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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案例式学习"提升纪检干部实战能力

 纪法入门指引 2019-04-1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1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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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该案问题线索比较清晰,应该进行初核”“这个问题线索,我认为应该暂存”,日前,山东省微山县纪委监委机关会议室里气氛热烈,参会人员正在唇枪舌战地“辩论”。

  原来,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机关举办的业务探讨座谈会。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座谈会改变了“领着读跟着听”的传统学习方法,采用“案例式学习”的形式,为参会人员发放业务用书,大家结合具体案例和各自办案经验纷纷发表看法。通过剖析案例、详细研究、比较研判更稳妥的处置方案等开放式的交流互动,提升参会人员的实战能力。

  “某地卫生部门负责人张某在当地医疗药品采购中,为经销商老板王某服务,安排医院采购的王某经销的药品,药品质量极差,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王某交货领取货款后外逃。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置?”

  座谈会上,大家围绕这个案例各抒己见。有的人认为,该问题线索中,经销商老板外逃,不利于深入核查,建议暂存。还有的人认为,这条问题线索涉及医疗安全问题,存在群众用药隐患,关系到群众健康,甚至可能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建议初核。

  “以案例探讨为主要学习内容,并与各参会人员分享体会,是今天座谈会的一个特点。”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下一步,微山县纪委监委将把“案例式学习”长期坚持下去,为机关干部提供一个开放式的互动交流学习平台。(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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