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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可别大意!内行人透露“猫腻”:一字之差“多付”30万

 孙双印 2019-03-30

买房子是一件大事,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许多人想要多研究一下合同条款,这时开发商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这是模板式合同(也称之为制式合同),现在这个城市每个购房者的合同都是一模一样的,你看大家都签了,条款都一样,快签了吧,时间紧,再不签房子就被别人买走了。”相信大多数购房者都有这样类似的经历,签合同估计连条款都没看,就落下了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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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签订定金合同,不要太大意,看清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缴纳了定金,而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交易,则是因为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的,具体违约责任是:如果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购房交易事项未达成,则应给与出售方补偿;如果因为出售方原因导致的违约,则同样应该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赔偿(法律上的责任界定)。所以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最后这套房子没有买成,要么是购房者需要补偿开发商一定的金,要么是开发商需要补偿购房者一定的金额。当然了,在实际当中,购房者违约情况居多。

买房签合同可别大意!内行人透露“猫腻”:一字之差“多付”30万,问题点就在常见的定金合同上,在违约责任规定中,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中这样写“开发商违约则按照每月万分之一补偿,购房者违约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补偿。”一字之差,如果是1万元定金的话,在开发商补偿购房者1万元的同等情况下,购房者需要补偿给开发商的是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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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很多时候并不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样会有每个城市的模板合同,所以开发商可以自己制定,合同的内容和结果一目了然:全部是对开发商有利的,对购房者保障不多,所以才出现了上边所说的责任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二、签订定金合同前,要确定几件事儿,不要匆忙签字。

在签订定金合同时,“这1条”(违约责任)别忽视了,小编提示的是,在违约责任的条款上,切莫大意、需要仔细看清,不要在开发商和职业顾问的催促下,匆匆签订了定金合同,最后导致未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首付款的交付,导致个人违约,在确定两点之后,再交定金和签订定金合同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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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之后,对房子无意义,并且确定要买这套房子。这是前提,因为很多人买房子是人云亦云的,别人说好,自己就跟着好,看到很多人买这个楼盘的房子,于是自己就跟风买了。殊不知在“很多人购房”中,有很多事开发商花钱雇来的“房托儿”,为的就是让看房者有买房意愿,烘托买房气氛。

2、仔细研究定金合同,不要出现对购房者不利条款。这个尤为重要,在交付定金之前,要看清开发商给的定金合同条款,如果发现条款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可以提出修改条款,由于不是制式合同,双方是可以协商调整的,并不像开发商说的那样“不可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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