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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是城镇人,在农村一直没有离开土地怎样确权呢,请解答?

 请你永远喜欢我 2019-04-09

城镇户口在农村还保留土地的人相当多,有的是原有承包耕地,有的是农村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土地,都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那么针对户口是城市人,在农村一直没有离开土地怎样确权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镇市户口土地确权的法律和政策。

1、《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于全家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农民,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村集体,拒不交回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根据2014年(国发)25号文件精神及最近颁发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地方不得拿进城安家落户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设置条件限制。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可以保留土地和宅基地,不愿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确权登记。

其次,土地确权工作是法律和政策并进的。

从上面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来看,对于城市户口人员在农村的土地确权的权益看上去是矛盾的,但法律的适用标准是法不溯往、法不择旧、新政优先的执法原则。所以土地确权应当适用最新政策指导精神,对城镇户口人员农村的土地予以确权登记。

再次,不予确权登记的原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本此土地确权,很多城市户口的农村土地没有得到确权登记,原有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在土地承包期内或者土地政策不作重新调整的条件下,村集体是不会收回城市户口部分人员的土地经营权的。

总之,土地确权得依规依法,政策并进,单独使用以前法律,不结合政策实际,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可以确权就应当要给于确权登记,农民应当知道法律,了解政策,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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