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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灭亡其实是龙的罪过

 昵称55301288 2019-04-12

最近江浙沪阴雨连绵,不知道是谁家养了龙?还是哪位官家得罪了龙?不过作为非正宗龙的传人,法定接班而未接班的人,要善意提醒一下,龙的威力是巨大的,这有历史为证。

作为有明确记载的周朝,文王、武王、周公、姜子牙……这些都是半人半神的人物,随便搞搞就出来了易经什么的,简直通天彻地。但就是这么牛逼的人物,建立的周朝后来竟然被一个弱女子给毁了(起码一半吧)。她就是那个“烽火戏诸侯”中的女一号—褒姒。

“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这乃圣人之言。潜台词就是:国家的灭亡都不是皇帝贵族的责任,都是因为有妖孽祸害。而妖孽最合适的人选呢,就是美女了。在西周末年,出演妖孽的重任就落在了褒姒身上,她光荣地背起了西周灭亡这口大黑锅。为了让这锅背地合理合法,后世的文人也是费尽心机。首先要从出身上让褒姒具有不同寻常的来历。

《史记·周本纪》:“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去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于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这段话是讲,夏朝衰落的时候,有两条神龙(我们的祖先终于本色出演)降落在王庭上,还自称是褒国的两个国君。夏王占卜后发现不管是杀掉、赶走还是留下,都不吉利,要把龙的口水留下珍藏才吉利(这脑洞够大!)。夏王就摆出祭祀的仪仗,祷告,两条龙留下口水飞走了。夏王把这些口水盛放在匣子里收藏起来。后来匣子传到商朝,商朝灭亡又传到了周朝(果然是圣物,竟然历经千年不干?这商朝的众人也太老实了,一点好奇心都没有,这么个破匣子就一直老老实实放着传下去?)。到周厉王(“道路以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留下这俩好词语给后人的哥们,果然不同凡响)末年,打开了匣子。龙的口水流到了殿堂上,清扫不掉。周厉王就让一群女人裸体对着那滩口水大喊(想想这个画面!不知道喊的是什么,猜想大概的原理跟用黑狗血破妖法差不多。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他们的脑洞开这么大?),口水(被吓得)变成了一只蜥蜴(这玩意竟然是龙种?黄鼠狼生耗子的意思么),跑入了后宫,碰到一个小宫女,宫女就这么怀孕了(果然是神操作)!后来生下了一个小女孩就是褒姒。但不敢养在宫中,就把孩子扔掉了。被一对制售山桑弓和箕木箭袋的夫妇捡到收养,这对夫妇逃到了褒国。褒姒长大后非常美丽,后来因为周朝伐褒国,褒国把她献给了周天子。当时的天子幽王见到褒姒,非常喜爱,就有了后面“烽火戏诸侯”的故事。

这么看,是不是西周的灭亡都是龙的罪过啊?

褒姒后来的下落呢?史书只是说被犬戎掳走,下落不明;她跟幽王生的儿子姬伯服和幽王一起被犬戎杀了。这些按说都在文王、武王、周公那些神明前辈的预料之中吧?既然他们都没替自己的后代安排改变,说明真的是天意如此,也就不觉得悲哀了。

上面的说法大家当做笑谈,茶余饭后作为谈资,添加点聊天的乐趣就行了。如果真的考诸历史,要说几句正经的了。

(1)作为正史的《史记》正经八百地记录了这段话,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马迁他老人家时代的局限,因此虽然在史学界他老人家是神一样的存在,但仍旧难免时代的局限,会相信一些不经的传说,并把这些传说写入史书。这其实从另外一个方面提醒我们,不能尽信这些书中的记载,尽管他们也是有“正史”的旗号。

(2)红颜祸水,美女祸国的观念,的确是不靠谱的。从夏之妹喜、商之妲己、周之褒姒、晋之骊姬,以至后代的貂蝉、西施、玉环、飞燕……恐怕都是一个套路,不过是替皇帝背锅的人设,多数都出于那些洗地文人的编造。

(3)末世出妖孽,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为造反有理张目。后一朝代的建立者总要为自己的皇位找一个合法的理由,但又不敢光明正大说自己抢夺有理,只好托之于天命了。而天命的体现,就是降下妖孽灭亡前朝。

(4)好友之前转文章有句精辟的评论:“小事情怨员工,大事情一准怨老板”,这句话放到整个历史上都没错。千万不要再沉迷在“奸臣误国”的圈套里,所有的“奸臣”都是老板的心腹,他们不过是替罪羊而已。

读史如果真的可以明智,那应该从改变意识和观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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