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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干的世界》第22章 和谐教方 第1节 林姓家训

 比干星空下 2019-05-06

传统的林姓家训以西周王朝奠定的宗法制封建制伦理道德为核心,其中一部广为人知的家训系统总结了崇孝道、睦宗族、重教养、齐家政、正礼节、务读书、明德性、谨言语、慎交游、处世事等十个方面155条款,用以教育规范林姓子孙的言行,现原文抄录。另有明朝刑部尚书林俊撰写的林氏族范和林氏家训传承、流传也较为深广,在此并列抄录。其他伪托林氏列祖列宗的诸多家训、族范概未收入。这些传统的族范、家训、宗规出自西周以降的封建社会,有些内容已不适合时代和社会的要求,相信今人和后人在参照施行中应有能力加以鉴别,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林姓家训

一、崇孝道

1、教始于事亲,终于报国。移孝以作忠,即显亲以全孝,此谓之大孝。

2、孝为立身之大本,人若不孝于亲,必不能忠于国,友于兄弟,睦于宗族乡党,合群于社会,而反为社会之蠹。

3、如何能使人之行为皆善,曰:请自父母始。人能以父母待子女之心行事,则万善之本以立。由是而友兄弟,由是而睦宗族,由是而笃乡里,由是处草野则为善人;入仁途则为循吏,皆由孝之一字推演而出。

4、人子事亲,无穷富当以奉养为先。奉养之道,各遂其力。富者固可以甘旨奉养;而贫者亦可以菽水承欢。务须承顺亲志,悦以颜色,婉以言语,不可貌奉心违,以贻父母之忧。

5、子之孝,不如率妇以为孝。羡妇之居家,为时常多,洁奉饮食起居,自较周到。故俗语有:“公姑得一孝妇,胜有一孝子”云。

6、人子事亲,有一分力,即应尽一分力,不可稍存吝惜。有兄弟分家,各丰衣足食;惟于父母身上应为之事,竟被此推诿,不肯假借分毫,此谓之大不孝,将为社会所不齿。

7、人子事亲,晨昏定省必勤,久出必告返必面。如父母辞世,有远行,亦必拜墓。

8、须知父母教养子女,未有先存子女报答之念者。子女幼而能志于学,长而忠于事,再进而能立德、立功、立言,为国家民族有用人才,皆所以慰父母教养之心,亦为孝之大者。

9、亲有过,当以婉言柔声委曲进谏,万一亲志不从,俟亲悦时复谏,而不使父母陷于不义,亦为孝之一端。

10、祖莹乃先人遗骸之所,每年务必拜扫。家庙乃先祖寄灵之处,每年务必祭祀。苟力之所及,勿以代远相推不到,勿以路遥经年不往。届时族人相聚,正可联族谊而致一本之亲。

11、孔子曰: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后世陋俗,有割股断指,以医亲之病者,此迷信之谈,大违人伦之旨,非孝子孝女所当为,特举以为戒。

12、葬亲陋俗,古有风水之说。谓祖先葬佳地,后裔可致富贵。徵之往古,既无此理,亦无此等事。且历代家训,莫不以此为戒。所以安先人之体魄者,惟择高阜土质干燥,僻静不易为人破坏之处为已足;与风水何干?自古贫富贵贱无常,虽帝王之家,不越此理,岂片壤可以左右。晚近亦多举火葬者,事简而费省,二者何取?当视亲之生前意愿及物力之情形而定。苟不违亲意,即是尽了孝道。

13、旧俗丧亲,必请僧道,念经超渡,声乐鼓吹,晚近更甚,俳优化装,车队塞途,奢侈浪费,于死者何益?于孝道何补?历代家训,多有谆诫,应知警惕。近日成风,虽随俗行事不能尽革,亦应俭省节约,不事铺张为宜。

二、睦宗族

14、族人虽有远近亲疏,要基本原则一。故族中有大吉凶,必先庆吊,使骨肉之气常通。遇有合族之事,必同心商榷。至于平时,亦应于年中聚会,以联一族之谊。人情不见则疏,日疏日远,大非睦族之道。

15、宗族于我,固有亲疏,自始祖视之,则均一人之子孙。能以祖宗之心为心,自知族人之当睦。睦族之要有六:一曰敬老,二曰亲贤,三曰矜孤,四曰恤寡,五曰周急,六曰解纷。此宋代大儒范文公仲淹先生之语,内容实有深意。

16、睦族有四务:一曰矜幼弱,稚年失亲,难以自立成人,则须有矜悯之心,随时为之助力。一曰恤鳏寡,贫者则恤以善言,富者则恤以财力,俾得乐生。一曰周窘急,族人有衣食无着者,量已之力,为之接济,以尽宗族之心。一曰解忿争,族人有忿争者,得多人劝之,往往心平气和,可重归于好,此同族之责也。其尤重者,若捐义田。设义仑、立义学、置义冢,用以教养族人,使生死均无所失,实为睦族之大者。

17、睦族之要有三:一曰尊尊,辈属尊位,则对之恭顺有礼。二曰老老,辈属卑位,而年龄已高,亦须扶持保护,加以高年之礼。一曰贤贤,德行学识,可为族人典范者,虽年辈均低,亦须忘辈忘年,加以敬贤之礼。

