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详解来了!看看2019年你能贷多少

 孟溪ProbeT连山 2018-12-29

稿源:掌上长沙
2018-12-29 16:15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9日讯(记者 孙占峰)为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引导缴存职工理性住房消费,12月29日,长沙市发布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

  一、调整部分贷款政策

  (一)政策调整情况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将个人贷款额与缴存额紧密挂钩,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其余测算原则和测算方式保持不变。

  【解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中心每年1月初向社会公布长沙市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根据“个贷率”高低于每年2月1日起对职工可贷额度按下列方式调控。

  (1)当“个贷率”低于 75%时,n=20,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2)当“个贷率”介于 75%(含)和80%之间时,n=16,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

  (3)当“个贷率”介于 80%(含)和85%之间时,n=15,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 倍;

  (4)当“个贷率”介于 85%(含)和90%之间时,n=14,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5)当“个贷率”介于 90%(含)和95%之间时,n=13,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 13 倍;

  (6)当“个贷率”高于 95%(含)时,n=12,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

  【举例1】夫妻双方不到2年即可贷款60万

  按照2017年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7098元计算,取最低缴存比例8%,可贷额度按最低倍数12倍计算,职工每多缴存1年,在不办理提取业务的前提下,即可多贷16.35万元,夫妻双方不到2年即可达到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举例2】缴存账户余额达到5万元即可贷款60万

  按照贷款计算公式,初步测算,大学生本科生毕业后至适婚年龄,只要夫妻双方提出贷款申请时缴存账户余额达到5万元,按照最低计算倍数12倍也可贷满60万元。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大力推广组合贷款,满足缴存职工更高贷款需求。

  记者了解到,2018年长沙个贷率为96%。这意味着,2019年,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

  2.建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倍数n在12至20倍之间浮动。当个贷率低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当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

  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

  4.申请贷款时个人征信情况的审核更为严格。进一步加强对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情况的审查,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市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二)政策调整背景

  1.制度发展的需要。仅2018年,经测算,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低于1.5万元的缴存职工,贷款金额占全年贷款金额的20%,缴存金额仅占全年缴存额的0.4%;申请贷款时缴存不足一年的职工,贷款金额占全年贷款金额的8%,缴存金额仅占全年缴存额的0.2%。缴存金额与贷款金额长期倒挂的现象不利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

  2.风险防控的需要。近年来,经统计分析,不满1年或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就进行大额度贷款的职工,出现断缴、甚至逾期的情况呈大幅度增长态势,给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三)政策调控效果分析

  1.体现政策公平性。将可贷额度与缴存额度紧密挂钩是目前国内同行做法(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杭州等),倡导“多缴多贷”,只要职工累计缴存了一定金额的公积金,就能基本满足贷款需求。举个例子,按照2017年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7098元计算,取最低缴存比例8%,可贷额度按最低倍数12倍计算,职工每多缴存1年,在不办理提取业务的前提下,即可多贷16.35万元,夫妻双方不到2年即可达到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2.引导职工理性购房消费。积极响应市政府“反炒房”攻坚战,引导缴存职工理性购房。按照贷款计算公式,初步测算,大学生本科生毕业后至适婚年龄,只要夫妻双方提出贷款申请时缴存账户余额达到5万元,按照最低计算倍数12倍也可贷满60万元。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大力推广组合贷款,满足缴存职工更高贷款需求。

  二、调整部分提取业务

  1.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予支持(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不包含在内)。

  之前,市公积金中心支持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较多的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情况,且因为公积金中心属地化管理等问题,给材料真实性鉴别带来一定困难。为防范资金风险,优先保障本地职工提取购房,暂停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此举主要是重点保障本市居民购房、还贷和重大疾病提取。

  以上这两条政策调整,不涉及到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

  三、进一步改进服务

  1.进一步精简提取资料。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偿还中心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职工办理非首次归还商业贷款提取时(即职工购买的该套房2017年以后已经在我中心服务柜台办理过归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银行卡以及近1年还款流水,无须再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等资料。

  2.租房提取网上办结。市公积金中心将在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上线租房提取业务。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只需上传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即可直接在线办结租房提取业务。

  3.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为提高贷款收件及审批效率,近期将上线网上服务大厅开发商版,等同于将公积金服务大厅搬到售楼部现场,购房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通过系统录入、提交贷款人信息和购房合同、发票等电子档案,待市公积金中心后台审批后,职工再携带相关原件办理面签手续,实现期房贷款“最多跑一次”。

【作者:记者 孙占峰】 【编辑:刘树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