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采清泉味自浓 ——刘金钟先生《遐思集》序 文/高福林 人的一生就像一本日记,过一天翻一页。人的一生又像是倒计时,开始以为时间很长,等到老了才发现浪费了许多时光,追悔莫及。是啊,时间犹如匆匆的河水,也许你看到的清流,明天依然打这儿东去,可惜时间已不是今天,东去的也不再是今天的清流了。然而,时间又是个平均主义者,对于每个人都是仁慈而公平的。善于利用时间的人在同等的时间内会做出超出别人几倍的事情。有很多和时间赛跑的人,也许,每个人的步幅不一样,赛跑的强度也会不一样。但是,刘金钟先生无疑是和时间赛跑队伍中跑的最快、最好、最有成效的一个。 刘金钟先生是一位七十六岁高龄的老者,2002年退出领导岗位后,他没有不适应之感,因为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拿起诗笔,要用诗歌重新燃起自己第二个青春季之火。用他自己的话说“决不能闲而无思,消极养老,吃老本,说闲话,发怨情,度荒岁。要用能够发现美的眼睛,去观察,去思考,去记录,去讴歌!”2012年他出第一本诗集时,叫我给诗集写一篇序,我问他欲给诗集定一个什么名字,他毫不犹豫的说出了《闲思集》,并说“身子闲下来了,脑子不能闲下来,一刻也不能闲下来。所谓退下来,只是一个外在的形态,心脑要时刻盯着社会、盯着民众、盯着未来。我要用手中的笔,更好地运用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闲思集》之后,近年又连续出版了《仰思集》、《梦思集》、《俯思集》,我眼前的这本是《遐思集》,2012年以来,屈指七年时间,刘金钟先生即向社会交出了五卷心声,我细数他这五本诗集的含量,每卷基本上是450首左右的作品,也就是说,不到一年半一本,可见,刘金钟先生几乎是日日有思,日日有诗。仅凭这一点,足以证明了诗人的勤奋,所以,我才说他是和时间赛跑跑的最快、最好、最有成效的人! 就是这么一位痴心为诗的人,却是十分的低调。他每每在别人称自己为诗人的时候说“千万别叫我诗人,我戴不起这样一顶桂冠,我只是一个诗歌爱好者、学诗者,我要努力向大家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他比我大十一岁,每在人前说我是他的老师,虚心请教问题,其态度之真诚,往往令笔者感到不好意思。他却说“诲人不倦,学而不厌,这是对老师和学生双方的要求。老师不能对学生只是表扬,而不批评。”金钟先生诗思敏捷,诗语丰沛,有时遇到一事,或见到一景,他能随吟一首,而且吟过即可以牢牢印记在脑子里,重复出来一点也不遗忘。他乐于与文朋诗友促膝交流,坦诚发表自己的观点,对的敢于坚持,错了虚心求教,从不摆谱,也不凌驾于人。年长者他称其为哥,序齿靠后者称他为哥,其乐也融融,其情也耿耿。这些,足以表现一个人虚怀若谷的淡泊心境,正因为他心里无我,才能在生活中、创作中有我。现在再听到他每日有诗就一点也不感到惊疑了,因为他的生命里充溢着生活的乐趣和对追求的向往。由此,我想到,珍惜每分每秒,人生过得才更有意义和价值。 由于城市建设的原因,金钟先生搬到了“水韵新城” 去住,开窗即见清澈流韵的一湖净水,茂林修竹,幽径画桥,花香鸟语,柳岸廊亭,津浦莲塘,钓台石座……,这优雅的环境,对诗人的创作带来了十分浓烈的兴趣,对提升诗人的艺术修养也大有裨益。进入清泉湖公园,是他每天的必须。诗人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由小看大,由近而远,他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的想象更加丰富,加上读书学习的积累,诗人好像插上了翅膀,翱翔于诗国的自由境界。 和前几部作品一样,《遐思集》我依旧是第一个读者,读过之后依旧是难抑内心的激荡,觉得有许多话要说。虽然之前在金钟先生每部诗集出版时我都滔滔不绝的说了许多话,但感情的闸门无论如何也关不住。 笔者曾经以《咏桥》一首赠金钟先生:“每日风云任扫来,初心本是向人开。机缘巧借千秋史,记得当年那段材。”长期从事领导工作的他就是这样一位独守初心、虚怀若谷的诗人。此时金钟先生又委托我来为《遐思集》作序,我能不奋勇当先吗! 金钟先生的《遐思集》,是用冠州清泉湖清澈的净水浸润而成的,水灵灵的文字,包含了作者对居住的这片土地、人民的满腔热爱,也包含了作者对邦国兴盛的关心和关注。