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哲学中没有更大的进步
中心论题 壹 “就剩半杯”论的形式是:在哲学中的进步低于某种基准。为了精确地陈述这种主张,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测量进步的尺度和基准。我采用的“尺度”是集体趋同(collective convergence)于真理,我采用的“基准”是与硬科学的比较。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我的中心论题是:在重大哲学问题上,没有高水平地集体趋同于真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此处“重大哲学问题”指这样一些问题:身心关系是怎样的?我们如何了解外部世界?道德的基本原理是什么?上帝是否存在?我们有自由意志吗?等等。我不会试图给出一个更精确的列表。任何哲学家都能相当容易地给出一个包括10个左右此类问题的列表,我猜想在这些列表之间会有大量的重叠。 我们可以把在一段时期内向一个答案的集体趋同定义为在此期间对此答案的一致程度的增加。关于一组议题在一个群体中的一致程度,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数学方法来界定。在一段时期内的集体趋同被定义为在这段时期内向在这段时期的末期占统治地位的答案的集体趋同。 在一段时期内关于重大问题的集体趋同被规定为关于在这段时间开端时的重大问题的趋同。要点是关于过去的重大问题的趋同,而非关于当下的重大问题的趋同。一个问题是否在当下被视为重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关于此问题是否存在广泛争议,因此,关于当下的重大问题的趋同程度应被设想为较低程度。这为关于过去的重大问题的趋同提供了一个更好的鉴别尺度,由此我们能够合理地预期,就其中的某些问题趋同程度较高,而就其中的另一些问题趋同程度较低。从我们的目的出发,我们可以选择任意一段时期,例如迄今为止的过去200年;我们也可以选择许多段不同的时期,然后取这段时期的趋同程度平均值。 在一段时期内,仅当趋同程度与同一时期在硬科学领域内就重大问题达成的趋同程度相当时,方可称之为高水平的集体趋同。此处我所说的硬科学(hard sciences)至少包括数学和以物理学、化学及生物学为典范的自然科学,而认知科学和社会科学被排除在外。 在一段时期内,仅当就重大问题的正确答案发生高水平的集体趋同时,方可称之为高水平的集体趋同于真理。换言之,就重大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一致同意必须达到与在硬科学中相当的程度。以上界定诉诸真理或正确性的概念,因此,高水平的集体趋同于真理的概念预设了在此问题域中的某种程度的实在论。然而,趋同于真理之类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需要保证这种趋同推动的是进步而非退步。 贰 对中心论题的论证 对中心论题的论证依赖于两个前提,一个是经验性的,一个是连接性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1)经验性前提:在重大哲学问题上不存在高水平的集体趋同。 (2)连接性前提:如果(1)成立,则在重大哲学问题上不存在高水平的集体趋同于真理。 (3)结论:在重大哲学问题上不存在高水平的集体趋同于真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这个论证是有效的。连接性前提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逻辑真理,但考虑到我们关于高水平的集体趋同的定义,它并不是逻辑真理。这个假言命题的前件说的是:与那些硬科学相比,在重大哲学问题上,向占统治地位的答案的趋同更少;而后件说的是: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向正确的答案的趋同更少。如果在科学中有向错误答案的强趋同,同时在哲学中有向正确答案的弱趋同,这个假言命题就是假的,我们的论证就会坍塌。