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等系列政策,对增值税改革事项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旅客运输服务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费用,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执行时间。旅客运输服务自2019年4月1日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自2019年4月1日起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对此前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在4月1日以后报销的,不能抵扣。通常情况下,是以抵扣凭据上注明的时间作为确认时间的依据。以机票为例,机票上注明的时点有两个,一个是填开日期,一个是航班日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对于填开日期晚于航班日期的,因航班日,航空公司已经提供运输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因此,航空公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航班日期”;对于填开日期早于航班日期的,因行程单不是增值税发票,不适用“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航空公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服务的当天,也即“航班日期”。综上,对于取得的行程单,确认其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应以“航班日期”为准,而不是以“填开日期”。 二、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的合法凭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仅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得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企业通过网约车平台取得的打车票可以选择纸质车票,也可以选择电子车票,但就目前的政策来看,如果取得网约车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由于出租车票没有旅客个人信息,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企业通过旅行社或网上订票平台订购机票,取得的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税率栏为6%或***的差额征税发票,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乘客购进的火车票由于退票发生的退票费用,由于铁路公司未对乘客提供运输服务,因此,取得的退票凭证不能抵扣进项;对于乘客因越站乘车等情形的补票行为取得的补票凭证,对于铁路公司来说,取得的属于价外费用,应按照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但由于凭证上并未记载乘客信息,因此,也不能抵扣进项;如果取得是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以抵扣进项,因此,仅仅取得登机牌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三、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方式。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公路和水路客票,需要符合发票监制章是最新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并且标有“**客票”的字样。 四、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的情形。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也并不能代表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要抵扣进项的,还需要符合进行抵扣的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比如企业员工外出旅游,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因此,集体旅游过程中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又如:报销员工探亲的飞机票等,属于员工福利,即便取得合法的抵扣凭据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报销客户的飞机票,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即便取得合法的抵扣凭据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实务中,企业老总外出是属于因公出差还是个人外出旅游?如果属于个人外出旅游,相应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因公外出考察,相应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允许抵扣。因此,企业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要将外出的事由等相关证据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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