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起业务的企业方来看,如果只说最后的结果,还真没太大区别,不管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业务,核心都是要把应收账款提前变现,拿到钱。 不过具体操作的细节上还是有一些区别。 1、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不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还是企业自己的,只是暂时抵押给放贷机构。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是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取得贷款,那么,放贷机构通常是会监控企业的资金账户,在客户回款后,及时划转资金归还贷款。或者要求客户回款到指定的账户,作为还贷用。 保理业务,则已经进行了债权转移,企业相当于是以一定的折价将自己的应收账款卖给了放贷机构,以后这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就是放贷机构了,放贷机构需要自己去跟踪客户的付款情况,并要求对方及时支付。 保理业务通常是跟银行合作,借助银行的回款管理能力,转嫁企业的风险。 不过,保理业务还要区分放贷结构是否保留“追索权”,如果保留的话,那如果客户不还款,企业就还需要再还钱给放贷结构,相当于坏账的损失要自己承担。 如果是不保留“追索权”,那么则是不管客户有没有还款,企业都不关心了,风险又放贷机构承担。 2、账务处理不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只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已有资产被质押就可以。贷款则是直接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保理业务则还是要区分有没有“追索权”的问题。 如果没有追索权,则是应收账款出售。 借: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差额视同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如果有追索权,则账务处理视同是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费用不同不保留“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因为应收账款风险已经完全转移,通常费用就比较高。 贷款业务的话,则是参考当时的市场利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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