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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

 赛达公司 2019-05-07
最好还是请律师。行话说“判多判少是审判的事,拿多拿少是执行的事”;有不少人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有的只拿到一点点。执行程序中的麻烦,有时甚至会比审判程序中多很多。比如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债权人有很多;其中很可能有银行、供应商、销售商、劳动者等;哪一些可以优先受偿?比例多少?有些债权人诉前已经申请查封财产的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在审判中虽然可能都已判定;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可能出问题;此外,很可能还会有追逃和异地执行问题;无论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都有可能对上述问题提出执行异议;出现这种情况时,可能还要举行听证,出裁定等;双方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很可能还要通过其他法律程序解决;还有,诉前没有申请查封财产的判后如何查封财产;查封不到怎么办?查封了之后又如何能够兑现?如果要拍卖才能兑现的话,那拍卖程序中又有很多问题;比如委托哪家中介机构估价,估价是否合理等等。甚至有些法院已作出了判决的表面上很简单的私人借款案子,却在执行中被搅成了浑水,最后不了了之。以上这些事情,都是需要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一般当事人根本应付不过来;所以,最好还是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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