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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石堂系列:论中医药的“毒”性

 半梦书斋 2019-04-17

在我国,中药一开始就被称作“毒药”。《周礼·天官》记载:“医师掌医之政,聚毒药以供医事。”《类经·卷十四》指出:“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称之为毒药。”古代毒药的概念也反映出当时人们对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区别。如果现在仍这样看,无疑是扩大了“有毒中药”的概念。

我国对有毒中药的概念尚无统一规定,有毒中药的概念不明确已严重影响了中药的现代化,时代的发展迫切要求其概念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以及其范围的明确。 所以,明确有毒中药的定义已迫在眉睫,将有毒中药的概念明确化不仅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医药被全世界接受所必须的。

对于“中药有毒”的说法,圭石堂是坚决不赞同的。事实上,中药的不良反应远低于西药。上世纪50年代美国氯霉素曾造成1000多人死亡;上世纪60年代反应停造成1万多婴儿畸形,5000多人死亡。而中药鱼腥草注射液,2006年1月至6月,用药者1.4亿人次,死亡者20人,发生率七百万分之一。但这一事件却造成109种中药处境艰难。

在中医里,“毒”性指药物的偏性,根据药性的峻猛程度,有大毒、常毒、小毒、无毒之分。中药有毒成分往往是治病的有效成分,即以毒攻毒。例如,马钱子的番木鳖碱、巴豆中的巴豆油等既是有毒成分,也是有效成分。有毒中药的毒副作用,通过炮制或配伍可以减轻或消除。中药有毒无毒,关键是能否对证治疗。古人说:“药之害在医不在药”。只要对证治疗,有毒的药也安全;不对证治疗,无毒的药也有害。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离开中医的指导,乱用或滥用中药,就容易出问题。如果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安全剂量、用药时间服用,就不会引发毒性反应。

目前社会上的确有一些江湖骗子任意吹嘘中医疗效,表现在广告夸大功效,盗用专家名誉宣传,欺骗群众,这些才是真正的“伪科学”,是中医药界的“老鼠屎”,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名声,要坚决打击;但这并不代表真正的中医药,真正的中医药是科学的。

长期以来,人们对“有毒中药”的界定一直模糊不清,这种状况已严重阻碍了中药的发展,影响了大众对中药的认识,如果仍不加以重视,势必会给传统中医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少些污名化臆想,多些责任担当,正本清源,还原岐黄术的本来面貌,不要让“莫须有”毁了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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