尽管如此,考虑到在科学中的趋同是向真理的高水平趋同,这个前提看起来并没有问题。 在这个论证中,主要工作是由经验性前提完成的。对这个前提进行系统化研究所需的经验数据我们尚未全面掌握,但是我们确实掌握了其中一部分。PhilPapers网站实施的“2009PhilPapers调查”就30个重大哲学问题对职业哲学家进行了调研。这份问卷被发往北美、欧洲和澳洲的99个顶尖哲学系,多数调查对象从事分析哲学或英美哲学。在大约2000份问卷中,47%的调查对象填写并返回了问卷。调查对象可以表明他们“接受”或“倾向于”某个观点,或者提供“其他”的答案。调查结果如下: (1)先天知识:是71%,否18%,其他11%。 (2)抽象对象:柏拉图主义39%,唯名论38%,其他23%。 (3)美学价值:客观的41%,主观的35%,其他24%。 (4)分析/综合的区分:是65%,否27%,其他8%。 (5)认识论证成:外在主义43%,内在主义26%,其他31%。 (6)外在世界:非怀疑实在论82%,怀疑论5%,理念论4%,其他9%。 (7)自由意志:相容论59%,自由主义14%,没有自由意志12%,其他15%。 (8)神:无神论73%,有神论15%,其他13%。 (9)知识主张:语境主义40%,不变主义31%,相对主义3%,其他26%。 (10)知识:经验主义35%,理性主义28%,其他37%。 (11)自然律:非休谟式的57%,休谟式的25%,其他18%。 (12)逻辑:经典52%,非经典15%,其他33%。 (13)心理内容:外在主义51%,内在主义20%,其他29%。 (14)元伦理学:道德实在论56%,道德反实在论28%,其他16%。 (15)元哲学:自然主义50%,非自然主义26%,其他24%。 (16)心灵:物理主义57%,非物理主义27%,其他16%。 (17)道德判断:认知主义66%,非认知主义17%,其他17%。 (18)道德动机:内在主义35%,外在主义30%,其他35%。 (19)纽科姆问题:两个盒子31%,一个盒子21%,其他47%。 (20)规范伦理学:义务论26%,后果论24%,美德伦理学18%,其他32%。 (21)知觉经验:表象主义32%,感受性理论12%,分离主义11%,感觉材料理论3%,其他42%。 (22)人格同一性:心理同一论34%,生物学同一论17%,其他因素论12%,其他37%。 (23)政治学:平等主义35%,社群主义14%,自由主义10%,其他41%。 (24)专名:密尔式的34%,弗雷格式的29%,其他37%。 (25)科学:科学实在论75%,科学反实在论12%,其他13%。 (26)远程传送:存活36%,死亡31%,其他33%。 (27)时间:B理论26%,A理论16%,其他58%。 (28)有轨电车难题:切换68%,不切换8%,其他24%。 (29)真理:符合论51%,紧缩论25%,认识论7%,其他17%。 (30)僵尸:可设想但在形而上学上不可能的36%,在形而上学上可能的23%,不可设想的16%,其他25%。 由调查结果可见,不一致的程度是惊人的。只有1种观点支持率超过了80%。3种观点支持率超过了70%,还有3种观点支持率超过了60%。其他23个问题的主流观点支持率均低于60%。 应当承认,并非所有问题都是过去的“重大问题”,但其中还是有一些,例如外部世界、自由意志、上帝、知识、元伦理学、元哲学、心灵和规范伦理学。其中只有两个问题有超过60%支持率的观点。 对中心论题的评判需要更全面的数据,这要求PhilPapers网站的调查不仅要有2009年的调查数据,也要有过去的周期性的调查:1909版,1809版,等等。在每个时间点上,我们需要问哲学共同体的成员们两个问题:其一,哪些问题被你视为重大哲学问题?其二,你对这些重大哲学问题如何回答?以及你对过去的重大哲学问题如何回答?我们还需要针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其他学科领域的纵向调查作对比。可以推测,如果真能这么做,我们会发现,哲学家们在过去的哲学重大问题上的答案趋同要大大低于其他学科领域。 希尔伯特在1900年提出的23个数学问题提供了部分数据。这23个问题中的10个已经得到完美解决并达成普遍共识,7个已经被部分解决并达成部分共识。相比之下,罗素1912年在《哲学问题》中提出的问题没有一个达成普遍的趋同,并且几乎没有一个问题获得类似的进展。 