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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明德同志逝世(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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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明德同志逝世,悲恸不已。此前就了解杨院长身体抱恙,却依然坚持工作,兢兢业业之精神让人佩服有加。

而笔者从网络上了解,杨明德院长委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晓平做了主题讲话,这也许是对汉中法院的全体干警的最后一次嘱托:

一要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

二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汉中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推进法治汉中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三要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生命线,以更严的要求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程序规范、实体公正。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善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的综合效益。

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实的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五要持续强化队伍素质,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司法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斯人已逝,言犹在耳!

杨明德同志简历

杨明德,男,汉族,1965年2月生,陕西周至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5年4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9年8月至1991年6月下派华县人民法院锻炼);

1995年4月至1998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副科级);

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1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1年5月至2004年9月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10年3月至2016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6年2月至今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市四届人大代表。

原创:律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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