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字的丧和噩本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字,丧的本义为哭丧,噩的本义为哗讼。长期以来,人们或以二字同源,并据此讨论鄂国历史的变迁,造成误解。本文通过古文字研究,在正读丧、噩二字的基础上,根据青铜器铭文考证西周丧原地望,钩沉古人以丧字从桑从数口构形的人文思考,揭示桑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主家迎新的独特内涵,进而探讨丧礼的起源及其意义。 一 丧与噩 汉字的“丧”和“噩”是彼此毫无关系、但又有纠缠的两个字,和其有关的当然还有“咢”和“鄂”字。罗振玉很早就已指出,“丧”和“噩”是同源字。这一说法不仅为很多学者所信从,甚至以此作为依据,探讨上古鄂国历史的变迁。 《左传·隐公六年》有鄂,文云:“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杜预《集解》:“翼,晋旧都也。鄂,晋别邑。”《史记·晋世家》:“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裴骃《集解》引《世本》云:唐叔虞“居鄂”,并引宋忠注:“鄂地今在大夏。”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故鄂城在慈州昌宁县东二里。”清《一统志》指其地为今山西乡宁。《晋世家》又说鄂在汾旁,亦即唐代之昌宁,五代后唐时避李国昌讳改为乡宁。根据这些文献可知,乡宁古有鄂名。 鉴于学者普遍认同“丧”“噩”二字同源的观点,且“噩”又是“咢”的本字,所以人们认为乡宁之鄂实际就是鄂国文化之源,其起于山西乡宁,后南徙至河南沁阳,至西周早期迁往湖北随州,最后于东周时代复国于河南南阳。这条迁徙路线看起来似乎很清楚,但其中无法解释的问题却难以忽略。 近年在山西翼城大河口发现的西周时期霸国墓地或许会从此改变人们的旧有认识,墓地中的2002号墓出土霸仲鼎和霸仲簋,铭文同记“唯正月甲午,戎捷于丧原”。(图一)霸国去乡宁不远,因此,铭文所说的丧原显然就是《左传》所说的鄂,地望应在乡宁。根据这条重要的史料可以得知,乡宁本称“丧”,并不称“鄂”,这个事实非常清楚。 图一 西周霸国青铜器铭文拓本 1、2. 霸仲簋盖、器(M2002∶ 8) 3. 霸仲鼎(M2002∶ 9)4. 霸仲簋器(M2002∶ 33) “丧”字本从“桑”,与桑木具有密切的关系。今乡宁附近还留有大量以桑命名的地名,而历史上最负盛名的与桑有关的地点当然就是采桑津。《左传·僖公八年》:“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虢射为右,以败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无耻,从之,必大克。’里克曰:‘惧之而已,无速众狄。’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之弱也。’夏,狄伐晋,报采桑之役也。复期月。”服虔以采桑为翟地。杜预《集解》:“平阳北屈县西南有采桑津。”《晋世家》误作“齧桑”。《水经·河水注四》:“河水又南为采桑津。《春秋·僖公八年》晋里克败狄于采桑是也。”清《一统志》径以采桑地在山西乡宁县西。有趣的是,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1017号墓所出霸伯盘铭文也记有败戎之事,文称:“唯正月既死霸丙午,戎大捷于霸伯,搏戎,获讯二夫”。(图二)对读霸仲器与霸伯盘铭文可知,诸器所记之两“正月”必不在同年,但时间又不可能相隔太久。如果参考《左传》所记采桑之役晋狄交战“复期月”的事实,则可看出铜器铭文与传世文献所记之事颇相类似,知其时戎狄对晋之侵扰频繁。当然,以此铭文作为丧之地理基点,则殷商甲骨文所见商王田猎常去的丧地便也可以得到确认,其地在晋南,自然也应在乡宁。很明显,如果依《左传》而以乡宁为古鄂地,则其至少已有逾三千年的历史,唯其本名称“丧”而已。 