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药品信息来自全网聚合,请按实际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来曲唑 [功能主治] 1.治疗绝经后晚期乳腺癌(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阳性者或受体状况不明者),多用于抗雌激素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2.用于局部晚期或扩散的绝经后乳腺癌的一线治疗(国外资料);3.用于接受过他莫昔芬标准辅助疗法5年的绝经后乳腺癌患者的延伸性辅助治疗(国外资料);4.用于激素阳性的乳腺癌早期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2.5mg(1片),口服,每天一次。老年患者﹑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骨骼肌疼痛、恶心、头痛、关节疼痛、疲劳、呼吸困难、咳嗽、便秘、呕吐、腹泻、胸痛、病毒感染、面部潮红、腹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对于绝经状态不明的患者,在治疗之前须检查患者的LH﹑FSH和/或雌二醇水平从而确定其绝经状态。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2.本品不得与其它含雌激素的药物同时使用,因为雌激素会抵消本品的药理作用。3.本品可降低血液循环中的雌激素水平,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骨密度降低。对于患有骨质疏松症或具有骨质疏松风险的妇女,在使用本品进行辅助治疗之前,应使用骨密度计量学对骨密度进行评估,之后须定期检查。如有必要应随时检查,从而防止或治疗骨质疏松症,应密切观察出现问题的患者。4.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5.特殊的群体少儿﹑老人和人种在研究群体中(成人2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肾功能不全者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2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用药禁忌]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绝经前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药品相互作用] 1.用西咪替丁进行的药物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表明西咪替丁对来曲唑药物动力学没有显著的临床影响。 [保质期] 24月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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