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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

 我的医库屋 2019-04-11

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告知其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并由其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2.住院患者外出/离院需告知医务人员,经过医生评估病情及告知离院风险和可能后果后,住院患者仍要求离院者需签署《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保存于病历中;

3.如经过医务人员劝阻,住院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署《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医生在履行完告知义务后应填写《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注明“经过劝阻已明确告知患者离院风险,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名”,将《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保存于病历中;

4.住院患者外出/离院不得超过24小时,嘱咐患者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否则按照自动离院处理;

5.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应告知患者不得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等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6.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7.住院患者回院后,应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并积极开展后续诊疗。

8.住院患者未告知医务人员擅自离院或失踪:

(1)医务人员发现住院患者无故不在院2小时以上,应及时报告主管医生及科主任;与家属联系并积极寻找;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2)医务人员寻找患者4小时以上无结果,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记录;评估患者病情及可能情况;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3)医务人员寻找患者8小时以上仍无结果,视为失踪,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备案;及时记录于病历中;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附件一:住院患者外出/离院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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