18、人生亲戚,不外三党。待父党宜念水木本源。待母党宜念生身之谊。待妻党宜推茑萝之爱。常存敦厚联谊之心。

19、族中鳏寡孤独无所依者,果能安分守己,当念族人一本之义,宜通族合力量情胴给,不可膜外视之。又寒素族人,有婚嫁丧葬不能举者,或品学兼优而无力上进者,族人应量力为助,义不容辞。

20、睦族必以叙伦为先,叙伦必以正名为先。一族之中祖孙、叔侄、兄弟之间,各有定名,不可紊乱。尤不可因尊长寒微,遂致迳呼尔我,避加尊称,以失人伦之序。须知敦本睦族,切不可重富轻贫,少存异视之心。

21、族之兴盛,在乎族人之贤否,子孙贤,族自兴,乃不移之理。族中男女子孙,不论天资锐钝,皆应善为教养。锐而聪者,使其学具专职。钝而拙者,亦必使技擅一长。俾其大者能创建事业;小者能自立生活。族中有可造之材,以家贫而难就学者,族人应量力协助,使其学业有成。

22、族谱所以明水木之本源,辨支派之繁衍,维族系,敦人伦,睦族之道,莫大于此。古人每三十年一修,近年交通发达,印刷便利,或二十年,或十年一修,或亲增子女,邮电往复,随时增补,皆无不可。务宜勤修,以免遗漏。子女于十岁以上,皆可指点使其读谱,以奠敬宗睦族之根基。保藏谱,宜置干燥通风适当之处,以免虫蠹鼠啮,或雨湿腐坏,遇有大故远行,须奉谱同行,以免有亡谱失系之虞。

三、重教养

23、天下无不慈之父母,但庭训不立,则匿爱不明者有之。故父母之于子女,必幼而教之孝悌,长而授之学业。其顽而妄为者,亦必严为教诫,勿姑息以养其非。父母尤须以身作则,务使其自幼有行为之范。

24、人之子女,多于儿童时恣其所为,日渐月渍,乃逾规矩;此父母养而不教之过。及其长大,爱心渐疏,见其小过,又以为大恶怒责拳打,此父母枉憎之过。二者皆非教养子女之道。故凡教养子弟者,必自孩童时始,若从幼便骄情,语言不逊,举动不端,则以为幼小无知而忽之,漫不加责,岂知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后虽欲变其气质,不可得矣!为人父母者,当深体此意。

25、子女质敏才俊,固然可喜,然应防其天才外溢,流于非为。宜早加训诲,学礼范其行,读书励其志,长大之后,习与性成,行为自不逾矩。

26、子女童稚之年,父母师长之训教,宁严勿宽。然严勿失于厉,宽勿失于纵,方为恰当。稍严则可柔其气血,收其心身,俾举动知所顾忌,而不致肆为非礼。

27、子女敬长之道,古有明训。年长二十者,以事父辈之礼事之。年长十岁者,以事兄辈之礼事之。凡遇尊长,言必逊,貌必恭,行必让,坐必偏位,方尽得为子女卑辈道理。至于尊长亦不得以辈尊而轻卑幼。倘卑幼中有齿德可尚,才品出众者,亦当以贤者之礼相待。

28、士农工商,皆为正业,随子女气质之所能,兴趣之所近,各居一业,宜专宜勤,毕生以之,以事兴家,恒由于此。

29、凡子弟须心存孝友,动必合宜。见尊长坐者必起,应对必以正称,不可假易称呼,以你我为言。致失大礼。

30、子女幼小能言时,父母当教以称呼之礼。能行时则教以起居之礼。令其自幼习行,既长则动作自可合乎礼节。

31、子女幼时不可避宾客,年少见识末广,正当于宾客周旋进退处学习之,若一味回避,不知待客之礼,则一见正人,手足无措,大为人所轻鄙。

32、教养子女,重在幼蒙之时,训蒙之要,重要语言举止,若自幼不踰规矩,则长大成习,自可合于礼法。

33、子女事父母尊长,与之吉必速应,教之事必速行,勿得疏缓,自任己意。

34、凡坐要正身直其上体,齐足敛手,勿倾倚偃侧,勿交胫摇足,勿靠背箕踞,勿身靠桌椅。如与人同坐,尤当敛身相向,勿得横肱,致妨碍同坐之人。

35、站立要垂手正手,双足踏稳,不可背人而立,尤不可背尊长辈而立。必顺其方位而立,方为自然,并不得歪斜身体。若立近墙壁,不得依靠。

36、凡行趋,若无急要,应踏重脚跟缓步而行,身体勿得摇摆,举步不可太阔:目宜常视足下,过门不及履门槛,以防倾跌。慎勿掉背跳足,失于轻佻,若见尊长,又必略示敬意,稍为急趋,不宜过缓。

37、尊长若有呼召,当随身起应,不可缓慢,有问随事实对,声勿太高,唯须清朗,语勿急遽,贵乎详缓,长者所问,词毕方答,勿从中插嘴。

38、子女当童年时,处尊长及宾客前,宜肃静缄默,不可轻忽出言,出言亦必详缓。不得喧聒如市井戏谑之语,尤忌作饱食呕逆声,及呵欠伸臂弛张状,以免贻笑大方。

39、凡饮食须从容举箸,勿太急遽,持箸勿将肴蔬乱拨,嘴嚼勿使有声,慎勿贪求多食。碗箸安放宜务整齐,勿使失坠。

40、凡听视务须使耳目专一,如看书则一意在书,不可旁视及旁听他处。聆父母及师长训诫时,亦须一意承受,不可杂听他言。

41、寝息时间,宜早卧早起。可使精神焕发,一日工作效果良好。夜寝勿青,心安神定,自易人眠。

42、同学之间,当亲爱如手足相处。学胜己者,应虚心请教,品行端方者,须企幕效法,勿结伙与小良者嬉游或互相争斗,致伤学业而染恶习。

43、凡子女习礼,以审其仪节,明其大义为首要。如临凶礼,不可有喜庆之态,以衣素衣为善,临吉礼不可有忧戚之色,衣整洁之常服即可。言语举动,须修整从容,然从容须不失之迂缓,修整须不失之拘束,方为适当。