同形式的进步 叁 尽管在哲学中缺乏趋同,不可否认的是,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休谟与康德、弗雷格与罗素、克里普克与刘易斯等人的洞见确实是重大的进步。因而,我的“就剩半杯”论与许多版本的“还有半杯”论是相容的。我主张,在哲学中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进步,通过放弃我的中心论题的某个中心条件,我们可以系统化地阐述这些不同形式的进步中的每一种。每放弃一个条件,即得到一种进步的形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放弃“高水平的”:在重大哲学问题上,有向真理的(非高水平的)集体趋同。看起来,一小部分重大哲学问题的答案有重要的趋同,例如,在关于上帝的问题上向无神论的趋同。许多其他问题的答案有次要的趋同,例如,在关于心灵的问题上向物理主义的趋同。当然,是否把这种趋同视作向真理趋同,取决于一个人的哲学观。有神论者和二元论者会认为这种趋同不是进步而是后退。但如果我们乐观地假设这种趋同的确是向真理趋同,那么2009年对1809年重大哲学问题持真信念的哲学家或许比在1809年对1709年重大哲学问题持真信念的哲学家多出10—20%。如果事实如此,那就是一种进步。当然,在其他学科领域的趋同看起来更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放弃“集体的”:在重大哲学问题上,有向真理的高水平(非集体)趋同。中心论题与如下主张是一致的:在重大哲学问题上,各种各样的个体或子团体实现了向真理高水平趋同。例如,我在乐观心境中会说服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会向真理趋同。但遗憾的是,这种趋同不能保证是集体的。类似地,逻辑经验主义者或牛津实在论者这样的子团体也许已经趋同于真理,但是,整个共同体层面上的趋同却没有发生。退一步说,在某个局部的特定时期,整个共同体层面上的趋同也许已经大量发生,然而这种趋同并没有保持下来。 放弃“重大”:在(非重大的)哲学问题上,有向真理的高水平的集体趋同。在各种各样的小论题上有高水平的趋同,例如,知识不是被证实的真信念以及条件概率不等于条件句的概率。 放弃“向真理趋同”:在重大哲学问题上,有高水平的集体性的推进(而不涉及趋同于真理)。有许多种形式的哲学进步确实不涉及趋同于真理。看起来,我们对重大问题的基础理解大大加深了;我们对于接受或拒绝一个关键性的哲学论题的理由有了更好的理解;我们已经探索了哲学空间中那些先前未曾设想的新观点和新领域;我们已经发展出新的方法和更好的论证;在某些场合,我们已经将哲学应用于世界。这些当然都是进步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它们都不伴随着向真理的高水平集体趋同。 我要强调的是,我不是简单地把进步与趋同于真理画等号。关于“进步”,我是一个多元主义者:哲学可以实现的价值有许多种,推进和实现这些价值的方式也有许多种。获得真理当然不是唯一的价值,虽然它确实是其中一种。朝向真理的进步是哲学进步的一种形式。 不仅如此,我认为,至少在哲学的许多部分,例如在分析哲学中,获得真理是首要目标。毕竟,大多数哲学的内容,至少大多数分析哲学的内容,表现为提出论题并主张和论证其真理性。我猜想,大多数哲学家研究哲学的首要驱动力是弄清楚相关的主题领域中的真理:身心关系是什么?实在的本性是什么以及我们怎么能知道它?等等。当然,这也是我自己的首要驱动力,因此我赞同这个主张:朝向真理的进步在各种形式的哲学进步中占据首要位置。即使有人否认它在这些形式中是首要的,也难以否认它是这些形式之一。 有这样一种观点:对真理的热衷反映了科学观念在哲学中的泛滥,我们不应该把哲学当作对答案的追求,相反,哲学是对其他东西——理解力、明晰性、启发性——的追求。我同意,这些是值得追求的目标,并且哲学可以帮助我们得到它们。我也明白,在面对哲学困惑而答案不可得时,为什么专注于这些目标看起来特别有吸引力。然而我认为,我们应该承认,这种反应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哲学看低了。