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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

 赵玲文化图书馆 2019-04-13

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是以人之生命有限性和可能性为前提,超越性是人之生命的内在本质属性,人作为自觉的生命存在,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自然赋予生命的本性去适应自然,来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依据自身的需要有意识、有目的在劳动实践中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人是在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从动物分化出来,逐渐形成为人的。人在形成为人以后,这个发展过程仍在继续,从未终结。人总在不断地否定自己、更新自己。”可见,人之生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生命体,他超越了其他生物,改变自然,使自然成为属人的世界。

首先,从生物学角度来看,人总是力图超越自然性的限制,他不仅超越自然界的限制,而且还超越自身生物属性的限制。因为人具有能动性,在本质上区别于其他动物,自然界给予的生存资料并不能直接同人的存在相符合,所以人就要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的关系。人的生命存在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须在实践劳动中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外化出去,把自然世界转变为人为世界,并且通过人为世界来发展和改造自身,实现人的自身发展与人为世界相适应。而人的类的属性,“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决定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有意识的、有目的,在这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之中追寻一种人生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这是人超越于自然界之上的一种表现,也是人之为人存在的标志与根据。

人在本质上是自然存在,但人通过生存自觉,自我赋予给人生超越于自然之上的意义和价值,从而使人与自然存在区分开来,使人可以定义自己为人,正如黑格尔所言“人应当自视配得上高尚的东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把蜜蜂筑巢与织工劳动进行比较,意在指出人总是为一定目的而有意识的进行劳动和活动,而这种自觉的活动之中内含的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人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可以创造人生存的需要,而且可以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人为的理想客体,即显示出人超越自然界的本身独有的特性。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之生命的有限性,但是人的社会属性又创造了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因为人作为有生命的存在必须生产自已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但这种处于人类自觉意识中的生产既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存在,也超越了自然世界的天然规定性,实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内含着人类生命存在的超越性。如果说,非自觉地告别动物界宣告人类作为一种全新的物质形态诞生在地球上,那么按照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去生活,就是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的表现形式。

当人的自然的本能不能够满足人的自身需要时,就必然产生人的自然本能之外的能力来实现自己的生活需要,保证人之生命的存在性。简单的说,就是人为了更好的生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的超越自身的自然本能,运用人有别于其他有生物的类的属性——有意识、有目的进行生产实践活动。这样的逻辑思维可以得出,在人不断超越自身的自然本能中人之生命的超越性默然形成,这样的超越性成为维持人之生命的生存方式之一。

每一个人都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按照自己的意识去选择自己的行为实践,是每一个人自由的创造,此时“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这样的超越是人对现实社会环境的改造,体现在人不断的创造出生命价值,进而改造生存的环境。生命的有限性成为人追求生命的持久和自由的根本原因,时间的暂短使人专注自身的价值,关注生命存在的质量,迎接生命的挑战,甚至成为延长生命存在的精神源泉。

其次,对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的理解不能局限于生物学角度,生物性不能完全解释人之生命的本质,人之生命的超越性更表现在人的社会属性以及人构建出来的社会文化方面。人在维持生命存在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仅仅只满足于基本的物质资料,而是不断的自我实现和超越自身的界限,在这样一个活动中创造出专属于人的社会文化。文化是人区别于万物的本质标志,人有意识有目的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及不断的再生产、再创造的活动都内在蕴含着文化的本质,因为这种生产是以原有的社会文化为前提条件,同时又不断创造着新的文化,人类就是在这种持续的社会生产实践之中,不断的改写着社会文化,使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文化处于一个不断循环的系统之中。人既是社会文化的创造者,又是社会文化的产物,人之生命的存在是要通过社会实践超越各种现实条件,促进人之生命不断的自我实现和发展。

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是人与动物区别的最明显的标志,文化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而文化的本质就是超越,动物及自然万物的存在只是按照自然的规定性去生存与存在,一切都在自然规律的先天设定之中运行,也就是没有自我选择的自在,从而没有生存与存在的自觉,这是自然万物的存在与人的生命存在的本质区别,因为人的生命存在是完全的自为,人总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人的一切行为皆是一种自觉选择,既使受到他者的强迫而不得不如此选择,也是自觉我不得不如此选择,而不是无知无识的受到他者的支配,所以萨特说“人注定是自由的”,所以马克思说“人是自由自觉的存在”。可以说,自然赋予人之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人之生命存在本身却不会仅仅停留于自然状态,而是要超越自我生命存在的自然状态,使人之生命超越于自然生命之上而成为人之为人的标志,由此可见,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是人本身内在的属性。

再次,人之生命存在的超越性尤其表现在对崇高与伟大的神圣性追求。人的现实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人性的本能总是追问突破人之生命有限性背后的无限是什么,宗教的上帝与神灵就是这种崇高与伟大的代表,所以才会吸引无数的人去信仰和崇拜。虽然马克思批判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但人民对宗教的信仰却内含着人性的真诚,宗教正是利用了这种人性的真诚,利用了人性本能之中对崇高与伟大的渴望,对终极超越性的神圣需求才迷惑了广大的民众。故超越性亦可以说是人的本性,人生就是不断超越的自我,超越现实的行程,主要是人的精神层面实现的超越,就是表现在对上述所说的宗教、信仰的追求,对人之生命永恒的价值的追寻,这种超越性不仅体现了社会发展的目标,而且也为人之生命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出路,从而展现出人的理想和自由。人的生命试图超越现实的生活,超越自然所赋予的一切,超越生命时间的界限,追求生命的意义,这种生命的超越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成为生命的组成部分,将作为人之生命的终极关怀并指引人之生命走向一切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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