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帮 2019-04-13 21:35:28 怀孕、生育、哺乳期不得恶意降薪: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工资,如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内,且现岗位对身体有危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和女职工协商为其调岗,但是不得以此为由降薪。 怀孕、生育、哺乳期其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该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终止,所以在此期间,公司如果以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是违反法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延续到怀孕、生育、哺乳期结束之后。 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法务帮提醒大家,即便是该女职工尚处于试用期中,公司也不得因其怀孕而解雇该职工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但如果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内因其他原因,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得以休产假为由拒发年终奖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也包括其他相应的员工福利,不能因为女职工处于怀孕、生育、哺乳期为由拒绝提供员工福利。 未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医疗费产假工资以女职工生育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一般由企业补足,而产假工资则以女职工生育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