我们中的许多人之所以进入哲学,是为了寻求真理和答案。你可以说这种寻求是幼稚的:在哲学中得不到真理和知识,我们应该设立一些不同的目标。但是即使如此,这种寻求和这种幼稚都是值得的。 为什么向真理的趋同是重要的?为什么我们应该关注它的缺失?一个明显的答案是,我们看重知识,而一致是知识的要求,趋同与知识增长相伴。 然而,即使一致同意对个人的知识来说不是必须的,对集体的知识来说,某种程度的一致同意还是必须的。如果专家共同体就一个问题的答案有严重分歧,那么不仅这个共同体不能被认为集体地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包含这个共同体的更大的共同体也不能。即使某些个人知道了问题的答案,也不能说集体的知识已经被共同体获得,除非在特定环境下,例如,共同体听从这些个体。 此外,我们看重集体的知识。硬科学的进步让人如此印象深刻的一个原因是,它使我们——探索者共同体——集体地知道那些问题的答案。但是在哲学问题的答案上缺乏充分的一致性,我们不能说对哲学问题的答案有了集体的知识。 在哲学中确实有大量的集体的知识,我并不否认这一点。然而,这些集体的知识通常不涉及重大问题的答案。它们主要是关于小问题的答案,关于否定论题和条件论题的,关于何种框架是适用于回答问题的,关于观念之间连接的,关于支持或反对结论的论证方式的,等等。面对重大问题时,趋同不存在,我们找不到关于重大问题的答案的集体的知识。 肆 哲学论证 现在我们转向中心问题:为什么在哲学中没有更大的进步?并且特别地,与硬科学相比,为什么在哲学中的趋同更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一个最初的解释是,二者所用方法的效力不同造成了这种差别。硬科学的方法——数学中的证明,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中的观察/实验方法——具有这样一种效力,使得面对重大问题时必须得出一致的回答,而哲学中的方法——论证——则没有这种效力。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这些方法之间的差别何在?一个差别是,实验和证明的方法始于广泛同意的前提——科学中的观察,数学中的公理——并由此出发得出有力的和令人惊奇的结论。我们也渴望在哲学中这么做,罗素的评论可以为证:哲学的要点在于,从简单得不值一提的前提出发,推出悖谬得没人会相信的结论。但实际上,在哲学中,从广泛同意的前提出发很少能够有效地建立有力的、令人惊奇的结论。 当然,哲学中有许多针对强结论的论证。但是在绝大多数场合,或者论证的前提是对手可以轻而易举否定的,或者论证的推理是对手可以轻而易举拒绝的。有时,被否定的前提最初看来是有道理的,而否定此前提有点让人惊讶,但是这种否定很少像否定一个数学公理或否定一个重复性好的实验观察那样不合理。因此,这些否定通常是站得住脚的,至少在广义的社会学意义上是站得住脚的。 如果一个前提(或推理)被共同体视作不可否定的,或否定它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则我们称这个前提(或推理)为“共识前提”(或“共识推理”)。少数异端可能会否定某个共识前提,但是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共识前提不会面临广泛的分歧。如果一个论证仅仅依赖于共识前提和共识推理,则我们称这个论证为“决定性论证”(需要注意的是,“共识前提”和“决定性论证”都是从社会学角度界定的)。我们的结论是,在科学中有对强结论的决定性论证,相比之下,在哲学中这样的论证很少。 当然,在哲学论证中,有一些共识前提。这些前提至少包括数学公理和经验观察本身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定理和理论。但是数学前提和经验观察却不足以得到强的哲学结论。从科学和数学通向哲学,额外的前提或推理是必须的,并且这些前提和推理通常是可否定的。 除了数学公理和经验观察,还有一些哲学直觉是极难否认的。但是这些直觉并不常见,并且从它们出发得出强的哲学结论是相当困难的。有这样一些情况,这些直觉,或许是通过与数学和经验主张相结合,允许我们得出强的和令人惊奇的结论。