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为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东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举办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建立责任制考评指标体系、普法责任公告制度、社会第三方评价普法工作等制度设计,将普法责任制考评项目化、规范化、刚性化,进一步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实现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 建章立制加强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七五”普法以来,广东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文件,为普法责任制落实和评议活动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精准施策推进普法责任制制度落实 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家顾问团,构建普法建言平台、标准制定平台和第三方评价平台;建立4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制定全省国家机关8大共性普法责任和42项个性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告制度;完善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国家机关25项考评指标和11项工作责任,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广东等七项省级考核事项。 创新举措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017年和2018年,广东连续组织开展两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实地考察、履职报告、专家点评、社会评议等步骤,对省法院等10家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以此示范引领和推动全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 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一次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的创新,同时也是项目化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次探索和实践。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对这项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肯定,司法部将此做法推荐中央政法委,作为全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经验做法”唯一普法工作候选项目。目前,评议活动在广东全面推广,至2018年底,全省21地级以上市和96个县(市、区)普遍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现活动常态化、规范化、项目化。 来源:中国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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