44、人之一生,非教诲不能成聪慧之辈,非读书不能作大事,教诲以培其立身之本,该书以达其为学处世之用。二者缺一不可。

45、古人惜寸阴,又惜分阴,盖因时不可失,人生能得几时少年,一瞬即过,故惜阴趋时,为成功之母。

46、教训子弟,于行立语默之际,切忌有荡心盈气之态,幼而戒之,长而成习,庶可免放荡之行。

47、世间惟财与色。最为迷惑人性,财坏人心。万恶淫为首。一念之差,毁身败家,祸积之愈多,为害愈大。或致毁家伤生,悔不当初,惟有洁身励行。远财与色,为修身大要。

48、人之自毁其身,莫若嫖与赌,事业不顾,倾家不顾,将有用之身。断送于空花黄金梦中,一失足成千古恨,其可瞿有若此者。切戒!切戒!

四、齐家政

49、治化之道。必先齐家,然后行政于天下尝易,而教施于一家尝难。盖骨肉之间,恩胜则家礼难凭,情亲则家法难申,自非躬行德化以辅之不为功。世谓治家之难,难于治民,良非虚语。故善治家者。以正己为则,己正则子女有所观感,可相率以从。己不正虽有治家严法,亦无以为教。

50、治家以正人伦为本,正伦以尊祖睦族孝父母,友兄弟为先。以敦亲党。和乡里为要务。近正人如近父兄,远恶人如远虎狼。再守之以勤俭,行之以慈让,约己而济人,习礼而好德,如此。可以兴家,可以安身而立命。

51、治家内助最为要紧,男子性多刚强,或遇恼怒时劝解一声。即可省却不少意外事,若激怒一声,每种下无限祸根,且开门七件事。莫不操之于内,虽属小节,然日积月累,俭约节用,亦理家之要务。

52、后妻于前妻之子女,世间颇多难处,非妻之不贤,子之不孝。盏缘猜疑之心而然。疑心一生,则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渐至失欢,终成大恨。主家者应观微知变,须预为之谋。

53、子弟忿争于外。纵于理为直,但可忍耐,仍宜劝其容忍,勿与忿争为善。而于理为曲者。务必严为之诚。若为亲情、为体面,而回护其短,乃自伤体面,自毁子弟,每肇不测之祸。

54、人类至多,同胞无几,兄弟姊妹之间。设有贫困急难,俱当竭力救济。即或诸求无厌,亦只宜忍耐,俟其自化,不可伤手足之情。世谓处兄弟姊妹者,须忘怒记忘怨,真是明伦良言。

55、父母不幸中年亡故,所遗幼年弟、妹,为兄长及姊,当抚之如子女,曲尽衣食教诲之事,至幼年弟、妹之待兄嫂,亦应以父母之礼事之。

56、家庭相处,兄友弟恭,妯娌随之,则全家安和,父母愉快,亦孝之大者,或处异母之下,如兄弟相和,亦可矫异母偏爱之私。

57、婚嫁为人道之始,立家之基,最宜审慎,应以品德学识为本,勿索聘金,勿重妆奁,勿攀高慕贵,或贪图美色。

58、家族之中、贤否岂能尽相齐一。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俱佳。甚或丈夫放荡,妻子悍暴,世间家庭无此患者常少,虽圣贤亦无可如何,譬如身生疣赘,虽甚可恶,而不能割去,惟有宽怀处之而矣。

59、购买日用杂物,不可使家人在店铺随便买取登帐,以防滥用,养成奢侈浪费习惯。

60、人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衣食既足,礼节德行,将可由教化而生,以达安居乐业之境。凡此莫不由勤俭得来。

61、勤俭为立身之本,故人不但贵乎有业,且贵乎能勤其业。士、农、工、商,凡勤且俭者,大多日进,懒且惰者,莫不致败。人生于世,应以勤俭自勉。

62、创立事业之难,每难于登天,而败坏事业之易,则往往于不知不觉中,欲谚有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抵事业成立,总因勤俭;而其覆败,每由息惰,故创业立家者,俱宜谨身节用,量入为出,勿失其度,则罕有倾败之忧。

63、一家之中,男女皆不坐食,虽操作稍苦,然知物力艰。自可养成节用之习。勤俭之为德,小而可以自足,大而可以济人济世,化风矫俗,甚关重要。

64、为“虚体面”三字,误尽一生,误尽天下人。凡丧、婚、嫁、交际之类,当量力而行,不为“虚体面”三字所累,方称得体。

65、天地之生财有数,苟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所入不足供其所出,来有不立匮者,尝见富贵子弟,祖宗所遗至厚,乃不数年而家产荡然不存。要皆由奢侈滥用,不知节省所致。故欲保业守家者,衣食可以保暖已足,何必膏梁文绣;房屋可以居往已足,何必竣宇雕墙;器用可以利用已足,何必镂金饰玉。俗谚有云“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忆有时”。应加深思。

