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可能做到教学评价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过去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新情况,学部再次明确各类荣誉表彰评选办法如下。 一、高考专项表彰评选办法 1. 总原则:根据当年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产生,班主任优先,兼顾各个学科。 2. 本年度获得过同级别表彰的教师,原则上有权继续参与或主动放弃此高考专项表彰的评选。 3. 表彰人选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含体音美微,根据当年高考情况,学部决定是否分配名额)两个系列。 4. 年级主任根据表彰名额及种类,参考当年的高考情况,把相应名额合理分配给文理相关学科、平行班、综实班。 5. 在具体分配名额和计算教师排名的过程中,要坚持班主任优先的原则;在计算教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班主任优先。 6. 优秀班主任产生的依据是班级清北生、县状元、超一本数的情况,并适当兼顾本年级的文、理科,由年级主任直接认定后上报学部。 7. 任课教师高考成绩排名由相关年级主任按本年级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然后根据各学科组的名额由高到低确定后上报学部。 8. 学部尊重年级主任所选择的适合本年级生源结构特点的考核评价的管理思路、风格和办法。 9. 教师个人有权审核本年级计算排名是否准确,无权要求改变本年级的计算标准。 10. 遇到非班主任的教师计算排名相同的特殊情况时,由年级主任协调相关教师进行处理。 11. 学部上报总校审核后向教师公示,最后确定并上报县教育局。 二、非高考专项表彰评选办法
三、说明 1. 目前主要有学校、公司、县教育局、县委县政府这四级表彰,主要有教学表彰与非教学表彰两种类型。同一学年内,在后面两级表彰中,教师个人不得两次获得同一级别、同一类型的荣誉(高考专项奖励除外)。 2. 每年的宏力集团年度优秀员工均从当年的高三年级教师中产生。 3. 每年的高考专项表彰均从当年的高三年级教师中产生。 4. 其它表彰主要是非纯粹教学类表彰,由学部结合总校意见讨论在各年级中的分配办法,同时,对年度内在公司、总校、学部重大活动和管理中尤其是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5. 学年内有迟到、早退、旷工、空课、出现教学事故、工作不力、执行力不强等行为者,取消本学年度评优资格。 6. 学年内因个人原因工作不满量或各类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不参与当年的评优活动(请产假者酌情考虑)。 7. 各类荣誉归相关教师个人,不得私下转让。 8. 各类重大表彰人选由年级推荐、学部讨论公示后报总校审批。 9. 学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每年度的教师获奖情况。 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 2019.4.8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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