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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淇传

 p0oouuu 2019-04-11

叶淇,字本清,山阳县人。景泰五年(1454),考中进士。授予御史职务。天顺初年,权臣石享在皇帝英宗那儿说了叶淇的坏话,叶淇被送交有关部门审理,但调查审讯并没有获得他违法的证据,叶淇被贬为武陟知县。成化中年,渐次升为大同巡抚。孝宗即位,召叶淇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叶淇接替李敏为户部尚书,不久加太子少保衔。当时发生了吐鲁番攻陷哈密的事件,边防官员请求给哈密遗民衣食供应,并将他们安置于内陆。叶淇说“:这是给自己留下祸患。”停止了这项奏疏。不法之徒献纳大名田地为皇庄,叶淇谏议将这些田地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宦官龙绶请开银矿,叶淇不同意,孝宗听从了叶淇的意见。不久,龙绶又请求长芦盐引票二万引,在淮南淮北两地出卖,以供应宫廷织造费用。叶淇极力谏争,孝宗竟没有接受。

  叶淇执掌户部六年,正直信实而有原则,能够为国家节约财政开支。每次朝廷议论用兵,叶淇总是持不同意的态度。叶淇还改变了由商人输粮于边的开中之制,命令淮地商人输银代粮,盐税骤然增至百万两,并将盐课税全部交给运输部门,边粮储备因此大为减少。弘治九年(1496),叶淇请求退休,归家去世,朝廷封赠他为太子太保。                            

叶淇 

叶淇,字本清,出生于1426年,1501年逝世,山阳(今淮安)人。明朝户部尚书。

人物介绍

叶淇,字本清,山阳(今淮安)人。明朝户部尚书

先祖是南宋宰相叶衡,世居金华。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年,因得罪石亨,出京担任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时,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代李敏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将开中法(纳粮开中)变为折色法(直接用白银换盐引),徽商挟其在两淮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退休,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李东阳为其撰墓志铭。

叶淇有从子叶贽亦登进士出身,有声明。

史书记载

《明史》(卷185):叶淇,字本清,山阳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石亨谮之下吏,考讯无验,出为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处之内陆,淇曰:「是自贻祸也。」寝其奏。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淇议归之有司。内官龙绶请开银矿,淇不可。帝从之。已,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於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竟不纳。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持不可。惟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至百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九年四月乞休,归卒。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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