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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针对女性的“耐刑”,给女子剃“胡子”,专家都好奇如何操作

 昵称413468 2019-03-31

我国第一个帝制王朝,秦朝,不但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一统天下的大格局,而且还创造了许多供后人使用的制度,要说这众多发明中最重要的便是秦朝制定的法律。

我们都知道秦朝以法家思想治理国家,因此,秦朝制定的法律法规严格而详细,那么详细到了什么程度呢?详细到了连耕田用的牛被养的瘦了都有具体的惩罚细则。这让我们想到了陈胜吴广起义,他们当初起义的原因不就是因为下雨耽误了时间而触犯了秦朝法律,最后走投无路而走了极端。

我们今天的法律有死刑和有期徒刑两种,都是借鉴的秦朝法律,然而我们不知道的是,秦朝当时还有另一种很奇怪的刑法,就是耐刑。

大家是不是很疑惑,什么是耐刑呢?耐刑其实是一种侮辱性的惩罚。古人对礼法是十分严格的,有罪的女罪犯一开始是不会直接被关进监狱的,而是先把她送回家,让她的家人监管一段时间然后再判刑。一般只有被谋反牵连的女子会被处以流放的刑罚,其他的女子都会处以“居作”,什么是居作呢?顾名思义,就是让犯了罪的女子干一些简单的体力活,比如在当地做饭以及做一些缝缝补补的工作。

对于那些犯的罪不算严重的女子,一般都会以侮辱性惩罚,因为这种刑法对身体没有什么伤害,比如说,在脸上刻字,剃光头发。这些刑法的目的其实就是让其他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曾经犯过罪,被惩罚过。古人常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说损坏头发和肌肤对她们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惩罚。

我们今天要说的耐刑其实和这种刑法差不多,但是又有些不同,我们前面说的是剃光头发,但是耐刑剃的不是头发而是胡须,这种惩罚既不疼也不会流血。所以有人就会说,这有什么值得研究的,刮胡子而已,很奇怪吗?没错,对于男子却是没什么,但是,女子呢?

专家在今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竹简中发现这样一段文字,说是俩人打架,如咬伤了对方的鼻子、嘴巴或者耳朵,处以耐刑;如果丈夫因为妻子太厉害而与之打斗受伤者,处以耐刑。

而且这条法律还特别指出:女罪犯在被判了耐性以后,初次可以交钱免受刑罚,但是第二次就不可以了,必须受罚,交钱也没有用。

不论男子还是女子都有头发,所以剃头发还行,没什么,但是剃胡子就不一样了,毕竟女子不长胡子,所以说秦朝的这个法律是怎么执行的呢?到现在专家都没有研究明白,有一种猜测说是可能是由其他惩罚替代。

但是这种说法似乎是不对的,因为秦朝法律写的清清楚楚,说是第二次犯罪的女子必须接受惩罚,不能再交钱免受惩罚。而且,如果对女罪犯无法实施这种惩罚,秦朝又何必设置这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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