图二霸伯盘铭文拓本 (M1017 ∶ 41) 西周早期,湖北随州羊子山则存在一个鄂国,其作为周王室的外服诸侯,时叛时服。湖北的鄂国与乡宁这个在《左传》中错称的鄂,其国名用字尽管在传世文献中都写作“鄂”,但在出土文献中却完全不同。商代甲骨文所记田猎之地的丧和霸仲器所记之丧原,本字都写作“丧”(图一,图三),与随州羊子山发现的西周早期鄂国铜器之鄂本作“噩” 不同(图四),两字本不相涉。西周晚期禹鼎铭云:“ 天降大丧于下国,亦唯噩侯驭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南国东国。” 鼎铭并见“丧”“噩”二字(图三:12,图四:5),但字形迥异,知学者旧以“丧”“ 噩”二字同源,这个说法实不足训。很明显,后世之两鄂国本来并不属于同一国族,其于商周时期一本名丧,地在今山西乡宁;一则名噩,地在今湖北随州。 图三古文字“丧”字 1-5. 甲骨文(《合集》10927、《佚》487、《前》7.18.1、《粹》470、《合集》28905) 6-9、12-14. 金文(量侯簋、旂作父戊鼎、毛公鼎、洹子孟姜壶、禹鼎、钟、井人仁钟) 10. 战国玺印11. 云梦秦简 二 丧、噩辨 《说文》无“噩”而有“咢”,意训哗讼,又训“丧”为亡。“丧”“噩”二字皆从数“口”,字形确实相近。(图三,图四)“丧”从“桑”声,许慎误以为“亡”声,但西周金文“丧”字从“走”(图三:13),或并从“亡”从“走”(图三:14),知“亡”“走”皆在表意。古音“桑”“丧”同在心纽阳部,双声叠韵,读音全同,也明“ 丧” 本从“ 桑” 声。而许慎以为“噩”作从“ 乡宁本名丧,也即霸仲器铭所记之丧原,以及殷商甲骨文所记商王田猎地之丧。“丧”字本从数“口”从“桑”,“桑”亦声(图三:1-5),或更从“亡”从“走”。(图三:6-14)字形中的数口旨在表意,“口”字少则两个,多至四五个;而“噩”以争讼为本义,所从之四口显然也在于表意。口为人的发声器官,古文字很多从“口”的字并不在于表现人生具这样一个发声器官,而是以这一器官表示由口所发出的声音和语言。如“吴”字作“ 图四金文“噩”“鄂”字 1. 噩季奞父簋2. 噩叔簋3. 噩侯鼎4. 鄂君启节5. 禹鼎 《说文·哭部》:“哭,哀声也。从 三 桑木与丧礼 乡宁古本称“丧”的事实澄清之后,我们便有可能讨论其名称所体现的文化意义。商代甲骨文“丧”在作为地名用字的同时,还有一个意义就是丧亡。而用为丧亡和丧礼的两个“丧”字虽然在后世已有平声、去声的分别,但在上古音系中却没有任何不同。郑玄《仪礼目录》以为:“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若全存居于彼焉,已亡之耳。”《礼记·檀弓下》:“丧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以难言也。”郑玄《注》:“言人之死有如鸟兽死之状,鸟兽之死,人贱之。圣人不明说,为人甚恶之。”孔颖达《正义》:“言人之丧也,有如鸟兽死散之道焉。先王之所难言死散之义,若言其死散,则人之所恶,故难言也。”事实上,古人以先人亡故不忍言死而言丧,首当以丧为弃亡之辞,故死之言丧,唯在说明先人出走而安全地生活在另一世界而已,所以《说文》训“丧”为亡。而基于这一思想所建立的丧礼传统,显有取自先人亡走的意义,这构成了“丧”字的一项重要内涵。西周金文“丧”字或从“走”从“亡”表意,正是这一思想的准确体现。 然而“丧”字的本字并不从“亡”,仅从数“口”从“桑”,并以“桑”字得声,这个声符的选取其实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桑为桑木的象形文,而桑木在中国文化中则具有着广泛的象征意义。中国古人以农桑为本,所以桑树成为古人种植最为普遍的树种。《诗·郑风·将仲子》:“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毛《传》:“桑,木之众也。”可见桑木种植之普遍。《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毛《传》:“父之所树,己尚不敢不恭敬。”