66、父祖之贻子孙。惟以“义”为最善。否则如违理贪财,跋扈乡里;徒贻子孙祸根,何爱之有?惟合义之爱,方是真爱。

五、正礼节

67、国家之治乱,由人心之邪正,人心正则守礼法,合人群。而行必忠孝,人心邪则悖礼法,害人群,而行必乱贼,国家之兴亡系之。

68、行为入门,先要克己复礼。归宿只是忘我存礼。盖忘礼以逞自私自利,便是善恶关头,生死岐路。

69、人之立身于地,重在守礼节。重名教,着一点卑污,便如白玉之玷,虽急急磨洗,乙于本质有亏,终生为人诟病,不可不慎。

70、世人每责人则明,责已则昏,苟能以责人之心责已,不患不至圣贤地步。

71、与人语言,不可轻薄带谑,与人交接不可轻言交财:随众宴会,不可偏增菜肴,贫不堕品。富不骄奢。立身处世,不可不慎。

72、人不知礼义,与禽兽何异?亲友相接故容貌必庄,语言必和,进退周旋,必从容谦逊,务去其浮躁粗暴之气。虽燕享合欢之际。亦必循循雅饬,谨守礼节,勿肆喧哗,庶免为人所诮。

73、尊长生辰为庆,世有此俗,惟遵礼致庆而已,燕享聚餐,宁俭勿奢。

74、待亲友不可吝啬,尤不可过于奢侈,若二者相衡,宁俭勿奢,便宴中可带素肴一、二品,既可调节味口,又可有益身体。

75、待小人不可露轻视之态,尤不可倨傲,倨傲则为彼所恨。遇事则为彼所阻,亦不可近与嬉玩,嬉玩则为彼所轻。

76、苍蝇附骥,驰走虽捷,难免有附后之羞,茑萝附松,虽上接云天,难免有攀附之耻。是以有志者立身,宁可风霜自持,勿学鱼鸟亲人。

77、饮酒须酌量而饮,不可过量,以浊心神,而致疾病。尤不可沈醉喧嚣,有乖礼节,奉延宾客,推务诚恳,不可强人以酒。

78、夜寐检点,今日说得几句话,是循乎道义,有益心身;行德几件事是循乎礼节,有益世道,当否自可恍然独觉。如有不当。切知随觉即改,方可立身成人,如饰非文过,便一生无长进处,人惟能改过为第一美事。

79、古人淳厚,虽婚庆大典,尽礼而已,不事铺张,所见历代族谱。对此多有雅训,意在避免浪费。可发人深省。处今之世,风气渐薄,虽不能严法往古,然亦应节约从事,利已利人,何乐而不为。晚近提倡公证与集团结婚,礼正而事便,可以取法。

六、务读书

80、家不论贫富,子女不论贤愚,首在读书;读书则能穷理,穷理格致,自可明修齐治平之道,非但不至为非作歹?且可为国家造就人才。

81、幼年读书:尤须专心一意,务要读得字字分晓,不得自视他处,手玩他物。须背诵者,尤要热背,使朗朗上口,可终生不忘。

82、古谚有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故读书要熟读明其义理。不能熟背,亦不可牵强暗背,恐有错误,不可厌故喜新,恐废时无成。只要踏实多诵数遍,自然义理明晰,久远不忘。

83、读书有十则:静坐则神清,澄思则理透,好问则识广,多读则学博,稿易则文精,功纯则德进,勿炫奇而附会,勿穿凿以聚疑,无卧薪尝胆之志,则心思不苦;无破釜沉舟之勇,则功夫不深。

84、人生有限,如奔电逝波:学问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且不可因循姑待,浪费韶华。贪恋无益之虑名,耽误有为之学问,徒惹老大伤悲,后悔莫及。古人爱惜分阴,真是金玉良言。

85、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能到如此地步,才算有了长进。

86、少年读书,能记忆而苦于无用;中年读书,知有用而患遗忘。无可如何之处,则惟有上焉者著书立说,下焉耆撮要答记,不但经手写成,可资记忆,抑且可留作后贤参改。

87、读书在勤勉,在有恒,在能吃苦。如囊萤,如映雪,如悬梁,如刺股,莫不从苦处得来,且记无怠惰,勿骄满,勿白恃聪明,勿废于半途,勿安于小成,如此必可致大成,成大器。

七、明德性

88、大丈夫顶天立地,处世存心,务要容人,而不可为人所容。务要制欲,而不可为欲所制,为人所容,乃自取之耻;为欲所制,乃自取之辱。

89、必有忍,其事乃有成;必有容,其德乃得大,君子立身,未有不成于容忍,而败于不容忍者。惟容忍方能恕人,惟恕人方能合众,惟合众方能作大事,立大业。

90、辱之一事,最所难忍,自古豪杰之士,多由此败。触目惊心,不可不慎。处者之道,当察辱自何处来,若其来自小人,则理在我,何怒之有!若来自君子,须知吾过当改,亦何怒之有!世人不知辱之所自来,均以一怒应之,甚至以拳还之,或致相仇而不能已,何异树敌以困弧我,自取失败。故忍辱是人己交接第一关头,亦为立身立业成功失败之第一关键。

