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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成功安乐死的人“死亡”全程曝光,人有结束自己生命权利吗?

 樱木美美美一族 2019-02-26

导语

瑞士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在这里有专门执行安乐死的服务机构,只要你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且本人签署放弃生命的意愿书,就可以享受到安乐死的付费服务。 

来源:综合自朝花夕开

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傅达仁长期以来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后花费300余万依旧没有好转。去年6月份,他终于不堪病痛,选择去瑞士执行安乐死。2月24日,其家人公开了傅达仁服药安乐死的最后画面,令人心碎。

早在去年6月份,台媒跟随傅达仁去瑞士录制他告别人世前的画面。对于即将来临的死亡,傅达仁显得非常平静,跟家人开心道别。

陪同傅达仁到达执行安乐死房间的只有他的家人,儿子一直紧紧的搂着老父亲。医生把一杯液体药物交给傅达仁,问他是否准备好,并嘱咐他要快点喝进去,傅达仁反问医生,要一口吞进去吗?两口可以吗?医生则说,越快越好,因为这种药非常苦。

虽然台媒报道称家人痛哭失声,不过画面倒是显示妻子非常冷静,不停抚摸他的背部,另外一位女士还在用手机录像,仿佛是在看着别人的悲喜。倒是他的儿子看起来眼红红,难舍难离。

医生嘱咐傅达仁,服下去之后,要大口的吐气。傅达仁认真听完后,还做了一次模拟练习。

傅达仁说了一大段告别语,最后一句话便是再见。

他先后喝了四口,最后一口一饮而尽。他的儿子泣不成声,连着对爸爸说:爸爸我们爱你,好,不痛了。

最后,医生又递给傅达仁一杯清水,他亦痛快的喝了进去。看到傅达仁喝完最后一口,家人都感觉释然,爱人郑贻为他鼓掌,大赞他好棒,黑衣家人为他鼓掌,最后倒在儿子怀中慢慢睡去的画面则没有曝光。

傅达仁生前一直推动安乐死理念,在24日的安乐善终促进成立大会上,遗孀郑贻谈起丈夫时表情平静。她说:我们家属很放心的是他走得平安,很喜乐。

台湾传奇主播傅达仁,是亚洲第一位安乐死的中国人。

在86年的生命里,他是篮球选手、教练,获得过台湾电视界的最高荣誉“金钟奖”。

年轻时,傅达仁身材高大又健美,凡事都是“冠军”,却在晚年时饱受胰脏癌折磨,暴瘦到只剩49公斤。 

他在家人陪同下,前往瑞士执行安乐死,在吞下一口一口的药剂里,为自己的一生划下句点。 

瑞士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在这里有专门执行安乐死的服务机构,只要你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且本人签署放弃生命的意愿书,就可以享受到安乐死的付费服务。 

也正因为这样,每年都有很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到瑞士“寻求一死”。

前央视主持人李咏因癌症去世的消息在中国互联网引发讨论,也带出关于“尊严死”的相关话题

今年以来,多位名人明星因癌症离去,不禁让人重新把视线聚焦到“抗癌”话题上来。

而面对癌症以及它所引发的疼痛,人们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癌痛,即癌症疼痛,是癌症最显著的信号,也是最重度的疼痛之一。

但是,因为患者、家属以及基层医院对癌痛的忽略,很多中晚期癌症患者仍无时无刻不在承受这剧烈疼痛的折磨。 

《三联生活周刊》曾刊登一组文章,描述癌症晚期病人发病时的真实感受。   

一股灼烧的撕裂感在汪刚体内呈放射状游走,痛点遍布四处,隔几秒就疼下。   

那是一种千刀万剐的感觉,有种掉进冰窖的无助之感。   

最疼时,他想着挣脱掉四人环抱直撞墙面,以疼止疼。

但四人一直死死抓住满头大汗的他,直到两三小时过去,疼痛渐息。  

疼痛有10个等级的划分,多数中晚期癌症患者的评级都可达到7级以上。

10级有多疼?

