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uto360 于 2016-3-2 08:38 编辑 以下为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摘录,文本电子版,更方便携带查阅,不定期更新各种自控仪表相关规范。 15 自控控制和电信 15.1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 15.1.1 容量大于100m3的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一类液体储罐;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 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15.1.5 需要控制和检测储存温度的储罐应设温度测量仪表,并将温度测量信号远传到控制室。 15.1.6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外浮顶储罐,其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由人工确认的自动控制方式。 15.1.7 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及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耳机石油库的重要工艺及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宜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15.1.8 依然和可燃液体输送泵出口管道应设压力测量仪表,压力测量仪表应能就地显示,一级石油库尚应将压力测量信号远传至控制室。 15.1.9 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毒液体的泵站、装卸车站、计量站、储罐的阀门集中处和排水井处等可能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和几句的区域,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15.1.10 一级石油库消防部分的监测、顺序控制等操作应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 采用专用监控系统,并经通信接口与石油库的自动控制系统通信;15.1.11 一级石油库消防泵的启停、消防水管道及泡沫液管道上的控制阀的开关均应在消防控制室实现远程启停控制,总控制台应显示泵运行状态和控制阀的阀位信号。 15.1.12 仪表及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供电,UPS的后备电池组应在外部电源终端后提供不少于30min的交流供电时间。 15.1.13 自动控制系统的室外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生产区敷设的仪表电缆宜采用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直埋等地下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沟时,电缆沟应充沙填实。 2 生产区局部地段确需在地面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镀锌钢保护管或带盖板的全封闭金属电缆槽等方式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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