91、辱之来,要先自检点,我不轻人,人何以辱我?若有无故加辱于我者,非下愚则癫狂,此等人虽圣贤对之亦无可如何?当避而远之。

92:凡遇微贱之人,更要着实宽容,即无故犯我,亦要恕其无智,不可与争,争则有辱,而无如之何。

93、人不可以己之长,露人之短。天地间本有长短不齐,各擅所用,故俗有“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之谚。必欲炫己之长,以胜人之短,则短不为所用,必致世路多阻,寸步难行。

94、人之病在好谈己长。长于功名者,动则夸其功名;长于所业者,动则夸其所业,此每因露其所长,遭小人之忌,吃亏于不知之中。故智者不言所长,始能保其所长,而其长自大。

95、轻躁浅露,莫甚于骄,无论才否,骄则致败,气骄人厌,言骄人怪。

96、有一份自满之心,面上便带自满之色,口中便有自满之言,殊不知世间再无可满之事,若自谓已满不可加,便是走入穷途,为有识者所耻。

97、路狭处,留一步与人走;味甘处,留三分与人吃,一味平易坦然,胸中不立城府,有谁嫌憎于我。

98、若事出迫不得已,与人忿争,止可据事言理,不可脱离本题,另生枝节。尤不可发其隐事,揭其家门之丑,杨其父祖之恶,非止有伤厚道,抑且盛怒之下,恐肇大祸。

99、人有曲事加我,闻之勿即忿怒,可从容解之,气度宽大闲适,自为人所信重。

100、有加誉于我者,当察言者之意,省自我之实。誉之太过,当警惕于心,以求进益,补我不足。切不可沾沾自喜,以益我之失。

101、行善而欲之颂扬,施惠而欲人感激,此乃满腔私欲,何真行善之有?将为有道之士所耻笑。

102、名誉为人之第二生命,欲维持名誉,则必须重信用。如我有求于人,人竟欺我,我必轻其人,甚至怒之。后遇此人,虽言之成理,指天誓日,我岂敢信而无疑。以此类推,我之对人,又岂可略失信用?小而至于赴人之约,亦不宜逾时致劳主人久待。为人作事,既应之于前,无论成与不成,务尽我力以,谋之于后。久而久之,信誉自孚。我不负人,人亦不负于我,即或不然,亦宜抱定宁教人负我,不使我负人之意旨。

103、人之所以立身者,信义而已,故日无信不立,无义则乱,内自父子兄弟,外至亲戚朋友,凡存心处世,立青制行,务要名实相符,始终如一,勿损人而利己,勿循私以害公,如此信义既敦,自是光明正大之人。

104、有约必践。或有求于我者,无则直应以无,有则勿先为允许,俟自己酌定,即刻与之,如许而无应,则为失信,后即有真实语言,人亦不敢信我。

105、作事要正正堂堂,切勿隐暗,言行不一。须知惟有人间耳目最难掩盖。切勿以为只有我聪明会瞒人,要知人亦有聪明来透视我,一旦暗事揭开,小则面红耳赤,难立足于人前一时,后悔已晚,大则身败名裂,难立足于世,铸成大错,贻千古恨,

八、谨言语

106、言不由衷,世人所恶;待人接物,务本诚实,设一出虚伪,为日既久,终必露出破绽,为人所不齿,于事业前途妨碍甚大,到时虽悔恨前愆,为时已晚。

107、凡出言必先思量。是合理的便说,不合理的便不说;事有益于人的方说,有损便不说。至于与人期约,亦须思量,后日能践约者方说,不能践约的便不说,自然言少而寡尤好。

108、稠人广坐之中,不可逞己之长,极口议论人之是非。逞己之长,已近发人之短,非惟惹妒,抑且伤人;焉知无有过之人,不在座中,如对人言直,则不直者怨,我虽无意,彼实有心;彼虽不言,而心则憾我,惟有简言语,和颜色,勿炫己,勿短人,正吾之心,守吾之礼,方为得体。

109、大言不惭,乃世人大病。人虽至愚,是非之心。则皆有心,或乘愤以愠人,或因喜而夸众,殊不知人虽不言,已轻我于心中。

110、闻人过失,须加惊惕,耳可闻问,口不可言。语云:“经日之事,猷恐未真”,况十口相传,岂可迳信。至于闺阃之事,尤多不曾寓目,而好毁人者,不惟不察,且无影吠声,喜谈乐道,恶薄至此,不但折品损德,抑且为正人君子掩耳所不齿。

111、言语到快意时,截然能忍得住,意气到发扬时,截然能收敛得住;忿怒嗜欲到沸腾时,截燃能抑勒得住,此三者到,方能作得大事。

112、言语戒轻薄,如好称人短,攻人阴私,污人名节;一时信口姿谈,遂贻其人莫解之恨,大抵好以言讥人者,必因其德不纯,忮心过重,惟其忮心之重,所以见人富贵则忮之,见人声明则忮之。嫉忮之心蓄于平日,讥人之言不自觉而发之于口,殊不知闻之者怀恨于心,已肇构祸之阶。

113、阴人之前,不可论人之阴私;奸人之前,不可论人之机巧;我一时无意言之,彼阴或私者蓄之于心而不忘,则阴者资其阴私以为奸;奸者用其机巧以为利,损人害理,于此肇端,言语不可不慎。

114、交接宴会之际,人品不齐,或索行有亏,或相貌不全。或学识不等,或贫富不齐,言语之间,切须留意检点,勿犯人忌,勿犯人短,勿以所学,自行畅言于浅学之前,庶免听者愧疚,转为嫉恨。

