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帮扶农商贸”名义传销 容县5名“双创帮扶”成员被判刑

 葡萄前峰 2019-04-21

打着“帮扶农商贸”名号,引诱社会公众参与非法传销,至案发时,发展下线已多达19层,发展人数达9000多人。日前,玉林市中级法院对该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作出终审裁定,容县5名“双创帮扶”成员获刑3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

打着“帮扶农商贸”名号非法传销

被告人陈某泽、沈某鲲、甘某全、苏某来、梁某婵都是60后、70后,容县人。

2016年7月,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网上搭建帮扶农商贸(后更名为“双创帮扶”)官网及APP,吸引社会公众投资。用户注册会员后通过购买1000元至10000元不同等级会员课程,成为“创客”,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提成返利。同时还可以缴纳相应的代理费成为区域代理,进行推荐人员加入即可获得相应的返利提成。

2016年12月,陈某泽等5人先后注册“双创帮扶”会员并购买会员课程,通过相互介绍推荐,成为各自下线会员。同年12月22日,沈某鲲向该公司缴纳相应的代理费,成为容县区域代理。

2017年2月,陈某泽、沈某鲲等人共同出资,成为玉林市区域代理,甘某全、苏某来、梁某婵等人共同出资,成为玉林市玉州区、博白县、岑溪市的区域代理。

此后,沈某鲲等人在容县、玉州区分别开设帮扶农商贸分公司宣传点,甘某全等人在玉州区、博白县、岑溪市分别开设帮扶农商贸分公司宣传点,进行宣传推广,不断介绍、推荐、诱使他人在帮扶农商贸的官网及APP购买1000元、5000元和10000元三个不同等级会员课程,成为创客会员,并引诱新会员继续按照上述模式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

陈某泽、沈某鲲、甘某全、苏某来、梁某婵之间,以及他们与新会员之间按照一定顺序形成金字塔状上下线层级,上层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层人员计算积分,非法获取利益。

经过层层发展,截至案发时,经鉴定,陈某等人发展下线已多达19层,发展人数9000多人。其中,陈某泽所使用的账号在“双创帮扶”系统平台发展下线共3184人,下线层级达19层,提现金额28985.5元。

2017年11月,甘某全、苏某来、梁某婵先后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

容县5名“双创帮扶”成员获刑

2018年11月30日,容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陈某泽等5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一审判决后,陈某泽认为量刑过重,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并称其刚加入“帮扶双创”平台成为会员时并不知道该平台为传销性质,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玉林市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泽等5人组织、领导以“双创帮扶”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陈某泽等5人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共同犯罪中,陈某泽等5人并非“双创帮扶”组织的首要发起人,且其下级成员大部分不是由其发起和操控,因此,陈某泽等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甘某全、苏某来、梁某婵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陈某泽、沈某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苏某来、梁某婵主动缴纳罚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