朱熹《集传》:“桑、梓,二木名。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诗·鄘风·定之方中》:“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毛《传》:“地势宜桑,可以居民。”孔颖达《正义》:“往观于其处之桑,既形势得宜,蚕桑又美,可居民矣。”很明显,古人于家宅必植桑树,或者凡适合桑树生长的地方才可能成为安家宜居之地。因此,桑作为家宅之木,家又为安宁之所,这使桑木理所当然地具有了家居安宁的象征意义。 桑有家宅安宁之象,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易·否》九五云:“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孔颖达《正义》:“苞,本也。凡物系于桑之苞本则牢固也。若能其亡其亡,以自戒慎,则有系于苞桑之固,无倾危也。”《易·系辞下》引孔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 系于苞桑。’”故古以桑木主安主宁之思想明确无误。事实上,桑主安宁与“安”“寍”(安宁之本字)二字所表达的思想至为吻合。《说文·宀部》:“安,静也。从女在宀下。”“寍,安也。从宀,心在皿上。皿,人之食饮器, 所以安人也。”“安”从女在房内,女为阴,阴取其静,故古以“安”为静。而“寍”写人于家中心系于食,亦安宁之义。这与桑主家居安宁的特点密合无间。 古凡家居必栽桑梓二木。桑葚可食,桑叶又可饲蚕,为女功之本,而梓木则可制器用,乃至棺椁,所以传统以桑梓二木可以养生送死。《诗·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毛《传》:“桑,女功之所起。”《孟子·尽心上》:“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已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饱。”桑饲蚕以兴女功,是养生养老之谓。《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古者公田为居。”范宁《注》:“损其庐舍,家作一园,以种五菜,外种楸桑,以备养生送死。”《旧五代史·王建立列传》:“桑以养生,梓以送死。”正因为桑梓为家宅常植之木,所以古又以“桑梓”为故里之称。《文选·张平子南都赋》云:“永世克孝,怀桑梓焉。真人南巡,睹旧里焉。”晋陆机《陆士衡集》七《百年歌》之八云:“辞官致禄归桑梓,安居驷马入旧里。”事实上,家植桑于墙下,故入家先遇其桑,遂桑不仅有家居之象,也有迎接之义。古又以前额称颡,也取其首位迎前之义。因此,由桑所具有的家居与安宁之义引申,凡家庭有了新的成员,也必以桑木迎接以安之,这一做法起源悠久,并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固有传统。 古人迎新,不出生死两界。生者在于新生命进入家庭,死者则为新亡灵进入家庙。两事同属迎新,故皆用桑木。 古礼以接子迎新用桑弧。世子诞生三日,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以接之。《礼记·内则》:“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孙希旦《集解》:“接,接子也,就子生之室,陈设馔具,以礼接待之也。桑弧蓬矢,本大古也。”《白虎通义·姓名》:“必桑弧何?桑者,相逢接之道也。”事实很清楚,鉴于古人素以桑为家居之木,所以对于家庭新成员的到来,桑便具有了迎新的意义。而这一迎新之义不仅涉及新生接子,而且也必然涉及对新亡灵的接纳。 古礼以先人新故至三虞为丧礼,于五礼属于凶礼。而在丧则为未葬之时。《左传·僖公九年》:“凡在丧。”杜预《集解》:“在丧,未葬也。”其间因父母新故,孝子痛疾不已,哀之所至,即哭不止,故哭踊无时。而至三虞之后继以卒哭礼,乃改无时之哭为朝夕一哭,有所节制,转属吉礼。