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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行政区划

 梦想童年594 2019-04-19

丹麦行政区划

2007年1月1日,丹麦实行新的行政区划。全国设5个大区、98个市和格陵兰、法罗群岛2个自治领地。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也是丹麦王国的领土,但拥有自治权并且享有高度自治,在议会各拥有2席。法罗群岛自行划分为7个郡30个县;格陵兰人口少,没有再划分行政区域。

历史沿革:

丹麦是1397年成立的卡尔马联盟的盟主,疆土几等于北欧。1523年瑞典脱离联盟独立。1848年同瑞战败后将挪割予瑞,1864年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割给德国。1944年冰岛独立。至今仍拥有对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主权

1900年,丹麦分为19郡:奥尔堡郡、奥胡斯郡、博恩霍尔姆郡、腓特烈堡郡、纽灵郡、霍尔贝克,哥本哈根郡、马里博、欧登塞郡、普拉斯托,兰泽斯, 里伯郡、 灵克宾郡、斯堪泽堡、索勒郡、斯文堡、齐斯泰兹、瓦埃勒郡、维堡郡。 同时对法罗群岛、格陵兰和冰岛拥有主权。

1918.12: 冰岛独立,但外交仍归丹麦。1944年6月17日完全独立。

1920.2: 北石勒苏益格(奥本罗、哈泽斯莱乌、滕泽3州),由德国转让给丹麦。

约1941~1950: 奥胡斯、哥本哈根、欧登塞、奥本罗4郡相继分别分为两个郡(一说是在原郡内分为两个区)

1953.6.5: 格陵兰在宪法上成为丹麦的海外郡。

1970.4: 重组为14郡和2自治市。

2003. 1. 1: 博恩霍尔姆郡与所辖的伦讷 Rønne 等5个 Kommune 撤消,整合成为一个一元行政单位[地区市]。

2007. 1. 1: 各市郡合并组建5省,270市合并成立98市。

丹麦行政区划

序号 一级行政区 丹麦语/英语 首府 最大城市(相同则省略)

1 中央区 Hovedstaden Capital Region of Denmark希勒勒 Hillerød 哥本哈根 Copenhagen

2 西兰大区 Sjælland Region Zealand 索勒 Sorø 罗斯基勒 Roskilde

3 南丹麦大区 Syddanmark Region of Southern Denmark 瓦埃勒 Vejle 欧登塞 Odense

4 中日德兰 Midtjylland Central Denmark Region 维堡 Viborg 奥胡斯 Århus

5北日德兰大区 Nordjylland North Denmark Region 奥尔堡 Aalborg

6 法罗群岛Municipalities of the Faroe Islands Tórshavn 托尔斯港

7 格陵兰岛 Municipalities of Greenland Nuuk努克

首都哥本哈根Copenhagen位于西兰岛东岸,是北欧最大的城市。与瑞典的第三大城市马尔默Malmo隔厄勒海峡Oresund Strait遥遥相对,连接哥本哈根和马尔默的厄勒海峡跨海大桥已于2000年建成通车。大哥本哈根还包括哥本哈根郡和腓特烈斯贝市在内,城区共有人口163万(2017),而全国人口仅为581万(2017),人口占比极高。

首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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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罗群岛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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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兰岛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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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堡特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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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胡斯历史街区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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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登塞圣阿尔班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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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天际线sky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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