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以“三确保一坚持”作为修订工作的根本原则,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 2、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有没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电动自行车还能正常登记上牌吗?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全市现阶段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在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 5、4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何规定?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预约。 (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6、已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7、已经在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对于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8、2019年4月15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管理? 一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 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相城区建成不少于3个。 三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 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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