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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年级的“小苏格拉底”们聊哲学

 王静红 2019-05-01

我是谁?何谓“死亡”?人生有什么意义?……教室里,大家围成一圈,就这些问题讨论得热火朝天。看架势,活脱脱古希腊雅典的公民大会。

不过,在座的竟然都是上海平和双语学校一或三年级的小朋友!带头“捣乱”的老师大名颜志豪,浓眉蓄须,眼睛贼亮,传说是中山大学的哲学博士,却整天和小朋友摸爬滚打,把肢体表演、绘本故事、即兴创编等方式引入了哲学课堂。

“我只是给哲学问题做点‘转码’工作。”对于小学生能不能学哲学,要不要学哲学等问题,颜志豪的回答十分肯定:“儿童是天生的哲学家。哲学课不是研究哲学论文,而是通过有趣的故事、命题,触发孩子具有哲学意味的好奇、思考与求真。”

通俗点说,就是让孩子们有逻辑有思辨,不盲从不偏信。在价值观混乱的当下,其意义不言而喻。

盛产哲学家的法国,已经把哲学课开到了幼儿园;那么,在我国的小学课堂里,哲学会有怎样的表现呢?

课堂规则也有“妈妈”

∷颜志豪

一踏入校园,小学生就被各种各样的规则限制着,他们对此有生活经验、认知冲突和思考。于是,人生中的第一节哲学课,我便引导学生们组成探究共同体,自己制定课堂规则,以此让他们体会论辩和民主决策的过程。

有趣的是,在讨论过程中,民主探讨共同体的初始条件也就显露出来了——在进入规则讨论之前,我们必须设定优先于规则的“元规则”作为初始原则,为规则讨论与共同体的建立提供起点与基础。

这也是我们开展儿童哲学课的三条初始原则。

“述行一致”原则

三A班的学生几乎再现了“述行一致”原则的发现过程。

那时,他们经过充分讨论,已经确定了四条课堂规则:1.不打断他人发言;2.不嘲笑他人观点;3.不随意走动;4.不吵闹。在快敲定之时,A同学突然补充说:“那我们应该额外再增加一条规则5——以上规则必须遵守。”

B同学立马补充:“那你必须再确定另一条规则6——以上规则(包括规则5)必须遵守。”

同学C说:“那必须增加规则7——以上规则(包括规则6)也必须遵守。”

一般来说,我们只需要遵守已经表决的规则集,没有表决过的原则上不需要遵守。因此,若规则5不属于规则集,那么我们不需要遵守;若规则5属于规则集,那么我们需要重新引入规则6,以保障规则集的实施。同理,需要规则7、规则8……以致无穷。

这是一个无穷后退困境,但一开始,A同学的顾虑可能只是规则遵守问题。换句话说,他对“述行一致”有要求,才提出了规则5。所谓“述行一致”,意即你们表决了规则A,那么意味着你们也会按照规则A行动。假如,“述行一致”是规则的内在要求,那么规则5就不需要提出,更不需要面对无穷后退问题。

因此,“述行一致”原则应该是先于规则集的初始原则。

“举证责任”原则

有一次,一A班分组讨论“你最想变成哪种动物?为什么?”。我要求每个小组讨论并推举最优方案,向全班汇报。讨论过程中,我发现B组的J同学与组内其他人冲突很大。

“人最好!”“猴子最好!”

“人最好!!”“猴子更好!!”

……

火药味太浓,我赶紧上前,“你们要说服对方,而不是重复自己的看法。”

只见J把组内几位同学一个个拉到面前,逐个质问:“你们说,猴子有什么好的?”

“猴子速度快。”

“错!你说!”J转向下一位。

“因为猴子会爬树。”

J很不屑地摇头。

“因为猴子可以藏在树上。”

“错!”

在“反驳”了同学们之后,他说:“还是人最好吧?”

你看出J的问题了吗?B组的几位同学都认为猴子是最好的,并且有较为充分的理由,而J只是拼命否认,没有任何具体的说明与反驳,并单方面宣布他的方案胜出,实际上是缺乏论辩素养,没有能力参与讨论的表现。

“嗯嗯嗯,你说的问题,我感同身受”

这一行为也违背了第二条“元规则”——“举证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

它要求任何否定与反驳,都要提供相应理由,以证明反驳有效;它也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观点,因为重复并不能增强论证,对达成共识也没有任何推进作用;最后,它还要求引进的新话题或发表的看法必须与讨论主题有相关性。因为话题是无限的,句子也是无限的,任何跟主题无关的表达都不应该被纳入论辩范围,除非更换话题。

在课堂上,“闲聊”大概是最为常见的违反“举证责任”原则的行为,比如说,“老师,您是不是台湾人?”“老师,我们什么时候下课?”“老师,我觉得你应该给我们设置iPhone X作为奖品”……

这种以插科打诨或无厘头搞笑的方式参与课堂讨论的习惯,需要从小纠正。只有端正了态度,提升论辩能力才成为可能。

“矛盾互斥”原则

儿童哲学讨论课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合作。合作,是共同完成作品,也是团体汇报,更重要的还是合作思考。相互补充理由,完善观点,解决难题,理想的讨论共同体应该是思考互助团体。

因此,在讨论过程中,当通往“理性共识”的道路上出现“矛盾互斥”的分歧时,我们必须做出选择。

一年级C班的小朋友讨论爱的话题。

A说,“爱就是喜欢一个人,但说不出来的感觉。”

B反驳说,“爱不是喜欢,爱比喜欢要更多。”

C似乎更倾向于赞同B的观点:“爱需要了解,了解很深,然后,那个人为另一个人做些事情,然后才叫爱。”

D指着坐在她对面的男同学说:“我第一次见他,就爱上他了!”

这时候,D提出的说法是跟C矛盾的。“只有基于深入了解的付出,才有可能是真爱”与“一见钟情也是真爱”两个观点是相互排斥的。

要么C的说法太严苛了,排除了一见钟情的可能性;要么一见钟情的说法不可靠,不是真正的爱。孩子们必须直面这样的冲突,将理由尽可能地摆出来,最终选择最有说服力的观点作为“暂时的共识”,除非有新的反对意见,否则我们更有理由持有这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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