115、说闲话于有事之家,诉苦情于无用之地,最惹人厌烦,而于事无补。

九、慎交游

116、人生处事,贵在知人,朋友者,知其人,友其德,乃可藉以辅吾之仁,矫吾之失,故交得其人,则可自熏其德,而入圣贤之途:不得其人,则惟导谀长恶,渐趋下流之路,故择交不可不慎。

117、交富贵之友,戒之在骄在奢在宣,交豪侠之友,戒之在争在斗;交商贾之友,戒之在吝在啬。他如荡子不肖,则万不可近,交友不善,亦足以危身荡家,故无好友不如无友。

118、益友在座,如他山之石,互相切磋,励我以道义,博我以学问。助我以端方,勉我以廉静,绳我以勤慎,进我以谦和,一夕之语。胜读十年之书;片语之投,逾于百朋之锡。故人生不可不重交游。

119、朋友之交,以相下为宜,或有未合,要在从容相感,默然相成,若矜已之长,攻人之短,切戒此非交友之道。

120、朋友有通财之义,贫窘急难中,扶持赈济,此恩真胜骨肉,但在受者虽难免有感恩思答之心,而在予者则不可存有恩图报之意。当秉持仁义,以厚道处之。

121、人有平日不相知,偶然加我以礼,必当审度,不可轻受,受则恐难有回答处,不可不慎。

122、强来亲近者,必非寻常,宜稍持距离,以观其所向,然不可露故避之迹。

123、旅途朋友,尽属新交,须审其言谈,察其举止,观其颜色,窥其所好,方可接交,而与受之际,仍须非常谨慎。

124、人当交厚时,不可尽以私密事以闲谈语之,恐一旦失欢,藉为口实,失欢时亦不可以过份语加之,恐忿平复好,反悔前言。

125、心口皆善,古人也。心口皆非,虽非善,人犹得而防之,尚不致大害。惟育称圣贤,心似蛇蝎,变在顷刻,不可不防:以此陷同列,诳庸愚,卖亲友,无恶不为,此乃世道之大贼,当慎之远之。

十、处世事

126、明是非,辨忠奸,守节义,权生死,才算得上大勇,不自用,能用人,才算得大智。

127、以爱子女之心事亲,则无往不孝: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可寡失;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可全交谊。和人群,安社会。强国家。

128、立身处世之道,识见欲远,操守欲正,器局欲大,谋虑欲深,凡行事审其当否,行之在我,不怨天,不尤人。处众恒以退让下人。言欲逊,逊则人和:行欲严,严则远侮。论人称善不称恶,君子成人之美。

129、端重勤俭,是居身良法:仁恕正直,是居家良法;恭宽容忍,是居乡良法;谦洁奉公,是居官良法。

130、人之处世,不可有轻人心,亦不可有上人之心。怀轻人之心者,类乎薄;挟上人之心者,类乎狂,虚心而接物。以为进德修业之本。

131、济人为美德,固无贫富之分,富人济人以金,自是富厚长者情怀,然贫者力不能及此,只须存一片方便心,具三寸善言舌,为人解纷息事,温情济危,虽不费金钱布施,却有胜于金钱处,自亦功德无量。

132、有事来,先想道理为何?已有主意,再参以众论,即决断而行,切勿依违终日,随人指挥,坐致败事。

133、我以厚待人,而人仍以薄待我,应思我之厚或有未至,我以礼接人,而人仍以虐加我,应思我之礼或有未洽。然既厚以心且洽以礼,而彼仍薄我虐我,则当敬鬼神而远之。

134、何处无小人,当思处之之道,只勿与计较小节,敬而远之。

135、以吝为俭,以刻为严,以谄为让,以傲情为厚重,以狡黠为聪明,以愚钝为宽大,则差之何岂千里,宜分别切为之戒。

136、群处之间,即到和易极处,亦只是情款浃洽,而胸中泾渭,自当分晓,不可随波逐流,自失主宰。

137、人说人非,妍媸莫轻信,亦莫轻答,默记于心,容详加观察而后定,须知凡爱说闲话,爱管闲事,爱图闲钱之人,其言切不可轻信,其人尤不可轻交。

138、虽亲兄弟娣扶叔侄之间,切记勿轻易交财,如有缓急,可自我量力助之,而不可存求报之心。

139、虽为姻亲,家纵富而心不正及行不端者,可敬而远之。

140、结客赏赍,寺观施舍,滥以予人,不如移之以助孤苦无依,以及残疾之人,为有实惠。

141、人每只因一点小便宜,随事便起忿争,既伤和气,又损心神,实属因小失大。小便宜让他,所损不多:既可成全大体,我亦心情泰然,何乐不为。

142、凡行事须看公议为何?如众论不可者,即止。设犯公议,虽有善言善行,亦难使人信服而遂行,可俟众论回转,再作计议。

143、处乡里当以敦厚谦和为心,宁使人负我,不可我负人。若有横逆相加,可以理晓白,不可以暴气怒骂加之。

144、居必有邻,每比屋而居,故睦族之外,必须睦邻。如有应接,大而财产交易,小而借贷往还,以及酒食应酬等事,皆宜谦让以敦情谊,始可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有无相通,共谋地区福利而臻安居乐业之境。

145、居邻不幸,如遇强粱诈巧,为非作歹之人,能容忍处,仍以包容为宜,不可轻举涉讼。万不得已,可亟托故易之,另择佳邻,古谚有云:“百万买宅,千万买邻”,择邻不可不慎。