这在否定性的论题上行得通。在否定性的论题上,直觉和形式模型可以产生针对肯定性的论题或其他论证的反例,从而否定它们。葛梯尔的论证就是一个例子:从关于某事例的直觉出发,得出知识不是被证实的真信念这一结论。以刘易斯的形式论证为例:他认为条件概率不等于条件句的概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否定性的结论离重大哲学问题的答案还差很远。对这些问题的肯定性答案的论证几乎都包含着可否定的前提。 大多数哲学从业者作为立论方时和作为驳论方时都常用否定前提的方法。当我们论证我们观点的时候,我们沮丧地发现,对手通过拒绝被我们视为合理的前提而化解了我们的论证,并且丝毫不露败象。当我们回应反驳我们观点的论证时,我们有时从后往前梳理对手的论证,从我们需要拒绝的结论出发,找到我们不得不否定的前提,进而否定这些前提。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一些东西,并且接纳了某些先前可能令我们吃惊的承诺,然而,这些承诺很少是站不住脚的。 结果是,哲学论证所导致的结论通常不是一致,而是精致的不一致。某种观点的拥护者知道,为避免这些论证,他们需要接受哪些额外的承诺。某种观点的坏的版本被拒斥,而精致的版本取而代之并获得发展。这导致了一种消除式的进步,在这个过程中某些哲学空间被消除了,但每一次仅消除一些小碎片。主流观点以这种方式被消除是罕见的。相反,某些大碎片虽然包含着需要避免这些论证的观点,但是存活下来了。这一类的消除、碎片化和精致化通常发生在这些较低的层次上。这些存活下来的观点造成了这些空间中的某种分形结构,就像曼德尔布罗特集(Mandelbrot set)那样,在每一个层次上都有错综复杂的结构,但是大的空间区域很少被整个消除。 最终结果是,哲学上的共识是难以达到的,决定性论证也是罕见的。对我来说,这是研究哲学的最大失望之处。一个人研究了一段时间哲学之后,就不再期望通过论证达成一致,而一个论证只要在论辩中具有说服力就被视为好的论证。这是面对令人失望的现实所做出的对期望的调整。在研究哲学之前,他恐怕有更高的期望。 新的哲学方法与进一步的前景 伍 面对传统哲学方法的失败,我们可能期待新方法。某些自命为哲学家的思想家偶尔发展出的新的方法,解决了曾经被视为哲学问题的问题:逻辑学、物理学、心理学等领域的发展就是见证。我们自然地期望新方法可以产生更大的进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为了帮助达成哲学上的结论,许多新的哲学方法得到了发展,许多旧的哲学方法被改进。形式哲学采用形式推理方法,语言哲学采用语言分析方法,现象学采用现象学反思方法,女性主义哲学采用性别角色分析方法,跨文化哲学采用哲学中的多文化传统分析方法,实验哲学采用哲学判断的经验研究方法。所有这些方法导致了新的洞见和哲学中的进步,导致了有趣的结论和新的论证,但是显然,这些方法没有一个导致了对重大哲学问题答案的最近趋同。相反,这些方法把我们引向了古老分歧更复杂的版本。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当然,新方法总是不断涌现。随着方法变得更加严格和确定,某些论题逐渐从哲学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科学问题。这种情况依然在发生,最近的两个例子是形式语义学的发展和意识科学的进展。然而,即使在这些场合,我们也很难说新方法会导致关于先前的重大哲学问题的共识。如果我们期待新的方法能在重大问题上导致趋同,这些方法必须远远超出20世纪涌现出的方法的范围。 最后,哲学进步的未来前景是怎样的?在重大哲学问题上,我们有可能最终向真理趋同吗? 为了搞清楚这一点,我们需要讨论如下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原则上是否能为足够理想的理性人所知?我仅提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乐观看法。在《构造世界》(Constructing the World)一书中,我论述了一个可理解性论题(在该书中称为“基本可理解性”:所有的真理是被关于基本自然属性和基本自然律的基本经验真理所先天蕴含的。