堪称是向家国的“阶段报告”。他的《遐思集》从方方面面展现了所见所知的旖旎风情,表现了社会涌现出的风流人物的高标逸致,抒发了对家乡一草一木的热爱与痴恋,是一部以诗词为载体的鲁西风情史。因此书是以他早已酿定的“思”路定名,可以预见的是,再一个不久的将来,读者一定还会有幸品赏到新的《x思集》。当然,现在还是先对《遐思集》谈点读后感。 一、意高 诗意就是诗人用一种艺术的方式,对于现实或想象的描述与自我感受的表达。在形式上,以《诗经》为代表的风雅颂和楚辞为滥觞,而汉代乐府又有所发展。诗意的主要载体,是唐代达到巅峰的近体诗和古体诗,以及在宋代最流行的词,元代的曲。它是从社会生活和自然界提炼出来的、经过创作者的感动而又能够激动别人的、一种新鲜优美的文学艺术内容的要素。 晚清宋诗派作家,与独山莫友芝并称“西南巨儒”的郑珍 《论诗示诸生,时代者将至》诗:我诚不能诗,而颇知诗意:言必是我言,字是古人字;固宜多读书,尤贵养其气;气正斯有我,学赡乃相济。由此我们也可以得知,诗意乃足以让人吟咏的情味,或者说像诗里表达的那样给人以美感的意境。 诗意是一种发现,当诗人刻意在捕捉灵感的时候,其实诗意已有所丧失,因此凡是过多修饰与晦涩形容都是对诗意的一种拒绝。就是说当你营造出一个氛围,别人看了能从潜意识中浮出内心深处的感受,你写的就是画卷几处,或是一些联系,别人从这几处这些联系能感受到全画面以及超越画面的东西,能做到这些,就说明你写出了诗意,那几处、那些联系越小越少越好,能选到多小多少,就看你捕捉感受的表达能力,而那瞬间灵感,她是不能用语言表达完全的,只是作为一种极限,一种载体即可...... 金钟先生生活在充满诗意的这片土地上,努力践行自己的诸多思考,用高度概括的文字,描绘事物特色,理寓情中,意拓深处,实为可赏。我们还是通过作品进行解析吧: 闲人伴湖 清屏舞彩绸,倩影几回头。 响月随波去,留诗作伴俦。 此诗为“遐思集”开篇之作。首句以“清屏”给清泉湖下定义,即是诗意之根。“倩影”,乃诗人锐眼余光瞬间发现,能博得亭亭玉立漂亮女子的回头率,说明这片澄澈的湖水多么有吸引力!“响月”更加精彩,这不是月的响声,是潺潺流水把自己的响声移植给了水中的月亮,此等境界看似不合逻辑,但这是诗,是形象思维,作为诗语自然显得与众不同、卓尔不群。最后一句,从字面上理解好像是“响月”留了诗,与作者来作伴,真正的情境必然是诗人面对这么好的画面,情不自禁的高吟起来。凡是来过此地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被带入诗人精心设置的意象中,领略清泉湖超脱尘世,不染纤尘的美。全诗多以议论之笔写成,仅以“清屏”这一意象即写出此地的特征。“清屏”、“倩影”、“响月”,给人留下的印象仿佛是到了桃花源。随着诗人的笔触,读者可以驰骋更丰富的想象,用更高的格调为作品定性和定位。 荷塘见闻 绿盘碧水映花亭,来往游鱼侧耳听。 最是令人堪笑处,蝶蜂绕蕾戏蜻蜓。 首句,诗人用一个动词“映”,串起了三组意象“绿盘”、“碧水”“花亭”,跳脱自然,层次分明。次句有如锦上添花,“侧耳听”形象逼真,鱼可以侧耳听,完全是诗人感观所得,“听”字想象奇绝,甚为出彩。转结似“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什么最令人堪笑呢?蝶蜂双双绕蕾,正在那里戏逗蜻蜓。这场面亏诗人给我们发现了,不然,你还真不一定有这个幸运。“戏”这一动词的使用赋予了动物以十足的灵性,静物以十足的生命,生动活泼可爱,从而巧妙地营造了奇绝之意境。荷塘浑然是忘情水凝成的,以景融情,烘托出无穷美的空间。 我觉得,金钟先生具备了某种独特的才华,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式,以及本来的纯正之心、童心,加之跳跃性的思维、想象力、联想能力、顿悟、高度浓缩的情感,对外界的敏感与领会,才使他的诗意迸发的超乎寻常,在显现人性的细微幽微之处,充满来自自然的缕缕芳香,人们读了,顿觉产生“禅”的颖悟。 二、味浓 唐司空图在《与李生论诗书》中说:“文之难,而诗之难尤难。古今之喻多矣,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在此,他明确指出,只有能辨别诗的味道才可以谈论诗歌,理解诗歌,也就是说,他把诗味作为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 那么,诗味究竟指什么?