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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孙伏伽的法治贡献

 songsgt 2019-03-31
状元孙伏伽的法治贡献
作者:吴 鹏  发布时间:2019-03-04 09:18:39 打印 字号: | |
  长期以来,人们通常都将孙伏伽当作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状元,其实这一说法存在很多史实上的漏洞,只能存疑。孙伏伽在唐代历史上的地位,主要还是由他对高祖武德年间和太宗贞观年间法治事业的贡献所决定的。

  武德谏言

  孙伏伽是贝州(今河北清河一带)人,一生跨越两个朝代,由隋入唐。隋炀帝大业末年,孙伏伽步入仕途,在大唐当时最高审判机关大理寺当了个名为“令史”的小吏,相当于现在的办事员甚至是勤杂人员,主要工作是为大理寺法官判案提供材料,处理杂务之类。虽地位微末,却要精明强干,眼疾手快。经过多年磨砺,孙伏伽外放到京师长安辖下的万年县任法曹即县尉(从八品下),主要负责追捕盗贼、审理案件。

  唐朝刚建立没多久,孙伏伽因为敢讲真话,被唐高祖李渊提拔为大唐当时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任副长官治书侍御史(正五品上)。

  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七月间,秦王李世民几番苦战,终于打败河北地区的窦建德和王世充这两个最为强劲的对手,取得了统一全国的决定性胜利。不久,朝廷下诏,指出战争状态即将结束,决定免除百姓一年的赋税,并大赦天下。

  诏书下达后,全国百姓欢欣鼓舞。可诏书刚发布没几天,朝廷就出尔反尔,要严厉处罚窦建德、王世充的部下,将他们全部流放到边远地区。

  孙伏伽得知后,一道折子递了上去,指出掌握了全国政权,就必须令行禁止,以法治天下,“设法须与人共之”,说过的话要算数,出台的法令要与天下人共同遵守。“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使天下百姓信而畏也”,而且这法律是陛下您亲手制定出来的,只有您带头守法,才能让百姓相信法律尊重朝廷。自己破坏法律,还想让百姓相信法治的力量,可能吗?“赏罚之行,无贵贱亲疏,惟义所在”,法律以赏罚为本,不论高低贵贱亲疏远近,都要共同遵守。那些按照法令规定需要赦免的王世充、窦建德部属,也要全部赦免。只有如此,国家才能真正稳定下来,百姓才能真心归附。

  孙伏伽的这篇奏疏实际上提出了一个从打天下到治天下的执政转型问题。孙伏伽提出的解决之道是法治,用颁布大赦法令的办法来实行宽容政策,将曾经的对立面转化为自身的基本盘;用朝廷遵守大赦法令的鲜明态度,来彰显新政权的胸怀气度和容人之量。由此让人看到洗心革面的新生希望,在内心深处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只要有法治的力量捍卫百姓的基本权利,民众就会对未来有所预期,不怕朝廷朝令夕改,从而真正安下心来,与朝廷一起完成从乱到治的政治转型。

  看到孙伏伽的解决方案,高祖考虑后接受了。只可惜这边高祖和孙伏伽刚达成一致意见,还没来得及落实大赦法令,那边河北地方官府就已经开始迫害参加过窦建德部队的农民,起义军被迫重新揭竿而起。

  李世民再次出兵,仍然采取残酷镇压的办法对付起义军,结果接连失败。李渊改派李建成出马,在魏徵的辅佐下,不折不扣的落实大赦法令中的赦免措施,釜底抽薪,与起义军争夺民众,直到武德六年(公元623年)才稳住河北,初步完成全国统一大业。刀把子解决不了的问题,最终靠法治的力量才妥善处理。

  贞观鞠狱

  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孙伏伽由御史台副长官治书侍御史升任大理寺副长官大理少卿(从四品上)。

  有次大臣元律师犯了事,太宗怒不可遏要将其处死。龙威之下,孙伏伽拿出法律,“以为法不当死”,认为依律罪不当杀,硬碰硬地将太宗的怒火给顶了回去。事后太宗把爱女兰陵公主的一个私家豪宅园林赐给了孙伏伽,以表彰其对法治的坚守。

