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哪些事项容易忽视,哪些细节需要注意,不如实报告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对于这些领导干部关注的问题,“一线福州”微信公众号“两项法规知行合一”专栏将陆续推出重要提示、你问我答、以案释疑、媒体聚焦、他山之石等板块,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两项法规的宣传,加大政策指导和解读力度,引导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填报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你问我答: ▼1、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时,如何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 答:经商办企业情况中,投资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投资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的,应填报个人出资额。查核比对时,应以个人认缴出资额或者个人出资额为准,而不应以实际出资额为准。 ▼2、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已经停止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未开展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均可从事有关范围内经营活动,应当进行报告。营业执照被吊销且已经注销的企业,可以不报告。 ▼3、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不仅要报告配偶、子女(含共同生活子女和非共同生活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还要报告子女的配偶(如儿媳、女婿)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4、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非上市公司、企业,未出资、也未参与经营活动,仅用其身份证注册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 ▼5、股份(权)已经转证了,但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 ▼6、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因工作或职务等原因,需要以其名义注册企业或挂名股东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 ▼7、其他方面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填报关键要“实”,如果您有什么地方还把握不准,可以在报告表最后“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注明,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来源:一线福州 编辑:黄莉铷 监制:汪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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