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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书区分,这家法院讲的很清楚!

 秦淮明月河畔升 2019-04-24

来源:泊罗市法院

那些年上法院打官司

总会收到法院送的这样或那样的“书”

傻傻分不清楚

 为什么同样是打官司,收到的文书却不同?

在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

我们来一次恶补

带您了解一下法院的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书面结论,是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后的结果,也就是当事人从法院讨得的“说法”。

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

可以分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裁判文书盘点
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裁定书

人民法院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它们仨其实可以分为两类

一、判决书和调解书

主要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问题

通俗的说,就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犯罪,承担什么样的刑罚,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是否欠了钱,钱该不该还等等诸如此类的实体问题确定。

而这种结论

如果是基于

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而来

那就是判决书

如果是在合法的前提下

当事人自我意愿的达成

那就是调解书

因为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我意愿的达成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

虽然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但却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

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

调解书生效后

与判决书享有同等的执行力

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如不履行法院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调解实在是居家旅行

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讼时间

化解诉讼矛盾的最佳神器

二、裁定书

主要解决的是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

如民事案件的不予受理、管辖异议

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

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中止或终结诉讼

中止或终结执行等等

哦还有判决书中的笔误

也可以用裁定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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