所谓“诗味”,是指诗人总体的审美感觉和诗歌统一的美感效应。司空图曾这样比较王维与贾岛两个人的诗:一个精深淡远;一个蹇馁枯涩。二者其味殊异。由此可见,“诗味”,应该是诗词的格调、韵味以及情感,或者是不同作者的创作心理。 诗味包括意味、情味、象味,韵味。意味指诗的主旨,它是诗的灵魂,但这个灵魂不是闭锁的,而是敞开的,味外之旨,就是意味的引伸性和绵延性。情味是指诗歌情感的审美化,它不再是自然情感,而是经过积淀、回味、省思并重新唤起的情感,因而情味具有深沉、悠远、绵缈的特征。象味是指诗歌意象生成的特质,或以形写神,或以意造象,或虚实相生,或奇正变异,但都不止于象,而追求象外之象。韵味是指诗歌话语音律的调配。其外在是音乐性,其内在是精神性。也就是说,韵味是诗人心灵体验的有节奏、有旋律的隐隐的语言外化。 应该说,韵味是意味、情味、象味的基础和依托,离开韵味,意味、情味、象味,都将因失去附丽而迸散,化为泡影。所以,韵味是诗的凝聚力和物化纽带! 实际上,诗味是诗歌的一种审美张力场,与诗歌的语感、语境、风格密切相关,它们都具有综合包孕机能和整体放射力量。其培植的根源,还是在于诗人主体,在于他的先天禀赋、个人学识与艺术历炼,在于他的独特人格、气质、涵养与风范。还是那句老生常谈却万古长青的诗学真谛:作诗先做人。人活得有味,诗写得才有味,什么品位的人,写什么味道的诗。 下面,我们继续依金钟先生的诗句作例,“幕下似闻风奏乐,粮堆撑破小康墙。(久阴天晴后)”,这样的诗句是何等的情怀和魄力,那种潇洒的解脱情感绝对与众不同。 诗要想得其“诗味”,可以运用大量的修辞手法,使其多彩绚丽。 秋日图画 斜雨轻纱织碧秋,茂林累累颤枝头。 芳香招惹蜂蝶乱,画里老翁偷摄流。 诗中“织”、“偷”十分形象地记录下了画图中的美妙瞬间。“偷摄”,比喻老翁的专注和忘我状态。 再如:“劝君常备消炎药,以免发烧刮热风。(无题)”诗句运用了比喻、通感,使静态的景物形象化,动起来,使诗的味道更加浓厚。 破岩笋抱凌云志,彩毫正绘艳阳天。 ——(百川新流) 稳坐狂风掀巨浪,权当借力不张帆。 ——(无题) 人问长城何面目,笑言一座挡风墙。 ——(如此旅游) 山高自有行人路,水浅还多破浪船。 ——(初出打工) 敞胸畅饮阳刚气,效作梅花斗雪霜。 ——(励志) 往事杀倭重又现,抄梭舞弄老还童。 ——(警笛激情) 旧病磨人嚼碎齿,老牛拉套断丝缰。 ——(咏焦裕禄) 一路野花迎面笑,村中美酒透瓶香。 ——(返乡) 这些句子,分别运用比兴、互文、设问、拟人、双关、借代等修辞手法,使诗更具有“诗味”。 一首好诗,只是有起承转合是不够的,还要有诗外之味,“诗意”是可以看得见的,而“诗味”是看不见的,它是“诗意”的延伸,因为写不同的景会有不同的情,表达不同的情会有不同的“诗味”。也就是在作品的起承转合中结合不同的景物,用不同的手法自然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情感,如此就能做到“诗意”之中表现出”诗外之味”!毋容置疑,金钟先生深谙此道。 三、情真 诗体现出的是美,也就是带有情感的“真美”。庄子说:“真者,所以受於天地,自然不可以易也。”所以,诗有真情,说起来易,写起来难。 清·王夫之《唐诗选评》卷四云:“景中生情,情中会景。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景物是心动情发的景物,情感是感景托物的情感。其实,情与景是相互的依赖关系,写景是为了达情。写景诗不能仅仅为了写景而写景,观景者的情感须恰如其分地融入景中,方能散发出写景诗的艺术魅力,打动读者。 诗是韵文的一种,贵在出情、出奇、出理,且用以表达心情,这种心情的表达就叫诗情。诗情这个主谓(或偏正)词组在使用时,常与“画意”相结合,组成“诗情画意”联合词组;意思有二:一个是表示了两种相近、相似的事——诗和画以及诗和画所表达的情和意;二是说明,诗中一定要有画意,画中一定要有诗情,组成一种互补关系。这对诗来说是一种强调,即:诗中要有画的形象,要把一个情字寄意于诗画之中。“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宋代大文豪苏轼正是以这八个字评价唐代诗人王维,似乎这也是为诗之道。 诗情,这和人的劳动有关。