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畔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在近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此次改革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国资监管机构,即出资人代表机构,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翁杰明表示,此次改革突出了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既强调了授权主体的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优化履职方式,也强调了授权对象要加强行权能力建设;既强调了对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也强调了对企业要加强多种方式的监管。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重点有五个方面,即“一个明确”“四个确保”:一是确定了权责边界,明确了“谁来授、授给谁”。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得好”。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方案》提出,在2022年要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然而对于具体的授权工作,《方案》中并没有设立明确的时间表。对此,翁杰明表示,具体授权工作将秉承严谨务实的原则,也就是不“一刀切”,不简单的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授权一家。如果行使得好,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授权,如果履行得不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收回来。总的来讲,一切服从于工作效果。”翁杰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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