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是最早出现的股权激励手段,其最初只是一种用来对付高税率的变通手段,由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率先使用,但最后却成为20世纪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两大引擎之一。由此可见,股权激励和税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我们国家首先是在2005年出台了针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已经比较成熟,本篇我们主要讨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 问题21:被激励对象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如何纳税?前面我们说过(问题3)股票期权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授权日(授予日)、等待期、行权日(购买日)等。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在授予日:被激励对象(员工)接受激励企业的股票期权时,不对其进行征税,因为员工只是取得了一项权利,日后是否行权尚不确定。 在行权日:员工达到可行权的条件,并且事先约定的可行权价格低于上市公司股票的当前价,此时员工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即进行行权。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属于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纳税。但是,根据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该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如小赵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于2019年4月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了公司的股票2万股,购买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一股,小王当年的年收入为20万元。则对于该股权激励,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5)×2=6万元。6万元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查找得出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该股权激励应缴纳的个税=60000×10%-2520=3480元。 在持有期间:行权后小赵作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则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因为持有的是上市公司股票,还可以享受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待遇。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日后小赵将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根据财税字〔1998〕61号的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的是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则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22:前面所说的「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待遇」是指什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也就是说,如果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个月以内,正常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一个月以上至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如果持有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23:被激励对象取得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如何纳税?限制性股票也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问题4):授权日(授予日)、锁定期和解禁日等。 与股票期权不同的一点是在授予日,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仅仅取得一个权力,但没有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即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股东,但不能立刻转让,而需要在锁定期满或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能在公开转让,也就是解禁,而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授予日与解禁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且每次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在授予日:与股票期权相同,在授予日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在持有期间:与股票期权不同,在授予日后,被激励对象即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时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解禁日: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 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限制性股票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比较复杂,背后的原理不得而知,既然这样我们就记住ta就好了,不用去追究为什么了。 假设小赵于2018年4月5日取得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1万股,登记日股票市价9元,取得时支付资金3万元,锁定期为一年,锁定期满后分两次解锁。第一批于2019年4月5日解禁,解禁日公司股票价格为15元,则套用公式,应纳税所得额=(9 15)÷2×5000-30000×(5000÷10000)=45000元,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应纳税额=45000×10%-2520=1980元。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同股票期权。 问题24:被激励对象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值权如何纳税?股票增值权这种激励方式,被激励对象实际取得的不是上市公司股票,而是等值于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的现金。因此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用该应纳税所得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25:被激励对象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权奖励如何纳税?股权奖励主要是针对的激励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被激励对象为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所适用的文件是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被激励对象取得股权奖励,取得股票的市价乘以股票数量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用该应纳税所得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26: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技术人员」如何定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问题27: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多次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纳税?通过前面的几个问题我们可以总结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无论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还是股票增值权,都是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单独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如小赵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19年4月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了公司的股票2万股,购买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一股,前面已经计算出他本次应纳个人所得税3480元。在2019年11月,小王又取得公司股票增值权的奖励10万元,则应当先合并两次激励计划的应纳税所得额6 10=16万元,查找税率表得知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则两次股权激励应纳税额=160000×20%-16920=15080元。第一次已经纳税3480元,则第二次取得奖励时应纳税15080-3480=11600元。 问题28:上述各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股票期权:每一批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股票增值权: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 股权奖励:上市公司将股权授予被激励对象的日期。 问题29:上述各项是否有递延纳税的相关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也就是说,被激励对象从上市公司取得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12个月纳税,技术人员从高新技术型的上市公司取得股权奖励,可以在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纳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票增值权,没有任何递延纳税的优惠。 问题30:能不能用一张图总结一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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