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把有能力偿还而拒绝还款的人群称做“老赖”。而“老赖”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最近在浙江省宁波市有一个“老赖”,却因为还钱,获刑一年六个月。 明明还了钱,却还是被判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老赖”因欠债曾两次被拘,始终拒绝还款 梁某,浙江省宁波市宁海人,因生意失败拖欠了一大笔货款和借款,后因无力偿还债务,梁某被李某等多名债权人先后起诉至宁海法院,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 法院经依法审理先后判决梁某归还上述借款及货款。后梁某仍未履行,李某等人依法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多次均无法查询到财产,执行未果。 在此期间,因拒不申报财产及有履行能而拒不履行,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于2014年先后两次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惩戒措施,但其始终拒不还款。 领得88万房屋拆迁款, 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老赖”获刑一年半 2015年,梁某父亲的老屋正面临拆迁,按照规定,梁某作为家庭户成员可以从中分得88余万元的安置费。 为躲执行,委托妹妹领取并擅自处置 执行人员得知此事便立即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但却被告知这笔安置费早已被领走。 原来,梁某从家人处得知自己可以领一部分的安置费后曾暗自回家草签了拆迁协议,并为躲避法院执行,私自委托妹妹代领了该笔安置费。 据悉,该笔费用被梁某用来偿还其他普通债务(非起诉中债务)。 因拒执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鉴于梁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此执行人员将涉及梁某的执行案件汇总成表,与调查取得的证据一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2019年3月,宁海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梁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明明还了钱,却还是被判刑。网友纷纷表示不可思议。 法官:应优先偿还法院判决的债务 对于此次判决,法官表示:在该案中,梁某在判决生效后擅自处置财产并用于归还个人其他债务,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不仅损害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更破坏了裁判文书的既判力。 法官 当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应及时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且财产应优先偿还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债务,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债务也分优先级?网友:不认同! 对于法院表示应优先偿还已有判决的债务的规定,许多网友发表了不同看法: 芝士船:同样是还债,还谁不是还?我有钱了,第一时间还钱,这就是诚信,是信誉。 山下啊pho:债权应该是平等关系,按比例清偿比较合理。 北方:第一次听说还款还有先后…… 他们表示:债权应该是平等关系,无论是起诉与否,既然有了还钱的举动,就应该酌情考虑。 对此,你的看法呢?留言参与讨论。 素材来源:浙江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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