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汉代推行养老制度的历史背景,法制史论文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19-04-27

  第二章 汉代推行养老制度的历史背景

  第一节 孝治方略的确立。

  汉高祖刘邦于公元前 202 年定都长安,建立了西汉王朝,汉朝初期由于刚刚经历过秦末的农民战争,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统治者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生产,休养生息。黄老思想中的节欲崇俭、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等理念符合汉朝当时的基本国情,于是,以'黄老之术'作为治国思想的背景下,统治者力主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巩固政权,经过'文景之治',国力逐渐强盛,到武帝时达到鼎盛。

  与此同时,在这种宽松和富足的社会环境下,豪强集团的势力急剧膨胀,掌握了社会大量的资源,导致封建权威的削弱,对汉朝政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成了统治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儒家学派的集大成者董仲舒顺应历史潮流,以先秦儒学为主体,糅合各家思想,建立起新的儒学体系。在董仲舒神秘哲学体系中,继承前代孝道观念,用阴阳五行观念来解释和渲染孝的思想,使孝的观念纲常化和神秘化。董仲舒系统论证了'三纲五常'学说,孝道伦理不再是独立于三纲之外的单纯道德范畴,而是直接服从于'父为子纲',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董仲舒在三纲的基础上提倡孝道,根本目的是安定百姓、巩固小农家庭这一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百姓不安,则力其孝悌。孝悌者,所以安百姓也'.

  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等儒生的建议,宣扬'大一统'思想的儒学开始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在儒家思想中占据重要位置的'孝'思想开始被统治者极力推崇,将其从道德层面推向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及至东汉,《白虎通义》把《孝经》作为治国理政的法典,更加重视'孝'作为道德伦理在实践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孝道作为载体,传播忠君思想,'以孝治天下' 的治国方略正式确立,成为统治者巩固自身封建集权的重要手段。

  汉代统治者认为,要想巩固自身的封建统治,就必须依靠'孝'这种建立在血亲关系基础上,凝聚力极强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力量。因为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元,家庭的稳定之后,社会国家就会稳定,自然也就会使政权稳固。古代氏族部族的形成,主要依靠的是血缘关系,宗法制的起源就是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而把国家管理模式的原则确定为血缘关系的做法,始于商朝而最终定型于周朝,其宗法制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就是其集中体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分封,行郡县,以命官代替诸侯,以'贤贤'代替'亲亲',对宗法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否定,但是封建大一统的大秦帝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宗法制,秦始皇确立的皇位世袭制仍遵循着严格的血缘宗法制。到了汉代,仍然保留前代的血缘宗法观念。汉代严密的封建专制体制,核心仍具有血缘宗法的性质,因为最终统治全国的最高权力-皇权,是以血缘关系来世袭的。汉王朝实行血缘宗法制,他们清楚:

  孝是忠的基础,把血缘宗法的伦理核心忠孝观视为为吏之道、立国之本。

  由'齐家'而上升到'治国',使家国同构,父家长制与君主制结合,父权与君权合一,构建起'家庭-家族-宗族-社会-国家'一致的政治模式,引导社会建立与此政治模式相一致的价值观,即从家庭出发,上至国家,利益层层扩大的价值观。

  汉代确立孝治,推行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就是以家庭为出发点的。家庭伦理核心是'孝',国家的伦理核心是'忠',忠就是孝的提升。家长是家庭的至尊,天子是所有家庭、国家大家庭的至尊,父亲又称家之君,国君又称国之父,孝敬于父母与忠诚于天子,孝亲与忠君是同一个道理。

