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内容公告如下: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区号0556): 安庆市—5574480; 桐城市—6699801; 潜山市—8958933; 怀宁县—4621918; 岳西县—2186220; 太湖县—4161556; 望江县—7185018; 宿松县—7811815; 迎江区—5543359; 大观区—5575169; 宜秀区—5939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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