146、处事万不可鲁莽惹祸,亦不可过于软懦无立,惟和易其心身,谦恭其语言,秉仁恕之道而行,则人无怨而身家可安。

147、睦邻之道非一端,我居是方,必致力一方之风俗归之于正,务使善者皆亲我,而恶者自有所惮而不敢肆情为非,方为有道君子,若善恶不分,随声附合,远非睦邻之道。

148、讼狱之事,为大冤不白而起。如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与同国。不告于官则无以白其冤而伸吾之情,乃讼以不得已者,若户婚田土,事属细微,孰是就非,则宗族里党,自可调解,设稍有不平,亦宜忍让了事,庶免拖延法曹,结怨逾深,耗财破家,为祸更大。古云:“诒则终凶”,可以为戒。

149、为人处世,规模要阔大,意思要安间,约已而丰人,则群下乐为之用,所得常倍。徐思而审处,则虑事周详,可不劳而获全,惟有心胸狭小,性情褊急,利己而薄人之人,处事立身,未有不因此而败者,慎之!戒之!

150、遇欺诈之人,吾仍以诚心感动之。遇暴戾之人,吾仍以和气薰丞之。遇奸邪私曲之人,吾仍以名义气节激励之,虽不能一时尽格其非,庶期感化其性情,渐入正途。

151、患难颠沛,人所时有,偶而遇之,当如痌在身,尽我之力,速为解救,不但可以济人,仰且可以风世。

152、以忠孝为本,以礼义为纲,不论学识高低,职业类别,皆能以风操范世。为社会贞干,国家柱础。

153、主人与役工相处,以爱人推仁之心为本。有功必赏,赏宜从厚;有过必罚。罚宜从宽,如此,怠惰者庶可勉进于勤。设有大过。宜予以临时救助,善言遣去,慎勿琐碎严刻,致贻意外之虞。

154、少年气盛,最忌殴斗,已弱人强,必遭毒手;已强人弱,或伤人致命,贻身家之累,莫甚于此,若事前稍加抑勒,平心一想,启殴之端,岂非我亦有过?自可心平气和,无斗恨之事。纵受委曲,而虑及后患,亦可猛醒回头,不致铸成大错。

155、人老而颓放,多因不能励志所致;若能宽平以持其志,淡泊以深其虑。置生死于度外,自有其所乐为,纵老至力不能为时-而正其心。善其行,以范后昆,以型乡里,未尝与社会无补。

林氏族范

凡林子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妇顺,内外有别,尊幼有序,礼义廉耻,兼修四维。士农工商,各守一业。气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俭,学必勤,动必端,言必谨。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乡里必和平。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毋富而骄,毋贫而滥,毋信妇言伤骨肉,毋言人过长薄风,毋忌嫉贤能,伤人害物;毋出入公府,营私召怨。毋奸盗谲诈,饮博斗讼,毋满盈不戒,妙微不谨;毋坏名丧节,灾己辱先。善者嘉之,贫难、死丧、疾病周恤之,不善者劝诲之,不改、与众弃之。不许入祠,以共绵诗礼仁厚之泽。敬之、戒之,毋忽!

——明·太子太保刑部尚书林俊撰

林氏家训

()国法当守

法乃冶国本,纪为立身准则。吾林氏族人.当守法纪。守法剐身行自由,违法当受处罚。凡一切规矩,都从国法中来。台法则据理力争,不法须自行认借.不可逾之、违之、犯之。常学法,做个合格公民。

(二)家规当尊

家有法度,代有设施。为吾子孙,奉亲孝事长悌,和妯娌,爱子孙。叙天伦之理.尽尊卑之分,上行下效,理势必然。更戒嗜酒、戒浮赌、戒争讼、戒窃盗。不以恶凌善,不以强恃弱.勿以大压小.匆以富欺贫,莫以权夺理,莫无理取闹。为正人君子,家规当遵。

()师尊当敬

人非生而能慧,学则可以医愚。学能明理,明理以致用。非学无以广才.非思无以研精。学必尊师。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又云:“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为吾子孙,虚怀若谷,尊师重道,学必有成。

(四)交友当正

人生皆有急难之时,友朋之间相互周济,诚为乐事,此交友广则成事易也。然处世贵在知人。知己朋友,则可藉以辅吾仁,矫吾失,薰吾德,正吾行。如他山之石,互相切磋.励我以道义,博羲以学问.此所谓益友也。苟不择其人,则惟导恶习.趋下流.意气用事,骄奢相攀,足以危身破家,此所谓损友也。更有言貌称真心似蛇蝎者,不可不防.当慎之远之。放谓交友当正也。

(五)处世当明

人居社会,关系纷繁,待人接物,处世分叫。器量大,操守璃见识远,谋虑长,是非辨.大小分,行事必审其当否。听人说是非.莫轻信,亦莫轻答。诺则必行。处乡邻以敦厚谦和为心,若有缓急,自当量力助之,不可存求报之心。此谓处世如胸中泾渭,自当分明。

(六)业当勤俭

士农工商,均为常业,不论何门,都应各安其分,惟勤是务,不起妄想。读勤者智足,艺勤者技良,耕勤者粮丰,商勤者财富。选行,必专一行,当守一行之道德。勤能创业。俭可守家,当量其所入度其所出,未可浪费。俭以养德.清心寡欲则无不足。为吾子孙,勤俭当勉。