故“丧”字本从之数“口”其实正为丧礼哭无时之象。其字从数“口”,犹“哭”字所从之二“口”,皆象哭无时。许慎以“丧”字的形构为从“哭”从“亡”,与“丧”字的本形虽不相合,但其以为字本从“哭”却极具卓识,事实上这意味着“丧”字本形所从之数“口”其实就是“哭”之本字。哭为哀声,故从二“口”表意,显然即有哀至则哭、哭踊无时之喻,与“丧”字本从数“口”的意义相同。又《口部》:“哀,闵也。从口,衣声。”其从“口”为意符,所表达的意义也与“哭”字相似。因此,丧既为卒哭之前的哭丧,则“丧”字所具有的数“口”并存的特点显然反映了丧礼哭无时的礼俗。 古礼于丧奠之后安葬,葬后则行虞祭,迎精而返,安神灵于家庙。虞祭即为丧祭。《周礼·春官·丧祝》:“掌丧祭祝号。”郑玄《注》:“丧祭,虞也。”《周礼·春官·小宗伯》:“诏相丧祭之礼 。”郑玄《注》:“丧祭,虞祔也。”丧祭为虞,乃卒哭之前的祭祀,仍哭无时,但主安神。《仪礼·士虞礼》郑玄《目录》:“虞,安也。士既葬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虞于五礼属凶。”胡培翚《正义》:“虞为安神之祭名。”《礼记·檀弓下》(郑玄注):“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日中将虞,省其牲)。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所使奠墓有司来归,乃虞也。舍奠墓左,为父母形体在此,礼其神也)。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弗忍其无所归)。是月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虞,丧祭也。既虞之后,卒哭而祭。祭以吉为成)。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卒哭吉祭),明日,祔于祖父(祭告于其祖之庙),其变而告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孔颖达《正义》:“虞者,葬日还殡宫,安神之祭名。”由此可知,丧祭也就是虞祭,其礼旨唯在于安神,然哭丧依旧,哀至而哭,故哭无时,至虞后的卒哭祭才止无时之哭。很明显,丧祭的这两个特点——安神与哭丧,与“丧”字本从“桑”从数“口”所表达的意义若合符契。 虞祭安神,所以用于迎精安神之主乃由桑木制成,且不刻不画。这种以桑主安神的做法显然源出桑为家宅之木而有安居迎新的意义。虞祭迎精,强调的是一个“迎”字。很明显,这种对于亡灵的迎接事实上与接子迎新一样,都属于对家庭或宗庙新成员的迎接,因此两事皆用桑,礼旨并无不同。 《春秋经·文公二年》:“丁丑,作僖公主。”《公羊传》:“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用栗者,藏主也。”何休《解诂》:“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圹,皇皇无所亲,求而虞事之。虞犹安神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谓期年练祭也,埋虞主于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徐彦《疏》:“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又《穀梁传》:“作,为也。为僖公主也。立主,丧主于虞,吉主于练。”范宁《集解》:“为僖公庙作主也。盖神之所冯依,其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礼平明而葬,日中反而祭谓之曰虞,其主用桑。期而小祥,其主用栗。”杨士勋《疏》:“虞主用桑者,桑犹丧也,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练主用栗者,谓既埋虞主于两阶之间,易用栗木为主,取其战栗,故用栗木为主。”