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品销售毛利率为 40%,也就是 说,每销售 100 元商品,其成本为 60元,商场购货均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该商场为促销拟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方案一:商品以七折销售; 方案二:“满 100 送 30”,即购物满 100 元者赠送价值 30 元的 商品(所赠商品的成本为 18 元,均为含税价); 方案三:购物满 100 元返还 30 元现金。 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 100元的商品,对商家现金流及 净利润计算如下(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等): 方案一、商品以七折销售,即价值 100 元的商品售价为 70 元, 在这种情况下: 应缴增值税=70/(1+17%)×17%-60/(1+17%)×17% =1.45(元)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净现金流:70-60-2.14=7.86 元 方案二、“满 100 送 30”,即购物满100 元,赠送价值 30 元的 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赠送商品不做视同销售,计算如下: 销售 100元商品(含赠送商品)时应缴增值税=100/(1+17%) ×17%-60/(1+17%)×17%-18/(1+17%)×17%=3.20(元) 利润额=100/(1+17%)-60/(1+17%)-18/(1+17%) =18.80(元) 应缴所得税=18.80×25%=4.70(元) 税后净利润=18.80-4.70=14.10(元) 净现金流:100-60-18-4.70=17.30 元 方案三、购物满 100 元,赠送 30元现金,这种情况下,计算如 下: 销售 100元商品应缴增值税=100/(1+17%)×17%-60/(1 +17%)×17%=5.81(元) 利润额=100/(1+17%)-60/(1+17%)-30(促销费用) =4.19(元) 税后净利润=4.19-1.05=3.14 元 净现金流:100-60-30-1.05=8.95 元 (购买 100 元)三方案比较: 方案及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净现金流 7.86 17.30 8.95 净利润 6.41 14.10 3.14 (购买 200 元)三方案比较: 方案及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净现金流 15.72 48.75 40.40 净利润 12.82 39.74 28.78 (购买 500 元)三方案比较: 方案及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净现金流 39.31 143.11 134.76 净利润 32.05 116.67 105.70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促销手段不仅税收负担截然不同,对商家 利润及现金流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所以,商家不能盲目选择促销手 段,而是要考虑税收的影响,以便做出最优选择。当然,净现金流和 净利率大的方案不一定就是商家的首选,因为商家往往更看中如何实 现既定的目标,比如争夺消费者、占领某一市场份额等,还要考虑哪 种促销手段对消费者的刺激最大,最能扩大商家促销。因此,只有从 商家的总体经济利益出发,才能使这项税收筹划真正起到为企业出谋 划策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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