(七)族谊当敦

吾族大而枝繁叶茂,不能无智愚、贤与不肖之辈,且念皆祖宗一脉所承,未教不可视为愚.不可弃之于不教。不可因争吵而失大义,因小事而闹成大事。若事虽大而情可谅,法可伸,理可容者,须宽宏以待而处之,所谓君子有容人之量,可令其改过自新,奋发自勉,曲成其美。凡有族人来往,不论远近,当一体相待,不可因亲疏而简慢之。须相敬相爱,急难相恤,斯无愧于敦本追源之念。

()嫁娶当慎

儿嫁娶之札,人生大事。父母应尊重子女权利,教其择良善之家,礼让之门。勿贪富配愚.嫌贫弃哲,以貌取人。子女亦不可专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当慎重而行。并力求简朴,不可铺张。

()教子有方

凡教子者,须择严师以训导之.寻良友以切磋之;束其心志,专心读书为上,勿放荡偷闲,莫巧言欺之,勿以善小而使其不为,恶小而使其为之。为父母者自甘模范,并勤于引导施教,善于启迪开智,听其善言,观其普行,使知其所信。

()公物当爱

凡族人共有之物,皆可用之,皆当爱之。村道桥梁、水池路树,常须修茸;祠堂学校、公路电信.应加保护;环境卫生,事关身体健康,更是首要。谁人破坏,赔偿在所难免,惩罚在所必用。凡吾族人.理当互相监督。

(十一)祭祀当诚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人无祖宗,身从何出?须常怀先祖稼穑之艰,创业之难。尊祖敬宗,人之常情。节时佳日,缅怀祭祀,其心当诚。鸦尚反哺,羊能跪乳,况人之不如乎?为吾子孙,须常记之。

(十二)宝藏谱牒

谱牒者,所记祖宗之功德也,传干万附源流。世人视金为宝,殊不知谱牒尤为至宝。国家以史为重,缄之金匮,子孙以谱为贵,藏于家庙。为子孙者,应代续族谱,记当世族人之功德,以承接先祖真脉之传,启迪子孙后代,何其贵也。此谱牒所当宝藏也。

——明·太子太保刑部尚书林俊撰

迨至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之初,林姓族人的各种祖训、族范、家风也多有与时俱进之改变,以下为本书作者依据并总结现时代文化发展特色而原创的一则“吾林族范”,仅供参考:

吾林一族自太始祖比干公及始祖坚公于商周之替危殆开基,迩来三千余载春秋,尝有一千三百余位林氏先烈为国家,为民族,为苍生百姓,为大同世界和小康社会之福祉而慷慨赴义,以身殉道,永载史册。吾林列祖列宗之猎猎伟绩、汤汤大德,堪称炎黄子孙之楷模、华夏儿女之榜样,其“忠”、“孝”、“廉”、“节”之四字要义亦当为中华传统文化乃至人类共同价值观之圭臬。

吾林之“忠”,非只一乡一党之忠、一门一派之忠、一时一地一人一事之忠,而乃江山社稷之忠、天地万物之忠、老幼病残鳏寡孤独之忠。向以比干公“挖腹剖心”之谏诤,亦不独为轩辕帝脉之传承、殷商祖业之延祚,更为人道、人本、人文之大义昭彰而彪炳。吾林之“忠”,发于大善,行于中正,完乎兼爱。人故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非善不足以言忠,非正不足以言勇,非直不足以言智。

吾林之“孝”,非只一父一母之孝、一尊一长之孝、一家一户一祖一宗之孝,而乃悲天悯人之孝、推己及人之孝、无私奉献不计回报之孝。向以比干公“挖腹剖心”之明志,亦不独为告慰帝喾简狄之哺育、阏伯相土之重托,更为四海之内无老弱、率土之滨无饿殍。吾林之“孝”,内省于心,外宾于礼,臻乎生死。人故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之父母,我之肱骨”;非仁不足以言孝,非恭不足以言敬,非悌不足以言信。

吾林之“廉”,非只一器一物之廉、一贿一赂之廉、一己一他一生一世之廉,更为两袖清风之廉、诗礼传家之廉、功名利禄过眼云烟之廉。向以比干公“挖腹剖心”之舍离,不独为王亥成汤之济世、六七贤君之宽恤,更为藏富于民之夙愿、吊死问孤之扶助。吾林之“廉”,仰于财神,仗于纾贫,就乎急难。人故曰:“千金岂其吾珍兮,皇舆实余所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非义不足以言廉,非德不足以言用,非舍不足以言争。

吾林之“节”,非只一国一族之节、一疆一域之节、一文一武一张一弛之节,而乃家国天下之节、全球大势之节、宇宙秩序人间正道之节。向以比干公“挖腹剖心”之魂归,不独为以身作则以示垂范之祭祀、配享太牢之荣光,更为激浊扬清之戮力、前赴后继之回望。吾林之“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从乎兴邦。人故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虽千万人吾往矣”;非实不足以言节,非度不足以言勋,非简不足以言治。

吾林族范,非只一书一简、一面一体、一言一行一得一失之忠孝廉节,而乃滴水穿石、积沙成塔、利人利己利国利民利天下之亘古文章。向以比干公“挖腹剖心”之故里,不独为中华民族不屈精神之守候、吾林海内外后裔寻根之归属,更为高山流水之滥觞、人类至高信仰之花园。吾林之族范,源于吾林,流于万姓,合乎人伦。人故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吾林一族,当为比干精神之发扬光大砥砺前行,众志成城;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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