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祭祖时节, 许多人都会去上坟祭祖, 寄托对离世亲人的哀思。 当下,全社会都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但部分群众仍选择烧纸等旧俗, 并因此酿成大祸。 东胜区居民闫某 就因为一张冥纸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被行政罚款3000元, 还为村民赔偿费用近20000元。 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 当天上午,闫某回到老家,在防火区烧纸祭祖。 “ “当时存着侥幸心理,以为垒了砖墙,就不会发生火灾。”回到火灾现场,回忆起当时情景的闫某追悔莫及。 ” “一不留神,一张燃烧着的冥纸被风卷起,引燃了旁边的枯草,火借风势,瞬间就燃了起来。”闫某告诉记者,“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怕,当时风大火急,中间一条道路都没有拦住火势蔓延。” 东胜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苗小平介绍 火灾发生后,当事人边扑火边报警求助, 镇政府及时组织护林员等近百人全力扑救, 才未造成太大损失。 事后,闫某对烧死灌木进行平茬 并赔偿村民损失近两万元。 东胜区森林公安分局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相关规定, 对闫某行政罚款3000元。 作为当事人,闫某后悔不已,深感愧疚,并且自愿向周围群众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方式。“我再也不烧纸祭祀了,摆放鲜花表达哀思,又安全又文明。” 近年来,东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不以为然和麻痹侥幸思想,认真履行防火职责,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2014年,李某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区内为泄私愤点火4处,被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4年,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32万多元…… 这些案例无不彰显了东胜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苗小平表示 当前, 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 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烧荒、烧秸秆、 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否则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们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胜发布 本期编辑:贾焮瑜 你都这么好看啦,给我个在看再走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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