原始人在长期的劳动中,由于大脑和发音器官的发达,逐渐产生了思维和语言。当然语言在最初也不过是简单的呼喊,后来才逐渐发展为音节分明、以至于能够作为人类的思想交流和社会交际的工具。这时候如果在呼喊的间歇中随意添上一些语言,即使是最简单的语言,如《候人歌》那样:“候人兮猗!”(《吕氏春秋·音初篇》)只是在“候人”后面加上两个词“兮”、“猗”,这种表意的语言一旦同具有节奏性的呼声或叹声相结合时,便成为有意义的诗歌,当然是最初的诗歌——表达情状、情态的诗。这种由有节奏的韵律表现的情状也就是诗情。这种最初的诗情,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从《诗经》算起,伴随着诗情的越来越精湛丰富,并涌现出了像白居易、李白、杜甫、毛泽东等这样一些名誉中外的大诗人。 金钟先生在这方面也有较高的造诣,他以自然流畅、清新淡雅的笔调将眼中景融入心中情,描绘了一幅幅美丽的诗情画意,给人带来无尽享受,如以下这首七绝: 初冬银杏 排空列列换冬裳,盖地黄金暗散香。 憨笑蒙童毡上滚,相机闪闪逮风光。 “排空列列换冬裳,盖地黄金暗散香。”此为以动写静、以声写景,巧妙地采用了通感的手法,将初冬银杏树变色和落叶与人们的季节换装结合起来。“黄金”是形容落成满地的银杏叶子,“暗”字有讲究,香味悄悄散开,很多人也许并未觉察到,诗人正是捕捉住了被众人忽略了的细节,用一“暗”字,把这一情景送入读者心中。秋去冬来、叶生叶落,都属于自然规律,唯有诗心真正融进来,才能将个人的精神提升到一个“空”的境界。当时的背景一定会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诗人显然有意来到银杏林中,本来只是观赏初冬银杏林景色的,所以才感受到了带着季节的烙印,一片片金黄从枝头脱落、飘下、着地的过程。而我们也似乎进入了“盖地黄金暗散香”的胜景。此时的“银杏林”还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白,因是“初冬”,可以想见丽日和风下喧闹的画面:人们正在抓紧时间,来尽情享受这挥之即去的美好时光。而此时,香的不仅是满地的金黄,还有诗人作为禅者的心境。唯其心境洒脱,才能捕捉到别人无法感受的情景。 转句“憨笑蒙童毡上滚”是神来之笔,“憨笑”尽现了孩子们纯情天真的神态,“毡”,奇切的比喻,恰当的不能再恰当了!天真无邪的蒙童们畅笑着在如毡的地上滚来滚去的画面,谁看到而能不为之动情呢? 末句“相机闪闪逮风光”,便是以动写静,一“闪”一“逮”,看似打破了初冬银杏林的静谧,实则用声音的描述衬托林中的幽静与闲适。诗人把一幅丽日微风,金黄满地,儿童们兴高采烈地在铺满银杏叶的大地上撒欢,一旁不断有人运动着手中的相机,记录下这快乐的场面,一股脑地将初冬银杏林的整体意境烘托在读者眼前,与王籍“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入若耶溪》)有异曲同工之妙。 金钟先生在他的作品里,喜欢创造静谧的意境,这首诗也是这样。但诗中所写的却是树换装、叶落铺金、蒙童打滚、相机快门,这些动的景物,既使诗显得富有生机而不枯寂,同时又通过动,更加突出地显示了初冬银杏林的幽静。动的景物反而能取得静的效果,这是因为事物矛盾着的双方,总是互相依存的。在一定条件下,动之所以能够发生,或者能够为人们所注意,正是以静为前提的。“列列换冬裳,黄金暗散香。”这里面是包含着艺术辩证法的。 遐思 攀岩血染曳荆柴,汗洒崎岖浣两腮。 平步亦能青云上,囊中无物莫言才。 金钟先生是一位行吟者,他认为行吟胜过清修,因为诗词的纯净与优雅能陶冶自己的情操,以谦谦君子之心面对社会、面对他人,成就自己的一片初心。我以为,这颗心就是童心、真心、诗心,就是人的率真情性和自然本性的完美结合。相信金钟先生一定会以孩童般的痴心、大爱大美的人格对待诗,坚持毫无世俗义理的动机,继续创作出纯净的、正能量的更多更好的作品。祝金钟先生的诗词之路越走越宽。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农历己亥年戊辰月癸未日) ——于上海客寓 原创: 高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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