1日-12月底)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做好总结,梳理好做法和经验,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上报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检查摸排

1、要深入开展涉爆涉枪家庭检查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涉爆涉枪家庭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来源。

2.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摸清查实,并针对不同情况,落实监控措施。

3.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

(二)深入宣传发动

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安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多媒体、广播、国旗下的讲话、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讲座、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宣传周活动、利用《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悬挂宣传标语、投放宣传信件、解剖典型案例、让学生与家长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做好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值班员制度,保证通迅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报,要做好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做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随时上报.

元谋县江边小学 2015年4月28日

第五篇: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7年**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去年集中整治民爆等危险物品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依法、规范和严格管理各类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分局的统一部署,**派出所决定从现在起至

6月底,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以强化打击涉枪涉爆案件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化学品,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宣传发动,力争动员市民群众再主动上交一批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二)紧盯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深挖追缴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持有的涉案枪支。

(三)堵截外来贩枪活动,收缴一批非法制贩的枪支弹药。

(四)通过清理小商品市场、化工市场、种子农药市场,收缴一批仿真枪、管制刀具、弩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

(五)强化非煤矿山、剧毒化学品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改一批不安全隐患,清理收缴一批违法违规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

(六)规范枪支弹药内部单位管理,完善武器库(室)硬件条件,健全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值班守护制度。

三、工作重点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部位和单位是:

1、**煤矿、土方爆破队等使用民爆物品单位;

2、夜市摊点、小商品市场、繁华闹市等销售、携带管制刀具易发地区。

3、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重点人员是:

1、采石场等非煤矿山集中地区的民爆管理服务站、爆破队从业人员;

2、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成员、有前科人员和少数行为不良的青少年,以及有狩猎习惯的可能持枪人员;

3、来我辖区无正当职业人员;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兜售鼠药的商贩。

对上述工作重点,各民警都要采取分析治安、刑事警情、发动治安信息员提供情况、利用旅馆业信息系统和派出所综合查询系统等方法,进一步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大造治爆缉枪舆论声势。一是广泛宣传公安部、省公安厅治爆缉枪通告。各分局要以派出所为单位,积极依靠各管理处和各单位,发动居民群干、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通过广泛宣传,告诉群众持有、携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动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往的老猎户和农村矿山集中区域的村民主动交出私藏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各类涉爆涉枪案件线索,敦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充分利用上级进行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典型。三是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派出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充分调动检举揭发人和知情人的积极性,广泛获取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

(二)强化侦察办案,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清理涉枪涉爆涉刀线索,开展破案会战。各级警区对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组织专班,开展破案攻坚。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爆涉枪犯罪案件,要依靠上级刑侦部门快侦快破,坚决打击。同时,要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逐一落实破案单位和人员。二是加强巡逻盘查,及时查获现行案件。各级巡逻小组要强化社会面重点部位的巡逻控制,重点拦截盘查深夜在外游荡和成群邀约拦乘出租车人员,及时制止和查处现行涉枪涉刀案件,收缴非法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三是建立刑事案件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最低定罪标准的,都要作为刑事案件,逐一明确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并分级实施督办。四是强化办案深挖,提高打击处理质量。查处案件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

(三)突出外来人口清理,最大限度地堵截非法制贩的枪支弹

药。各级治安部门要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的监控,对外地来我辖区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民警上门清查,收缴可能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同时,要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私房出租的情况进行清理,对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四)清理有关市场,及时收缴仿真枪、弩、管制刀具和毒鼠强等非

法剧毒化学品。对我辖区仿真枪、禁用剧毒鼠药销售较为集中的集市,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物品。

(五)开展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各辖区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单位库房技防设施和守卫力量、看护制度是否落实;发放、领用、清退等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是否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场所或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私藏截留民爆物品、无证人员违规作业、非法买卖、转让爆破器材等行为;已关闭的“三小企业”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和储存民爆物品问题。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由戴建辉所长任组长,刘志国教导员、陈建平付所长为成员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分段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精心策划,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宣传声势;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4月16至5月24日。认真落实清理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规范管理等各项整治措施。

(三)严格依法办案。对涉爆涉枪等案件,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用足用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高法、高检有关司法解释等现行法律规定。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及其责任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1宣传口号

一、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或者使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托运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二、严禁非法制售、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

三、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民爆、剧毒物品和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弩、管制刀具。

五、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及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非法私藏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必须立即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七、发动群众打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

八、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从业和管理单位的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管理、监督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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