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守》中,韩非给国君立了三条规矩,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三条守则”。并说道:“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意思就是说,国君当有“三守”!此“三守”国君如果具备了,那么国家就会安定、国君自身也就会跟着荣贵;而如果此“三守”国君不具备,那么国家就会危亡,而且国君自身也定当有危险。 那么何谓“三守不完”呢?也就是说,怎样的国君才算是不具备这“三条守则”呢?为此,韩非逐一列举了如下三条: 其一,国君难以听到直言。文曰:“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适近习能人之心,而乃上以闻人主,然则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见,而忠直日疏。”翻译过来有意思,臣子中,如果有人向国君议论当权者的过失、执政者的错误以及揭发一般臣子的隐情等等,国君听到后,不是把这些藏在心里,而是先泄漏给左右亲信或者是一些善于钻营的人;若如此,臣子中那些想向君主进言的人便就不得不先屈从于国君的亲信与权臣了,然后再顺从他们的心意才向国君再去进言。如果这样的话,那些讲话正直、办事诚实的臣子们则就见不到国君了,而忠诚耿直的人们也就一天天地被疏远了。 其二,国君不能公平赏罚。原文曰:“爱人,不独利也,待誉而后利之;憎人不独害也,待非而后害之。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这段意思是说,如果国君喜爱一个人而不独自奖赏与提拔他,却要等到有人赞誉他之后才对其加以奖赏与提拔;同样如果国君憎恶—个人而不独自处罚与惩治他,却要等到有人反对他之后才对其加以处罚与惩治。如果这样,那么则就预示着国君没有了威势,大权旁落于近臣了。 第三,国君怠政,大臣掌权。原文曰:“恶自治之劳惮,使群臣辐凑之变,因传柄移藉,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谓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意思是,国君厌恶亲理政事的劳累,如此群臣归聚的核心则就出现了变化,从而权柄和势位也发生转移;生杀予夺的要害控制在大臣手里,这样的话,国君当然就会受到侵害。 最后韩非警告道,以上所说就叫做“三守不完”。如果国君此“三守”不完备了,那么则就会出现劫杀君主、篡夺君位的危险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