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作家们写作时都有近乎病态的癖好: 有人早起写作,有人彻夜未眠;有人闭门不出,有人沉醉闹市;有人空腹写作,有人需要酒精、咖啡和药物的催化...... 也正是借由这些“写作仪式”,在持续反复的枯燥生活里,他们的文字生产力才能得以维持下去。 普通读者也许满足于通过作品来了解伟大的作家,但对于狂热的文学爱好者,这远远不够。 我们还必须进入他们的书房,了解这些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 用的是铅笔、钢笔,还是打字机? 坐着写、躺着写,还是站着写? 每天写多少字? 喜剧大师莫里哀在舞台上滑稽多智,离开舞台却拙于言辞。他的袖筒里经常藏着一个笔记本,他喜欢在公共场所留心偷听别人谈论的话题,将它们私下记录下来。无独有偶,易卜生为了观察市民生活,一有闲暇,就坐到咖啡店里,假装拿着报纸看新闻,暗地却偷偷注意各种顾客的相貌、动作,倾听他们的谈话。 雨果在开始创作《巴黎圣母院》之前,买了一整瓶墨水,把自己软禁在家,将衣服都锁起来,只留下灰色的大披肩,免得受到外出的诱惑。为此他买了一件针织服,长及脚趾头,这件衣服成为他此后好几个月的制服。最终成稿时,他用掉一整瓶墨水,因而一度考虑给书取名为“墨水瓶里出来的故事”。 许多作家都喜欢规定每天写的字数。杰克·伦敦每天写一千字,写够就停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每天写三千字。英国作家特罗洛普最有趣,他规定自己每15分钟写250字,写完可继续或小休片刻再写。 如今,我们得以知道那些名作诞生的细节,得以了解大作家们写作的怪癖和执迷: 从席勒的烂苹果到奥康纳的甜牙,从雨果对自己的软禁到狄更斯像拉链撕开人群的疾走,从普鲁斯特的软木盾到纳博科夫的浴缸,从乔伊斯的外白衣到伍尔夫的紫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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