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论人身之火则分君火与相火,其中尤重相火。正是由于相火“外阳”的作用,人体才有生生不息的机能活动。所谓“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其所以恒于动,皆相火之为也。”(《格致余论·相火论》)然而,相火并非纯阳无阴,而是以阴作为其物质基础。正如丹溪所云“肝肾之阴,悉具相火”。清·何梦瑶亦曰“精中之气即火也”。正是由于相火之中“内阴”的作用,相火才不致于过于妄动,而维持其“动而中节”,呈现温暖之气。 “火内阴而外阳”的观点,不仅说明火为阴阳二气所组成,而且孕含阴阳二气孰多孰少的问题。如前所述,相火属离卦,其由两个阳爻和一个阴爻所组成,显然是阳多阴少。因此,丹溪认为人体在正常生理情况下就存在阳多阴少、“阳有余阴不足”的状况,且人之情欲无涯,常处于动的环境之中,所以在病理情况下,更易加剧这种状况,使阳愈多而阴愈少,从而形成“阴虚火旺”之证。 丹溪身处气候偏热的南方,目睹当时酗酒纵欲,“湿热相火为病最多”的临床事实,以及一些医生滥用《和剂局方》以致辛香温燥,助火伤阴之医界时弊,针对“阴虚火旺”一类病证,创滋阴降火之法,立大补阴丸等方为治,以求相火“动而中节”,以免相火亢盛而妄动伤耗阴精。这一维持人体阴阳动态平衡的思想和治疗方法,显是基于“火内阴而外阳”的学术观点。火只有满足和维持其内阴、外阳的条件方能成为人身温暖之气。值得指出的是,丹溪在研究火时,尤重病理,其惟恐“内阴”不足而致“外阳”偏亢,导致阴虚而相火偏旺,妄动失节,反而灼伤阴精,阴精损伤,更无以制阳,从而形成阴虚火旺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阴绝则死”。因此,“火内阴而外阳”旨在强调“内阴”充盛,防止阴亏火盛,目的乃是养阴保阴,这是丹溪学术思想的重要体现,对于研究人之生理、病理和防病、治病都具有重要意义。 丹溪此说,虽名以论火,实则阐明了阴阳之理,指出了火之于人体,既不宜衰,又不宜妄动的道理,具有一定的辨证法思想。明代以探论命门水火而著名的赵献可,深明丹溪此说奥旨而有发展,认为“滋其阴则火自降”(《医贯·滋阴降火论》),“以无形之水沃无形之火,当而可久者也”(《医贯·阴阳论》),“火之有余,缘真水之不足,毫不敢去火,只补水以配火……水之有余,亦不必泻水,就于水中补火……。”(《医贯·内经十二官论》)明代医学家张介宾更是重视“水中之火”,既提出“真阴论”,又力倡“大宝论”,认为“天之大宝,只此一丸红日,人之大宝,只此一息真阳”(《类经附翼·求正录·大宝论》)。如果说元代朱丹溪所强调的是火之“内阴”的话,那么明代张介宾则从问题的另一方面注重火之“外阳”,他从自然界“油能生火、雨大生雷”的现象,推论人体的阴阳关系,并进而提出“阳中求阴”、“气中生精”、“阴中求阳”、“精中生气”等许多治疗法则,其所倡导的“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景岳全书·补略》),更为千古之绝唱,实是对丹溪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