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 父母含辛茹苦的将子女抚养成人 当他们老去 子女也就成了他们的依靠 可莆田一对老人育有7个子女 却无人愿意赡养他们 ..... 近日,荔城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对年逾八旬的老夫妇,为方便当事人,经办法官决定深入当事人所在的新度镇郑坂村进行巡回审判。 简单案情 原告廖某桂、廖某玉夫妇与被告廖某标等七人系父母子女关系。两原告因生活及疾病治疗费用无法得到保证,生活陷入困难,与被告廖某标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七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用。 庭前工作 在开庭前期,林佳冰法官多次到郑坂村找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以及村干部了解情况。 原来,2010年,原告与长子廖某标就赡养事务达成《合约》,约定从2010年起每月支付150元赡养费用供原告二人日常生活开销,若原告需要就医,医药费由5个儿子共同承担等。 被告廖某标因故未支付部分赡养费,现原告要求廖某标支付拖欠的赡养费,并要求七子女将赡养费提高至每月500元。 向村干部了解情况 向原告了解情况 向被告了解情况 庭审现场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按照程序开展陈述、举证、质证以及辩论。 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庭审节奏张弛有度,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 开庭中 审理过程中,被告廖某标认为每月500元赡养费用过高,其无力支付,要求按照《合约》,每月支付150元履行赡养义务。 为尽快了解此事,不影响家庭和睦,原告同意被告廖某标的方案并且同意在法庭上进行调解。但被告廖某标则以原告没有归还房产证以及田地为由表示不同意调解,希望等待判决。 开庭中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被告廖某标不愿意调解,主审法官林佳冰宣布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希望他们以家族和谐为重,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来源:荔城法院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连最基本的亲情都能罔顾 强烈谴责这几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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