  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孙伏伽出任大理寺长官大理卿(从三品)。这年十一月左右,朝廷爆出一起经济案件,中央财政机构之一、负责国家仓储管理工作的司农寺在售卖木材时,被举报售价明显高于民间市场。据《唐会要》记载,民间市场上的木材价格是一橦(即三十五立方)卖四十钱,司农寺卖的是七十钱,价格高出将近一倍。负责朝廷各部门政务稽核工作的尚书左丞韦悰就上书弹劾司农寺官员扰乱经济秩序,还借机敛财。太宗最恨台省机构搞部门利益,就把孙伏伽叫来给司农寺官员定罪论刑。

  孙伏伽进宫听完案情陈述后说:“司农无罪。”司农寺官员没有任何罪过。太宗一听,认为这是官官相护?

  孙伏伽分析说:“只为官橦贵,所以私橦贱。向使官橦贱,私橦无由贱矣。”正是因为司农寺的木材卖得比较贵,才反衬出民间老百姓卖的木材便宜,所以大家都会去买百姓的木材,让百姓多赚些钱。如果官府卖的木材价格比民间市场上百姓卖得还低,你让老百姓还赚什么钱?“但见司农识大体,不知其过也”,臣只看见司农寺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着眼,是切切实实地为百姓着想,没看到他们有什么过错。而且司农寺的木材价格比民间高出那么多,从这个角度看,司农寺的木材肯定是卖不出去的,卖不出去还赚什么钱,不赚钱怎么去贪污敛财。

  太宗听完有所醒悟。最终,在孙伏伽的据理力争下,太宗为司农寺洗刷了冤屈。

  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太宗和孙伏伽曾就断狱轻重、刑罚宽严有过一次对话。太宗说:“朕常问法官刑罚轻重,每称法网宽于往代。”我经常问你们这些当法官的,现在刑罚是轻是重?大家都说现在明君在位,天下太平,刑罚比以前宽大太多了。“仍恐主狱之司,利在杀人,危人自达,以钓声价”,可我还是担心主管审判断案的司法部门为了追求政绩,就多杀人多判刑,借此沽名钓誉求得升迁。“深宜禁止,务在宽平”,以后一定不能用杀人判刑数字这一简单指标来考核司法部门工作,用刑务必从宽从缓,平和行事。

  太宗和孙伏伽的这次谈话应该和当时的政治背景有关。贞观十六年大唐出现第二次接班人危机,太子李承乾为保住东宫,魏王李泰为争夺太子之位,互相之间斗得你死我活,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多数大臣都卷了进去,各自站队结党。

  面对即将到来的政治危局,太宗必须提前想好对策,避免获胜一方以法律的名义对政治对手进行报复审判。他要保住对朝廷有用的大臣性命,避免接班人斗争伤及朝廷根本。太宗对孙伏伽“务在宽平”的用刑指示,无疑是有这种苦心暗含在里面的。

  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四月初一,太子李承乾谋反案发,太宗指示元老重臣组织大理寺会同中书省、门下省审理此案。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朝廷大案要案通常都由大理寺会同刑部御史台审理,而太宗明确把刑部御史台排除出去,只保留大理寺一个司法部门参加会审,应该就是贞观十六年太宗、孙伏伽君臣谈话埋下的伏笔。

  此时的孙伏伽,终于明白了一年前太宗和他谈话的真实用意。案件经过审理,大理寺最终只判处侯君集、汉王李元昌等几个谋反集团核心成员死刑,保住了废太子李承乾和张玄素等东宫官员的性命。其他受牵连按照法律应该连坐的人,也都无罪开释。一场因政治斗争而导致的谋反大案,动静极大,杀人却不多。身为大理卿的孙伏伽,无疑在其间起到了重要作用。

  之后,大致在太宗晚年或高宗初年,孙伏伽外放为陕州(今河南三门峡一带)刺史(从三品)。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去世。

  孙伏伽不一定是历史上首个状元,但却是唐朝乃至中国历史上明确提出以法治推动从打天下到治天下的执政转型、以法律信仰凝聚天下人心的第一人,将法治的意义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之上。仅此一举,便足以让他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凸显起来。唐朝第一任皇帝高祖李渊在孙伏伽的建议下,坚持法治思维,通过法律手段迅速稳定建国之初的政治形势,打造出了289年大唐荣耀的稳固根基。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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