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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大曲好喝 2019-04-17

(1)告知制度

(2)听证制度

(3)回避制度

(4)信息公开制度

(5)职能分离制度

(6)时效制度

(7)救济制度

行政救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救济,也包括司法机关对行政向对方的救济,以及其他救济方式,如国家赔偿等。其实质是对行政行为的九九。狭义上的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相对方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依法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或其上级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复查并裁决;或上级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进行救济;或应行政相对方赔偿申请,赔偿机关予以理赔的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和行政监督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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