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醉驾入刑这八年:杯中酒为何成眼中泪

 空谷天籁 2019-03-29

“检察官,我有专职司机给我开车,我只是快到小区的时候为了让他方便打车走才让他先下车的,谁想到,我才开了几十米就遇到了警察……”

图文无关,来自网络

说上面这番话的于先生是北京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天在与客户吃饭喝酒后,由客户安排司机当代驾将其送回家,下高速后不远,于先生看也快到家了,为了方便司机打车回去,就让司机下了车,准备剩下一段不远的路程自己开回去,没想到才开了几十米就遇到了警察查酒驾,后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

这已经不是检察官第一次办理让代驾提前下车的案件,每每遇到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都要比办理其他的醉驾案件更加心生惋惜,既然已经有代驾了,为什么就不坚持最后几十米,让代驾把车停好再走,为什么就一定要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最后的几十米,让代驾先下车的“代价”就是自己深陷囹圄,缴纳罚金,工作生活统统受影响。

距2010年醉驾入刑已过去八年光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似乎也随着不断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正常来讲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的数量应该大幅下降才对,但令人不解的是此类案件量竟然常年居高不下,检察官粗略统计了一下2018年办理案件的情况,醉驾案件竟然占办案组办理案件的1/3之多。

梳理近年来办理的醉驾类案件不难发现,以下几个误区或许是此类案件高发的罪魁祸首:

误区一:心存侥幸,认为距离近不会遇到警察
1

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近几年的醉驾类案件很少有犯罪嫌疑人长距离开车的情况,往往是出发的地点距目的地很近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