注家皆以虞主用桑的原因一在于“桑”“丧”二字同音,故可达意;一在于桑木粗觕,此可为孝子哀痛之心的写照。这两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自然界中的粗觕之木非止桑木一种,何以虞主独用桑木?若以“桑”“丧”同音为因,则不啻以果证因,因为古文字“丧”本皆从“桑”,这仍然需要我们必须首先解释古人以桑为丧的真正原因。显然,桑为粗觕之木并不足以构建桑木作为虞祭之主的礼义基础。 丧礼用桑不仅见于虞主,还体现在对亡者的修饰方面。《仪礼·士丧礼》:“鬠笄用桑。”郑玄《注》:“桑之为言丧也。因为笄,取其名也。”这种解释也颇不妥。《荀子·礼论》:“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始卒,沐浴鬠体饭唅,象生执也。”事实很清楚,鬠笄乃饰于亡人,其与其他随葬品一样,都应追求与亡者生时所用物品同样精致。因此,古礼于亡者鬠笄用桑显然不可能因为其粗觕,而应另有原因。 中国原始的宇宙观以为天圆地方,而以人体比附宇宙,则为圆首方足,这意味着在灵魂升天的宗教观念中,头的方向其实就是天的方向,或者头的走向也就是灵魂的走向,所以在虞祭迎精而返的礼仪中,亡人头的指向其实就是灵魂的归所。很明显,虞祭以桑主迎精正可与亡者头笄用桑相呼应,从而达到以桑主迎精而引导亡灵返归宗庙的目的。 虞祭以桑主迎精安神,其礼旨在于安静主阴,故始虞、再虞皆用柔日。《仪礼·士虞礼·记》:“始虞,用柔日……再虞,皆如初……三虞、卒哭、他,用刚日。”郑玄《注》:“葬之日日中虞,欲安之。柔日阴,阴取其静。丁日葬则己日再虞。当祔于祖庙,为神安于此,后虞改用刚日。刚日,阳也,阳取其动也。士则庚日三虞,壬日卒哭。《檀弓》曰:葬日中而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日事成。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如是虞为丧祭,卒哭为吉祭。”据此则知,虞祭主阴以安神,又以特豕饎爨馈食,其所体现的思想与“安”以主静、“寍”以主食的意义完全相同。故虞祭旨在迎精安神,其本名丧,如果从丧主为桑、且桑主安宁的观念考虑,则昌宁、乡宁之名其实都可视为这一传统的遗绪。 “丧”字本以从“桑”从数“口”的形构特点以明丧祭,丧祭的意义则在迎精安神,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古人之所以迎精而返,其原因却是因为先人的亡走,所以郑玄认为古人不忍言死而言丧,正是鉴于“丧”有弃亡的意义,古丧奠之礼每动必远,相继有朝庙奠、祖奠、大遣奠,其意皆旨在为亡人出行送别,早至西周时期就已形成了严格的制度。于是古人为在丧礼中体现丧亡的意义,又在从“桑”从数“口”的本字基础上添加了表意的“亡”或“走”字(图三:6-9、12-14),并以从“桑”从“ 《仪礼·既夕礼》:“ 三虞卒哭。” 郑玄《注》:“虞,丧祭名。”《礼记·檀弓下》:“以虞易奠。”郑玄《注》:“虞,丧祭也。”古以安神之丧祭名“虞”,是否与首封丧原的唐叔虞有关?这种可能性似乎并不是不存在的。商代甲骨文所见有丧,地望即在乡宁,知乡宁称丧于商已有之。至西周成王时封叔虞于丧原,或于早期之丧祭有所改定规范,成为新定周礼之一部分,于是后人袭叔虞之名,而以丧祭称为虞祭。今据西周晋侯墓地出土叔夨方鼎铭文可知,叔虞之名本作“叔夨”。“夨”读为“吴”,《说文》训“吴”为大言,与哭丧之义正可相通。 综上所述,知乡宁古本称丧,也名丧原,后讹误作鄂。丧名之由来以桑木为本,事关中国传统丧礼的起源,文化深厚。显然,对古丧地文化的研究不仅于乡宁历史真相的揭示具有意义,对中国古代丧葬文化的起源以及与桑有关文化传统的研究也同样具有意义。 2018 年6 月28 日草于尚朴堂 (作者:冯时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19年第1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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