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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常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调整,新政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临渊草堂 2019-04-14

职工孙某2017年1月2日在我市开户缴存公积金至今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孙某2018年办理过租住商品房提取。妻子汪某2018年7月15日开户缴存公积金至今账户余额2万元,至今没有使用记录。假设孙汪夫妻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总房价为180万。

按老政策计算: 孙汪夫妻二人均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条件,但因贷款前有过提取记录,故按照二人公积金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综合计算,夫妻两人账户总和保留6万元即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而且还可以办理购房提取1万元。

按新政策计算:孙汪夫妻二人均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条件。二人申请贷款之前没有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且孙某满足贷款前已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的条件,故按二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也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但夫妻俩如果在贷款前,想先办理购房提取,把帐户中的公积金提取一部分,余下的账户中公积金则只能按6倍计算可贷款额度,夫妻俩的账户余额就不够贷60万元了。综合来看,在新政策下,孙汪夫妻两人仍可以申请到最高60万元贷款,但与新政实施前相比,就是在贷款前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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