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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16家医疗机构、药店被暂停使用医保!近期,多地公布骗保查处情况!

 茂林之家 2019-04-13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整理自杭州综合频道、网络

近日,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核查,杭州天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湖北路分店等16家单位存在医保违规行为,昨天(4月8日)公布处理情况通报。

16家单位存在医保违规行为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关于对杭州天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湖北路分店等27家单位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经市医保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予以相应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

解除杭州天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湖北路分店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签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2019年2月21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协议定点申请。

★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5家)

暂停杭州广誉远中医诊所等15家医药机构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签订的2018-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责令在暂停期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医保政策知识考核合格后(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一个月后方可申请重考),将视整改结果决定是否恢复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医药机构名称

暂停协议开始时间

暂停期限

杭州广誉远中医诊所

2018年12月4日

7个月

杭州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良渚严村里中西医结合诊所

2018年12月4日

6个月

杭州余杭友爱门诊部

2019年2月21日

6个月

杭州聚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6个月

杭州立健医疗门诊部

2018年11月27日

5个月

杭州崇本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墩中医诊所

2019年1月30日

5个月

杭州前村大药房

2018年12月4日

4个月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2019年2月1日

4个月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杭州莫衙营店

2019年2月20日

4个月

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四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2019年1月30日

3个月

杭州益恒堂中医诊所

2019年2月2日

3个月

杭州东仁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丁桥店

2019年2月20日

3个月

杭州恒煜药店

2018年12月4日

3个月

浙江正京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凤溪路店

2019年2月21日

3个月

杭州余杭众信门诊部

2019年2月22日

3个月

截至目前,全杭州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79家,其中现场检查298家;零售药店267家,其中现场检查195家。

近期,多地公布医保专项检查结果

当然不只是杭州,近期也有多地公布医保专项检查结果:

★ 截至今年3月底,湖南省常德市共开展各类检查行动50余次,检查协议医药机构400多家,处理违规协议医药机构86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4家,解除服务协议20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件,共拒付违规金额430万元,减少基金支出734万元。

★ 截至今年年初,江苏省无锡市检查定点医疗机构785家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95家,约谈123人,移送行政机关处罚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追回各类医疗违规费用3393万元。

★ 2018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暂停服务协议6家,挽回医保基金303.21万元。

★ 截至今年3月22日,山东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093家、约谈限期整改2130家、暂停和解除定点协议749家,移送司法机关22人,已追回医保基金3310.2万元。

★ 2018年,兰州市安宁区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1家,约谈整改31家,暂停定点协议4家,扣回不规范基金26753.24万元。

★ 去年以来,河南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现场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069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15家,追回医保基金2476.26万元。

★ 3月25日,黑龙江省召开的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公布: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94所,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1422万元。

…………

而这些都还只是全国打击骗保专项活动中公布的极小一部分内容。

如今,医保严查风暴越刮越猛,“杜绝骗保”一事真的值得每一位民营医疗从业者重点关注!

★ 附,民营医院必须注意的14项骗保行为:

1. 允许或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 

2. 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3. 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的。

4. 采用为参保个人重复挂号、重复或者无指征治疗、分解住院等方式过渡医疗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5. 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者用药品种规定,以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或者以分解、更改处方等方式为参保个人配药的。

6. 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合并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的。

7. 协助参保个人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或者统筹基金的。

8.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

9. 弄虚作假,以虚报、假传数据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个人账户基金的。

10. 为非定点药品经营单位销售药品,代刷社保卡的。

11. 将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申请医疗保险结算,套取基金支付的。

12.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13. 使用虚假医疗费票据报销的。

14. 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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