由此可以大致地推出,如果某人能够知道所有的基本经验真理并且有理想的推理能力,他就能够知道包括全部哲学真理在内的全部真理。 当然,可理解性论题可以被否认。如果它是假的,那么,即使具备了理想的推理能力,也无法从基本经验真理出发得到哲学真理。我们可以对可理解性论题进行修订,扩展作为推理基础的基本真理的范围,从而将某些哲学真理——例如基本的规范原理和存在论原理——包括进来,于是可理解性论题得以保全。但是这样一来,这些基本真理本身也许已超出了理想主体的认知范围。总之,如果哲学真理不是从一个适当的基础出发,那么即使是在一个理想的理性人的共同体中,我们也不应该期待向真理的趋同。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可理解性论题是真的,就会导致一个更乐观的观点。这个论题并不蕴含我们能知道的所有的哲学真理,但是它提供了一种有用的方法来为我们认知能力不足的情况分类,并且更一般地,为我们无法实现趋同的情况分类。第一类情况是某些领域内的反实在论,即不存在有待我们认知的哲学真理;第二类情况是,各方都获得了哲学真理,但是言辞之争妨碍了他们达成共识;第三类情况是,我们不知道相关的基本经验真理;第四类情况是,我们的推理能力是非理想的。 我认为,在哲学中许多最困难的情况属于第四种:问题的答案可以被理想的理性人而非我们所知。这导致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这些答案对人类来说是不是可知的? 麦金和范因瓦根赞成不可知性:人类还没有聪明到能回答这些重大问题的程度。这种看法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智力或天资需要达到某种水平,但是人类低于这种水平。 范因瓦根对这个结论做出了如下论证。他主张,考虑到迄今为止进步的缺乏,我们远高过这种水平是不可信的,并且我们刚好达到这种水平是极不可能的。所以更可能的是,这种水平在我们之上我对这个论证不以为然。我认为我们已知的是,对于大量的问题,人类刚好达到可以解决它们的水平,例如,科学问题和数学问题。据此可以设想,我们处于一个特殊的智能阈限上,海量的问题可以被我们逐渐掌握。哲学问题是否处在这个范围内尚不清楚,但是可认定它们在这个范围之外更加缺乏根据。 如果麦金和范因瓦根是正确的,我们是否可以首先提高我们的智能水平——或许通过认知能力强化或扩展——而使我们能够回答哲学问题,这依然是悬而未决的。或者,我们可以制造出比我们自己更聪明的人工智能,然后这种人工智能又制造出比它们自己更聪明的人工智能,如此等等。最后,智能爆炸或许导致能回答重大哲学问题的物种出现。 反过来说,如果麦金和范因瓦根是错误的,那么我们或许不需要根本性地提升认知能力就可以回答哲学问题。我们或许需要发展新的方法,发展强大的学科,发展洞察力的新种类,或许还需要一两次概念革命,但是这些都在人类能力之内。结果可能是,哲学的复杂性沿着一条递增曲线上升,而一旦越过曲线上一个特定点,重要的进步就是可能的。我们还没到达这个点,但我们一直在向它前进。 麦金和范因瓦根是对是错尚不清楚。人类是否有能力解决重大哲学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元哲学问题。像哲学中的其他重大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现在无法回答的。这个元哲学问题的答案也许是肯定的,也许是否定的,两种可能性看来都是敞开的,并且我们现在还没有充分的理由来赞成任意一边。 既然我们不知道这两种可能性中的哪一个成立,我认为,为了研究哲学,我们可以把第二种可能性设立为我们的工作假设,即哲学问题是可被我们回答的,只是目前尚未解决。于是,我们可以尽我们所能地研究哲学,发展出最终引导我们回答这些问题的新洞见、新方法、新概念。毕竟,我们仍然在学着去研究哲学。想知道哲学能走多远,唯一的办法是一直把哲学做下去。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11期,第248-25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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