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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可否?

 万宝全书 2019-03-31

今年2月24日,台湾节目主持人傅达仁去年6月份在瑞士选择安乐死的视频被其家人公开。在此之前,傅老一直饱受胰脏癌的折磨。最终他选择了目前在国内尚未合法化的“安乐死”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视频中,傅老的妻子和儿子陪伴其左右,妻子显得比较平静,而傅老的儿子眼眶微红,尚对父亲的即将离去依依不舍。医生在嘱咐了傅老服药的相关事宜后,傅老还对着镜头说了一大段告别语。随即,傅老便分四次饮下了药物。小傅在一旁安慰他说:爸爸我们爱你,好,不痛了。医生随后又递上了一杯清水,傅老也一饮而尽。在看到傅老喝完最后一口后,大家都不禁为他鼓掌。当日18点58分,傅仁达先生正式结束了生命,享年85岁,在儿子的怀抱和家人的拥簇中,静静地走了。

放眼世界

目前,全世界也仅有荷兰、比利时等少数几个国家立法承认安乐死的合法地位,同时,也有像德国、瑞士等国已立法允许协助自杀的。当然,安乐死需得有许多前提条件方可施行。比如,需得出自病人自身的要求,且医生需要证明病人正处于“不能承受之痛”中,双方达成合意,才能采取安乐死。

争论不休

我国在医学界和法律界对于安乐死的争论从未中断。医生们往往更能感受到病人在患病过程中需要承受的身心煎熬,对于一些自尊心较强的患者,他们往往不愿意让家人朋友看到他们脆弱无助的一面。在饱受病痛折磨时,他们只想以一种体面的方式离开人世。比起其他自杀方式,也许安乐死更能保存他们生前最后的一点尊严,也不至于给家人带来突如其来的打击。而在法律界,人们往往讨论的都是安乐死所涉及的伦理或是犯罪问题。就我国现有的法律而言,如果是病人选择自杀,便不会给他人造成影响。相反,如果是有人协助其自杀,或是帮助病人选择主动安乐死的,则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当然,也许有部分病人的家人也不愿看到病人受折磨,或是因为经济问题,停止对病人继续采取治疗手段,这样的行为被称为“被动安乐死”或是“消极安乐死”,目前在我国尚未有立法保护,但也未曾被禁止。也有人提出,如果安乐死被合法化,便会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工具,这样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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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Year

其实,我们在承认生命神圣性的同时,也应当对于人们作出的生存或是死亡的决定予以尊重。毕竟我们并不是病患当事人,是不能设身处地地感受到他们所承受的痛苦的。与其让他们在受尽折磨后还没能体面地离开,倒不如以一种释然的方式与他们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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