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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图解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定(图文并茂)

 公诚管理咨询 2019-04-19

1 施工许可与方案编制

1.施工许可: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占用公共道路、园林绿化、湖泊水域、航道,或对既有营运铁路、公路及水、电、气、通讯等管线造成影响的,或采用爆破作业工艺储存、运输、使用炸药和雷管等爆破器材的必须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办理批准手续。

2. 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许可编制交通疏导、管线保护或迁改、跨既有营业线施工、爆破作业等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前通过专家论证。

2 交通安全

1.交通标志: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牌,便于车辆、行人等安全通行。提示标牌应设置于施工道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警示和提示。警示标牌应设置于施工道路路口、施工场所。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要求。

2. 占道施工:

占道施工作业区前方每隔100m设一道交通标志牌,施工区间前后各设置三道标志牌及相应的反光锥。城市快速路在作业区后200m、100m、50m处及作业区前方每隔50m设一道交通标志牌,连续设置两道。标志牌区间设置相应的反光锥。一般道路在作业区前后50m处设置交通标志牌及相应的反光锥。

3 道路施工围挡

1.市区施工路段应设置高度~2.5血的围挡,围挡挡板宜采用PVC或金属材质。

2. 占道打围区域,围挡上应设置交通指示牌,工程工期公示牌和温馨提示标语。围挡外侧根据市政管理要求张贴公益广告。国撞需连续设置,处于交通路段的围挡顶部需安装警示红灯,警示红灯间距应不大于20m。围挡立柱上需贴设反光贴。

3. 围挡下部设高50cm的基脚,基脚厚度为24cm,外侧水泥砂浆抹灰,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条纹宽0.3m。

4. 围挡底部设置排水孔,排水孔的间距应不大于6m,围挡设置不能影响现有道路的排水系统。

5. 混凝土路面硬化良好的区域,宜采用快速装配式围挡。

6. 为保证行车视距和安全要求,道路路口转角处应设通透式围挡,通透式围挡转角双向各3m,内部要保证视野通畅,基脚部分按固定式围挡的要求设置,并悬挂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

7. 责任牌标明责任区域、责任人、责任单位等信息。

8. 在转弯处,应设置转弯凸透镜和太阳能爆闪灯。

4 管线保护要求

1.涉现有地下管网、地上电力线路的区间, 施工前应先探明管线位置、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落实保护措施或迁改完成接割后按方案进行施工。

2. 管线开挖时应先采用人工探挖,暴露出管线在开挖沟槽的具体位置后,方能进行机械挖掘。管线1m范围内不得使用机械挖掘,需采用人工开挖,避免挖掘机损伤管线。

3. 施工时,对发现资料标明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或管线的埋设位置无法判断的,应停止作业,并通知建设、监理和管线权属单位,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地下管线(电缆、通信、燃气、给水管等)标识牌应设置在管道正上方,并能正确、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应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问隔不宜大于200m。

5. 地上电力线路防护应参照房建篇临时用电外电防护。

5 便道施工

1.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主便道宽度应不小于6.5m,其他施工便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400m,长度不小于20m ,宽度不宜小于6.5m。

2. 在设置人行道的情况下,应用标准交通铁护栏进行人事分流,且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

3. 场区进出口位置均应设置两道减速带,减速带宽度不宜超过30cm,厚度(高度)不宜超过5cm。

4. 便道两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柱或U型挡车器,间距不宜超过3m。

5. 便道两侧应设置明拘排水,顺排水方向拘底部进行找坡,并加设拘盖板。排水沟若需承重,沟壁施工应采用植筋浇筑混凝土,并预埋角钢,采用铸铁承重型沟盖板。排水沟内淤泥渣土应定时清理,提高排水沟排水能力。

6 沉静变形监控监测

1.地面监测点放置地点:上沿与地面齐平其它部分在地面以下。

(1) 地面沉降监测点打入原状土层以下不小于200cm,顶端低于地表5cm。

(2) 采用钢套筒同路面隔离。钢套筒上口采用盖板保护,盖板与套筒连接。

(3) 中间隔离层周砂加木屑填充密实,钢保护盖与路面相平。

2. 建筑物监测点放置地点:建筑物侧墙。

(1) 建(构)筑物竖向位移监测点埋设采用'L' 形不锈钢,外露端顶部位加工成半球形。

(2) 采用钻孔埋入的方式,监测点的高度位于地面以上300mm. 外露端顶部与建(构)筑物外表的距离为30mm-40mm,监测点埋入结构长度为墙体厚度的1/3 -1/2 ,周边空隙用锚固剂回填密实。监测点埋设时应注意避开有碍观测的障碍物,布置在房屋转角或构造柱处,设置标示注意保护。

3. 测斜管放置地点:桩内或结构外侧。

(1) 测斜管在钢筋笼吊装前采用分段连接绑扎形式固定。埋设时应保证测斜管的一对导槽垂直于基坑边线。挠筑完棍凝土后,及时设立明显的标示标牌。

(2) 测斜管理置深度应至桩(墙)底部, 测斜管管口部位宜采用套管保护,管底应进行封堵。

7 爆破作业

1.露天爆破作业应于施工前3天发布公告,并张贴公示牌,标明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爆破作业时限等。

2. 露天爆破起爆前应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围挡。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不能撤离的施工机具等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 长度小于300m的隧道,起爆站应设在洞口侧面50m以外,其余隧道洞内起爆站距爆破位置不得小于300m。

4. 爆破作业时,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物及携带手机和火机等物品。

5. 送药杆必须木杆或竹杆,不得采用易造成静电的金属杆。

6. 盲炮检查应在爆破15min后实施,发现盲炮应立即安全警戒,及时报告并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摞,爆破网络应置于短路状态。

7. 爆破后应对影响范围内的边坡、既有设施等进行检查,清理危石,确认其安全性。

8. 雷电、暴雨、雪天、能见度不足100m的雾天等恶劣天气,不得实施露天爆破作业。强电场区爆破作业不得使用电雷管。

8 应急救援管理

1.现场建议设置专用应急物资库房,明确库房责任人、库房管理制度,并上埔公示。

2. 应急物资设备应按照现场实际配备, 有序放置在应急库房里,并将清单张贴公示。应急物资须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维修损坏的设备。

3. 现场施工应成立应急抢险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并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抢险队成员应会熟练操作各种应急设备和机具。

4. 施工现场重要场所及部位应设置有应急逃生标志。

5. 隧道应急逃生通道应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开挖面20m以内的位置,管内预留工作绳,管道之间采用法兰连接。隧道掌子面附近应配备应急物资箱,存放有食品、饮用水、紧急医用药物等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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