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孫宏賓 诠释(二)——自化在「象」上而言 「象」基本上就是一种现象,现象是一种物(东西)的存在论,但因为有自化,不论生年或无生年的自化,都会产生一种现象,在不同的时空点上,发生「出入」的问题,在这个出入的问题上,就会发生现象与物相的不同解。 例 夫科→科(夫科自化科),就静态解,指宫位相对论。 (1)必定有对象(人)。 (2)曾经对方一定上过班,有职业(事)。 因 易经有说:「象言往来」,即是此意,限本宫、对宫。 注 科自化科,主“事”上是标明有对象,并没有代表一定结婚,只是“有缘”、“有人”的存在,如要决定有份否?看生权即知,依宫位内、外,决定其“份”构成缘份,所以宫位(夫与官)即一种自化上(静态)出入。 ※应用上,用(宫位重叠),解释上就是(对方)有工作上的有或无论。 ※凡是生年四化、又自化者,代表现象是绝对的存在,其次再配宫位论。 动态→言一切人、物、事,变化与吉凶。 例 ◎生年四化、有自化,它是“质”不灭,并有“自性的缘起论”。它不是依附体,而是“自性体”,是自己自备条件,而自起作用的。 故: (一)夫有禄、自化科,自然的对方就具备自我有人缘的条件(即对方很有人缘),何以强论有人缘?因自化科的象,法生年科,在命宫(人位)。 (二)既然生年科在命,夫妻自化科,显然的,此人一定有“姻缘”存在夫妻之名实。 解释条件 (a)结婚之有无是一件事。 (b)夫妻宫,有自化科,归生年之科在命。 (c)代表:
出入解 (一)站在命宫生科,看自化科,谓之“科入”。代表有一个自化科的对象,会来与我成亲(作夫妻)。 (二)站在夫妻宫,禄、自化科,来看命宫的生科,谓之“科出”。 (1)代表夫妻(对方),本身坐禄、又自化科,已经具备有人缘,只是此对方一定会遇到命坐科者,相聚而成夫妻。(完了“科”的一件事) (2)当结婚成了一件事实后对方因自坐禄、自化科,对方(除了夫妻之外)一定会另有“别缘”相聚(自性体的发挥),毕竟A、C在“数象”解是偶数,只是单象作双象解。同时,在“科”出的定义下,夫妻之感情为渐渐淡化。 结论 出入,实际是站在不同的两宫,作相对论。
如 禄自化科,等于A+C,当一件事如果拥有了,过了一段时间,现象又会重演。但如果无生年,有自化: ◎无生年,有自化,它是依附体,不是“因缘依他起”。 故: (一)夫自化科,对方只能依附生科而有缘起。 (二)生科在命,对方一定能找到他喜爱科的人,而类聚为夫妻。 (三)这是“自化法生年”之理。 分析条件: (一)无生年、有自化,其宫因没有生年,故与有生年、有自化,最大差别是没有生年,就没有→自性缘起,只是依附他体(生年)而共在。 (二)以致夫妻自化科,是对方会找到与生年有关的科位共聚其缘(现象依然存在)。然生科在命,终于他也有对象结婚。 (三)在条件上,反而此命之人比对方有“异性缘”。 出入解: (一)站在命宫坐生科,看自化科,谓之“科入”。代表有一个自化科的人,会来与我成亲(作夫妻)。 (二)站在夫宫自化科,看命宫生科,谓之“科出”。 (1)对方一定会结婚。 (2)当结了婚成事实后。对方的本身是自化科(纵有,最后也会分手,与此人无缘) (3)如果分手了,对方要再找对象,也比较难。 补注:宫位出入法 (一)依据“象”的出入,带动“气”的时间流行,故有“气象”之说,在斗数指“象在时间而显相”,即象在出入间,含有“时间相”即“物相”。(见:在“气”解)→后有“述”解。 (二)依据→象自化时,宫位论。当自化时,宫位的变化,也要随“象”的出入而注意。 例: (1)就夫妻宫自化而言(暂不论有无生年),依科法象在命宫,则此两宫既有相对,也有出入(就“相对”只代表相关系而已)。 (2)就“出入”而言,分静、动法则。
空间之象因时间而存在(好比论大限法) 时间之相因空间而存有(好比论流年法) 则→在流年上,注意宫位出入。
前述坐生年为入 自化的为出 宫位名词还是往下推,或宫位名词往上推? 解 强调宫位出入 设定 (1)在“出入”之间,设定自化科为大命,且站在自化科在大限十年而言。 (2)当(流年)“定点”在“酉”年,对生年科而言科出。 (3)当流年“定点”在“亥”年,对自化科而言科入。 因科入,重点在“宫位往上推”,是流年的夫妻,科入大福(重心大限)而得(妻)或(对象)。 (4)这是宫位〈科出科入〉在宫位之应用。
所以在出入…中: 〈一〉凡自化者皆用,故宫位重点往下推(本命→大限→流年……),注脚是站在“自化”的当宫,言当宫的变化(宫位变化)。有生年,无生年自化均同理。 如 夫妻宫自化科,大命逢之,自化科为大限者言,流年逢之,自化科为流年者。 〈二〉凡自化的用,要法象生年,是由用归体,故宫位重点往上推。 注脚是站在生年的宫位,当命宫论,成宫位(相对论)→关系名词。 如 (a)夫妻宫自化科——→本命坐生科:代表夫之自化科,归本命科,有异性缘。(静) (b)夫妻宫自化科〔(大命)重叠〕——→本命坐生科〔(大福)重叠〕〈注脚大限论〉,把大命之自化科先归本命,再配大福,等于此限有姻缘结婚〈先〉,若有也是一种福气〈后〉。 (c)夫妻宫自化科〔(大命)(流年)?重叠〕——→本命〔(大福)(流年)〕亥宫,把流年的自化科,先归福德再看流年。代表××年会有,是当年的应该福气。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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