王云是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的一位护士长,她举了一个例子:“比如,顺产生孩子和被开水烫,就是10级疼。” 

但癌痛又不同于那些短暂疼痛,它实际上是一种慢性疼痛,如果不加治疗会越来越痛,对人的意志力是致命打击。

研究显示,有近25%的癌痛病人有严重抑郁症,是导致自杀倾向的主要动因。 

傅达仁儿子傅俊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在父亲获知患胰脏癌的那一刻,就提出了安乐死的想法。 

“父亲经过思考后告诉我们,他就算积极治疗,也只剩50%的生存机会,即便活下来,也只能一直躺在床上、失去自由,他不想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过得这么痛苦,他想要快快乐乐,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 

在台湾,安乐死并不合法。

虽然这个地区要推动“病人自主权利法”,病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放弃插管等人工延长生命的医疗行为。

傅达仁也尝试过,靠着止痛剂、吗啡减轻痛苦,可是,越到后期,使用止痛剂的剂量越重,而且,已经无法缓解疼痛。 

“所以,我们举家去瑞士安乐死机构。”傅俊豪说,作为家人,当时,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但傅达仁对此却很坚持。

“经过安乐死机构人员和医师评估父亲的心理状态和病情后,我们依照他的心愿,在充满歌声的尊严屋里,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傅俊豪叙述了整个过程:

安乐死机构准备了两杯药,第一杯是止吐剂,第二杯是毒药,因为有时候让病人喝毒药,可能会吐出来。

所以,需要先喝止吐剂,喝完止吐剂,你都还是可以后悔,但父亲毫不犹豫,就这样喝完第一杯,再喝下毒药,我看着他一口、两口……然后,静静地躺在我怀里,闭上眼睛,渐渐失去呼吸心跳。

 “父亲是亚洲第一位安乐死的中国人,我想他的离开,也带给大众一个讨论和反思的空间。”

人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吗? 

华人世界避讳谈死,但人最终会走到这一步,现在的医疗科技发达,若以人工插管延长生命,重症病患平均还可以存活5到7年,活着从来不是难事,难的是生命只剩下“活着”。

 长年卧病在床、不能动弹、每天打针吃药、插管忍受医疗行为带来的身心折磨,医疗总有极限。

但久病厌世,甚至是照顾者因为内心压力而走上绝路等社会悲剧时有所闻。

因此,如何有尊严地离世,始终是讨论的话题。 

在前现代社会,自杀一般而言都是不被赞成的行为,中世纪欧洲甚至当成杀人罪,常有自杀者被按杀人罪送上绞刑架的荒诞之举。

在今天的文明社会,自杀一般不再被算作犯罪,然而,仍有一派法学家认为,自杀既然剥夺人的生命,就属于违法行为,只是比较轻微而不予追究。 

不过,若采取“自由主义”的视角,则自杀似乎应该视为人的生命自主权的逻辑延伸,有的学者称为“死亡权”,以此为安乐死的合法性进行辩护。 

只是,承认死亡权不符合人类的道德直觉,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死亡是人的正当权利,那么,也就可以鼓吹死亡,比如,劝导一个痛苦的朋友去死,或者宣扬死亡的美好,甚至建立某种宗教,以自杀为宗旨。这是人类社会普遍担心的问题:如果承认死亡权,诸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等宗教和信仰团体会雨后春笋一般成长起来——人民圣殿教曾经酿成九百多人自杀的惨案。 

著名伦理学家恩格尔哈特在《生命伦理学基础》中认为,死亡权应该仅限于临终安乐死的特殊情况,而不能外推到任何人身上。

“设想一个完全不在乎自己安危的人,比如,去极端危险的无人区旅游,因而丧生。

虽然他似乎有决定是否在乎自己生命的权利,但这种死亡是轻率的,源于疏忽和无知,并非深思熟虑的决策,也不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几乎可以肯定,他死前会感到懊悔”。 

实际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之所以收紧人类死亡权,可以理解为限制个人寻求死亡,就像限制轻率的旅游者进入无人区一样,社会保护生命的义务压倒了人的自主权。

即便存在着死亡权,它也是一种对凡人来讲过于沉重的权利,最多只能在一些特殊情境下获得无疑问的行使。

在大部分情况下有理由怀疑:是否某个时间断面的冲动“有权”去结束本将在漫长岁月中绵延的、有着无数可能性的生命? 

人终有一死,对于病人来说,什么才叫走得有尊严?

对于他们的家人而言,怎么样才能学习放手?

跟生命说再见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却都是人人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愿天堂没有病痛的折磨,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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