  在汉代,这种伦理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汉代的政治原则都是从伦理道德中引申出来的。以儒家伦理道德为特征的孝治政策,适应时代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能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双向认可,确立了社会的共同信仰,成为维护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制度的有力精神武器,成为汉代开创封建盛世的精神保证。汉朝主要的政治思想就是'以孝治天下',即通过维护尊长和统治者的权威,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渐形成一种为民众所容易普遍接受的服从精神,使人们不管是在处理国家各项政治事务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顺从权威。国就是大家,天子即为君父,百姓忠于国君要如同敬爱自己的父亲一样。将忠君与孝道结合在一起,利用推行孝道这一容易为社会大众所接受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向民众灌输忠君思想,将忠君当作自然而然的事情,为忠君思想的牢固树立打下坚实的基础。做父母的'孝子',做皇帝的'忠臣'、'顺民',形成稳定的政治局面,从而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汉代统治者确立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略,大力传播和推崇孝道,以孝为核心内容的汉代养老制度,不仅形成了社会伦理关系的普遍行为准则和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也成了统治阶级巩固政权的有力手段。汉代统治者实行养老制度目的是'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因此,作为汉代孝治国策延续的养老制度受到汉代统治者的重视和完善。在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政治制度下, 儒家学派的孝道思想逐渐成为以后各朝代制定养老制度的借鉴和基础, 并且也对中华民族养老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二节 土地兼并对小农家庭的冲击。

  汉代是在秦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汉初的统治者吸取了秦王朝对农民采取的'竭泽而渔'的教训,采取扶植农民发展生产的种种政策。这一时期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外无战事,百姓内无徭役,有更多的时间在田间耕作,社会物质财富殷实,国家有丰富的物质经济基础,汉武帝开始兴功立业,把西汉王朝推向了鼎盛。'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馀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代经济从家庭出发,稳固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模式得到了确立,小农经济的发展,是汉代社会鼎盛的前提。汉代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汉代国家租税赋役收入的主要来源,小农经济的基础是一家一户的家庭。西汉以来我国古代典型的家庭平均每户由 5 到 6 名成员组成,其中每户大约都有 1 到 2 位老人,其特点就是具有小块土地,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以取得生活资料及缴纳赋税的费用。到武帝时期,经过七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国力雄厚。

  这一时期,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汉代的小土地私有者有了出卖自己土地的自由,因此土地兼并现象很普遍,小土地私有者微弱的经济地位经不起大土地私有制的冲击,所以大土地私有者才有了兼并小土地私有者的可能,迫使大量小土地私有者破产。

  小土地私有者破产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自然灾害,二是繁重的赋税徭役,三是富强的豪夺兼并。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再加上广大农民手中土地有限,成年男子又要服繁重的徭役、兵役,水灾、旱灾、蝗灾等自然灾害威胁田亩产量,小农家庭只好以自己的小土地为抵押向大土地私有者借贷,最后因还不起债而失去土地。《汉书·食货志》非常详细的描述了小农家庭在繁重的徭役、赋税和自然灾害的逼迫下破产的情况:'今农夫五口之家, 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 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 秋获冬臧,伐薪樵, 治官府,给繇役;……勤苦如此, 尚复被水旱之灾, 急政暴赋, 赋敛不时, 朝令而暮改。

  当具有者半贾而卖, 亡者取倍称之息, 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准确地反映了当时汉代广大农民悲惨的生活情景。在这种贫苦状况下,子女赡养老人的能力逐渐降低,赡养老人的负担不断加重,再加上家庭其他生活成本的付出,更加重了大部分农村家庭养老的负担,本应该作为农业生产丰富经验指导者身份存在的老年人,也不得不下地亲自耕作以维持基本的生计,连基本的温饱都顾不上的处境下,何谈家庭养老问题?'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矣孝心阙焉。'天下自有孝顺的子孙,但是当子孙面临的社会环境衰败不堪,战事威逼,物资匮乏,自己养活自己尚成问题,又何谈赡养家中老人呢?为了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保障老年人家庭养老问题,汉武帝下诏禁止豪强田宅逾制,一旦发现兼并之徒就严厉打击,土地兼并现象有所缓和,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发展,是汉代社会鼎盛发展的前提,而只有在经济鼎盛之世,才能为广泛宣扬孝道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保障养老制度的实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